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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长乐的身份

    这样的人李晓接触的不多,一时之间也不知去找谁好。

    李晓一开始想的是长乐的老爹,但是李晓并不知道他到底是个什么样的官职,如果找他会不会给他招惹不必要的麻烦!

    而且,李晓既然对李世民曾经说过要长乐改善生活,就不想通过他来实现!

    不然李晓觉得找李世民会让对方觉得自己是有求于他!

    这时,街买东西的长乐回来了。

    “晓儿,你看,我买了条鱼呢!”长乐手中提着一条还在稍微动弹的黑鱼给李晓看。

    李晓从她手中接过鱼,“那我今天就可以教姑姑做鱼了”。

    李晓一边说话,一边就准备把鱼给收拾了,心中还在思考刚才想的事情,“姑姑,这条鱼有些太大了”。

    一个少女和一个小孩子是吃不了太多的,长乐买的这条鱼比成年人的两只手掌还要长。

    长乐看着李晓对着鱼怎么操作,嘴中说道:“这是卖鱼的老公公特意给我拿了一条大的,旁人说卖给我便宜了呢!”

    李晓笑了:“许是看姑姑比较惹人喜爱吧!”

    被李晓打趣,长乐也不生气。

    这么长的时间相处下来,长乐觉得李晓虽然看起来只是一个小孩子,但是心性非常成熟,连一些成年人都不及李晓。

    因此在两人后来的相处中,长乐也并未将李晓完全意义的当做一个小孩子。

    “我还看到县令乘着轿子过街,一个县令还真气派”,长乐的语气中听不出来究竟是种什么感觉。

    有点淡然,有点嘲讽,好似不知道一个县令在地方能如此行事。

    “县令嘛,不管他如何行事,只要他能让地方太平,能让百姓过得好就行了”。

    李晓这话说的不错,古时县令的权利说大可大,说小也小。

    俗话民不与官斗,一般的老百姓是招惹不起官职人员的,官大一级压死人!

    而县令这个官就是直接接触底层的黎民百姓的,在民间有着绝对的权威,县令的权利也就显得极为不俗了。

    对民间百姓拿捏一下以县令的权利还是不成问题的。

    李晓所在当地的县令还算是一个不错的县令,也没有过欺压百姓的事情发生。

    李晓想了想,也对!此地距离京不远,这县令敢胡乱来怕是不想要脑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