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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节:寻踪觅迹

    最后,他却没有问他,只是走上前拍了拍张志的肩膀说道:“你去吧,我们相信你,不过你也答应我们,一定要平安回来!”

    张志应了一声说:“我知道吴警官一定有很多话想问我,但我想告诉你的是,我说了,你们也搞不懂,而且我也不知道。”

    说完话,他带了一把警方处理暴力事件时得到的长刀,骑上单车,随着怪兽留下的血迹,追了上去。

    遥遥看去,他更像一个顶天立地的大侠,是那样的潇洒,牛/逼,真让人崇拜!

    双脚用力的踏着单车,张志在街道上穿梭的速度越来越快。看着黑夜茫茫,他不知道此去,还能否回来,或许他这辈子都没有机会在菲菲身上,做一回坏蛋了。

    通过依稀的血迹,让张志更加惊讶与害怕的是,每两处血迹之间竟然有百多米远。就算那怪物庞大,也不敢想像他行走的速度有多快。

    这一切只说明了一个问题,那怪物实在是太强大了,张志和他根本就不是一个档次的,他此去,只有一个可能,那就是死。

    可是,也不知道张志是不是真的疯了,面对危险,他显得很从容不迫,他真他妈是个英雄。

    骑了大约一个小时的单车,张志来到了城区外的落风山,令他感到欣喜的是,地上的血迹,两处之间的距离缩短了不少,而且风中还飘来淡淡的骚臭味。

    这预示着两个值得庆幸的可能,一是怪物伤得很重,或许那些子弹是对穿而过了。二是这里离怪物的老窝不远了,马上就可以解决这个祸害啦。

    张志感到有些兴奋,似乎一点也没有感觉到,同时危险也在越来越近。他更加用力的向前踏着单车,车子跑得飞快。

    终于,那种怪异的骚臭味,越来越浓,渐渐超越了人不能忍受的程度。张志更加欢喜,丢下单车,提着长刀向骚臭味飘来的地方冲了过去。

    果然,向前跑了不远,就看到了巨型怪物。它此时正呻吟着,伸出舌头舔/着前爪上,张志给它留下的杰作。

    虽然巨羊腿上的伤口挺大的,但是张志看着它那庞大而恐怖的身形,就抵挡不住内心深处的害怕。

    为了克服害怕,他故作镇定的笑了笑说道:“嘿嘿,看来我还是有点渣渣的,要是别人看了这么大的凶恶怪物,不跑得飞叉叉的才怪,谁能像我,还敢给他几下?”

    说到这里,他摸了摸胸口,舒了几口气又接着说道:“乖乖,知道本大爷的厉害了吧?不想死的话,就给我自觉的走过来,瞌头认错,并发誓以后再也不吃人了。”

    理智告诉张志,一百个他来,或许也不会是这怪物的对手,他都有些后悔了。要是能赶走他,和平解决,那就最好不过了。

    然而那怪物才不吃张志这一套,听到他的声音后,眼神冰冷地看着张志,缓缓的舔/着伤口。看他表情,好像在说:“小子,你他妈/的也不撒泡尿看看自己是什么鸟样,要我给你认错,还要我不吃香喷喷的人肉,梦吧你!”

    张志从那冷足以将人冻死的眼神中,猜到和谈是决不可能了。果然,巨羊舔了四五下伤口,就向他扑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