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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四十四章 当年恩怨

    所谓双子剑,其实是一柄小剑。

    但在出剑时,剑身可随时按照出剑者的心意分成两柄绝对相同的小剑,两柄小剑之间有一条玄丝牵引。

    双剑本为一体,剑意相通,控制这样一柄双子剑,要比单独御双剑来的容易。

    容祁自是早有准备,说话时已将双子剑拿出来,交给公孙佩。

    苏狐之成败,就是凤天歌之成败。

    此战,苏狐必要胜。

    接过双子剑后公孙佩一直悬着的心总算落了底,就差一柄称手的暗剑,现在有了,“说起来,你应该庆幸。”

    容祁挑眉,“庆幸什么?”

    “庆幸本院令的徒弟对凤天歌没有爱慕之情。”剑拿到手,公孙佩自觉容祁已经没啥用了。

    没等容祁开口,公孙佩又道,“否则就凭我家徒儿对凤天歌一片真心的劲儿,谁会不爱他!”

    容祁呵呵公孙佩一脸,“谁会爱他?瞎了还是咋?”

    “话可不能这么说,你有我家徒儿对凤天歌真诚吗?你敢告诉凤天歌你是谁吗?你再瞧瞧我家苏狐,凤天歌要敢问他身上有几根毛,他都敢拔下来一根一根数,你能吗?”公孙佩其实觉得,倘若自己有一个当女元帅的徒弟媳妇,人生才圆满。

    说到底,公孙佩还是护犊子的。

    容祁直接撸起袖子,敢跟他抢媳妇这种事,不能忍!

    然而容祁忘了,他穿的不是绛紫长袍啊!

    于是在苏狐一脸茫然的目光下,公孙佩把容祁打到怀疑人生。

    打归打,公孙佩在容祁离开前给他挂了一大包猪头肉回去……

    城郊,玄机营。

    主营帐里,一袭铠甲的易剑生抬手握剑,另一只手用鹿皮一遍一遍抹着剑身。

    银冠束发,肤色古铜,易剑生长的十分魁梧却不会给人粗犷之感,许是早年当过杀手的缘故,他的眼睛里时常会迸射出一抹冷似寒冰的锋芒,让人打从心里畏惧。

    除了颖川王,没人知道,他跟凤清有仇。

    是的,就是四侯之一的镇南侯凤清,而且是不共戴天的深仇。

    易剑生抹着长剑,记忆渐渐回到儿时,父母早亡,儿时的他带着弟弟以乞讨为生,日子过的十分艰辛。

    后来他们村子所在的信都遭遇百年大汗,他便带着弟弟一路乞讨离开家乡。

    路上,弟弟饿的实在不行他便把弟弟扶在一块小溪的石头上歇着,自己跑去深山找吃的。

    深山里有什么,运气好时遇到野兔抓一只,运气不好遇到野猪野狼命都不知道能不能保得住。

    那一次,他运气好,抓到一只野兔。

    只是当他回来的时候弟弟竟然不在那里,于是他四处找,终于看到一队行军人马在不远的地方出现。

    夜已黑,他不敢往前凑,只站在暗处悄悄盯着那队人马。

    终于,他看到了自己的弟弟就在军营里。

    那一刻他想冲进去把弟弟救出来,可他看到弟弟的身上已然换了一套士兵的衣服,他犹豫了。

    如果当兵能活下去,那他为什么还要把弟弟拉出来跟他一起亡命天涯?

    于是,他默默走了。

    后来他有了自己的际遇,拜了师,成了一个江湖人。

    他师傅不算好人,但对他极好,而今他手里这柄剑就是师傅传给他的。

    这柄剑很普通,跟他的师傅一样,却是他此生最珍视的东西。

    再后来师傅被仇家围堵在巷子里乱刀砍死,他为了给师傅报仇自愿入阎王殿成为一名杀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