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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章 典吏曹永言

    典吏,设于州县,为县令的佐杂官,但属于“未入流”,即无品阶。

  虽无品阶,典吏一月俸禄也是十四银十文起,是普通捕快三倍左右。

  昌林县下设三位典吏,分别是王伦、李宏、曹永言。

  三位典吏通常是一位在值两位轮休,白夜休这样的轮值法。

  这日夜,是曹永言在值。

  典吏的日常的工作主要是负责缉捕、监狱、记录等工作。

  工作量说高不高,说低也不算低。

  后半夜,外有更夫喊着天干物燥、小心火烛并敲了三声铜锣,曹永言才完成了手中的工作。

  放下手中的卷宗,拿起桌上已经放凉的茶水喝了一口提提神,只要没有紧急的事情,曹永言就可以安心的等待下班了。

  七点,值白班的王伦到了,王伦跟曹永言相互交接,然后曹永言就下班了。

  出了县衙就有拉包车的车夫应了上来。

  在东城混的车夫,遇见眼熟的,打眼一看就知道谁坐车谁不坐车。

  正常来说车夫是不喜欢拉公职人员的,因为没办法坑钱。

  可曹永言不一样,曹永言是坐车的老主顾了,家是东城的,不远的路,三五分钟就到了还能赚上一文钱,算是好买卖。

  曹永言在围上的三个车夫里面选择了笑的最谄媚的,丢过去一文钱,开口说道:“去郑屠户的肉铺子。”

  “爷,您座稳了。”车夫谄媚着说道,然后撒开两腿跑了起来。

  曹永言安稳的坐在包车上,感受着两旁的事物划过。

  曹永言很喜欢这种感觉,同时在心中称赞道:“新林国研究这东西有点意思,坐起来可比轿子稳多了,价格还便宜。”

  三五分钟,到地方了,车夫喘着气停下了脚步:“爷,到了。”

  “嗯。”曹永言淡淡点点头,走下包车。

  郑屠夫的肉铺子开着两间门面,两副肉案,悬挂着三五片猪肉。

  郑屠夫正在门前柜身内坐定,看那学徒的三五刀手卖肉。

  曹永言走到近前喊了一声:“郑屠夫。”

  “曹官爷您来啦,今要点什么。”郑屠夫一看是郑屠夫连忙出了柜身拱手道。

  “来五斤精肉,给我细细的给切做臊子。”曹永言说罢把钱递了过去。

  郑屠夫接过钱连忙让刀手给切臊子,切的可不是五斤,切了六斤。

  切六斤收五斤的钱,郑屠夫把本应该赚的利润给让了出去。

  曹永言只是默默的看着,没有出声。

  半晌功夫,六斤臊子切好了,郑屠夫亲自拿荷叶给包好了,用细麻绳系好,双手递给曹永言。

  “再给我来点猪下水。”曹永言开口说了一句。

  猪下水就是猪内脏。

  这东西不算值钱,郑屠夫也没收钱给郑屠夫包了一些。

  曹永言接过臊子跟猪下水,回了家中。

  再说曹永言家中。

  曹永言娶了一妻一妾,有一双儿女,加上典吏的职位,算是人生赢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