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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章 夜叉与罗刹

    ()据于添,马晓玲的爷爷是一个老华侨,五十多年前移居国外,做生意赚了一笔钱。到了马晓玲父亲这一代,更是了不起,将马家的事业扩大了数十倍,是一家跨国公司的老总。马晓玲从在国外长大,jīng通十三门语言,十三岁考入哈佛大学,十七岁发明了几种电子仪器,身价千万。她这次来南华市,一方面是来拓展公司的业务,一方面是来寻找一个名叫杨九味的人。

    杨天不知道这个杨九味是谁,只觉得这个名字很奇怪,好像在哪里听过,但又记得自己从来没有听别人过。

    末了,于添道:“杨先生,这个杨九味也姓杨,以后你要是遇到了这个人,请你帮帮我们姐的忙,将他留住,好让我们姐早rì找到他。”

    杨天道:“一定,一定。”心想:“这个杨九味到底是什么人,马晓玲找他干什么?”想问于添,但也知道就算问了,于添也不会,或者于添自己也不清楚,便没再开口多问。

    这顿饭两人足足吃了四十多分钟,杨天因为喝了酒,下午还要去学校读书,便找个机会运功将嘴里的酒味消除,这才敢去第十九中。

    他之前还有些担心老朱的麻烦还会继续上演,经过于添的明之后,他相信于添的话,也就不再为老朱的事担心。而这时候,他才把注意力转移到欧阳解霜身上来。

    下午第一节课的时候,他一直看着欧阳解霜的背影,心里捉摸着怎么样才能和欧阳解霜搭讪,而不至于让欧阳解霜拿刀来砍他。

    结果一堂课下来,他什么都没有听到,以至于下课之后,金学礼叫了他几声他才反应过来。

    “nǎinǎi的,这样下去也不是办法,我得想个办法将那座冰山化开。”

    杨天心里想道。

    当天晚上,他下了许多有关泡妞的电子书,一目十行的看了两个时候,差不多有五百万字,但没有一句是管用的。

    “狗屁的泡妞三十六计,全都是废话。好,我明天就用我的办法来泡妞,就算被欧阳解霜砍了我也认了,只要能将她泡到手,什么都成。”

    杨天这么一想,顿时放开了胸怀,很快就呼呼大睡了。

    就在这天夜里,城北某个废弃的车场内,一辆黑sè的大卡车开了进来。

    卡车停住之后,十几个人从后车厢里下来,内中五个套着黑sè的头套,双手反绑,脚步虚脱,要不是被人拉着,早就软到在地。

    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人四周看了看,发出了三声古怪的叫声,这时候,只见一条人影突然出现在西面,向这边走了过来。

    那人来近之后,却是一个戴着青铜面具的怪人,双手背在身后,气派非凡。

    “老大。”

    除了那五个坐在地上有气无力的人之外,其他人都向这个戴着青铜面具的怪人躬身行了一礼。

    “嗯……”

    那个怪人鼻孔中重重的发出了一个声音。

    “老大,我们已经把人带来了,该怎么处置他们?”

    “戴上面罩,把他们的头套拿下来。”

    “是。”

    那个中年人将手一挥,当先从怀里拿出了两张黑巾,一张包住了头,一张蒙住了鼻子以下,待其他人也都这么做了以后,一伙人站在废弃的车场里,看上去十分的诡异。

    一个人上去把那五个人的头套摘了下来,看他们的相貌,却是那五个金老三派去老朱粉面馆闹事的地痞。

    五个人鼻青脸肿,分明就是被狠狠的揍了一顿。

    那个地痞头儿道:“你们是什么人?为什么要对付我们?”

    那个中年人冷笑道:“闭嘴,没叫你们话,谁都不许话。”完,在那个地痞头儿的脸上打了一巴掌。

    那个地痞头儿原本想我们是宋家的人,你们对我们客气一,但目光一接触到那个怪人的眼神,全身不觉一寒,好似被电光击中了一般,便再也不出话来。

    那个怪人盯了地痞头儿一会儿,突然将手一挥,低沉的道:“你们回去吧,该去干嘛就去干嘛。”

    “是,老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