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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三十九章:战太宇乾罡!

    “奉陪到底,奉陪到底!”所有的夏国士兵,全都在怒吼。

面前就是敌人,背后就是家国。

他们的血肉之躯,则是唯一,也是最后一道屏障。

所以,他们没有任何选择。

要战,便战!

看到萧尘三言两语,就将夏国士兵的战意全部调动了起来,太宇乾罡点了点头,眼中露出不加掩饰的欣赏之色。

“鬼师,你果然是天生的将星。只恨你未生在我熊国,否则就算让朕用十七个儿子,换你一个鬼师,朕也心甘情愿啊!”太宇乾罡长叹一声。

随即摇了摇头,“只可惜,你我注定为敌。我听闻,你这一生,从未有过败绩。多少次以一人之力,力挽狂澜。”

“正好,朕这一生,也未尝一败。无论是在个人武道上,还是在领兵打仗上。今天,看来你我终有一人,要破了这不败神话了。”

说话之间,太宇乾罡那沉寂了数十年的鲜血,也隐隐沸腾起来,眼中露出一抹狂热战意,高声道:“熊国儿郎,给朕冲杀,踏平北境,踏平夏国!”

“让这颗星辰的人都知道,熊国,惹不得!”

“踏平北境,踏平夏国!”所有的熊国士兵,如虎狼一般低吼咆哮起来,随即怒吼一声,直接展开了进攻。

呼延隆等人,则第一时间展开了反击。

萧尘也没有闲着,此刻死死盯着太宇乾罡,紧接着他的身体一晃,就向着太宇乾罡冲了过去。

他的对手,只有一人,那就是太宇乾罡。

只要太宇乾罡死,眼前的熊国五百万铁骑自退,东州危机也立即可以解除。

“太宇乾罡,既然你敢侵犯我夏国,那就别怪我……杀你了!”萧尘的眼中杀意暴涨,手中破军枪直接刺出,虚空中出现密密麻麻的裂痕,简直像是要破碎虚空一般。

转瞬之间,破军枪就已经刺到了太宇乾罡身旁。

太宇乾罡却怡然不惧,此刻大袖一挥,分明只是普通的衣袖,可在太宇乾罡强大内力的加持下,却犹如神兵一般。

铿!

萧尘的破军枪被硬生生荡开。

“武道修为到了你我这个境界,一步之差,就是天差地别。你既然弱朕一筹,就不可能是朕的对手。”

“刚才朕挡了你一招,那么现在,你也吃朕一招吧!”太宇乾罡双手在虚空之中一揉,左手极寒,右手极热,像是两个极端。

轰!

随即,他双手同时向着萧尘拍了过去。

极冷和极热的力量,同时向着萧尘冲击了过去,紧接着产生一股无比恐怖的毁灭力,简直如同禁武一般。

“不好!”萧尘的脸色微微一变,强大的内力瞬间弥漫周身,如同铠甲笼罩全身。

轰!

随着那冷热两股力量爆炸开来,顿时有一股恐怖绝伦的冲击力,落在萧尘的身上。

虽然被萧尘的护身内力抵挡了一部分,可萧尘还是感觉,体内一阵气血翻腾。

强!

这太宇乾罡果然很强,在萧尘见过的强者中,除了师父之外,就只有鬼门中的不知名强者,和当初在秦王境遇到的佛陀,胜过太宇乾罡了。

甚至这太宇乾罡的实力,恐怕不会比那佛陀,弱太多。她没有所谓的忠贞观念,两兄弟毕竟比她年轻,偶尔跟族内少女有露水情缘,她也不是不知道,但当真不曾在乎过。不管他们跟谁睡觉,到最后,还是要回到自己身边来,而她也只需要牢牢地抓住他们,让他们既能取悦她,又能为她卖命,就这么简单。

魅族的男女感情生来热情又自由,一旦看对眼了,就能当夫妻,一旦看不顺眼了,拍拍屁股就能走,没有任何人可以永远地拥有对方。

金凤凰做到了,她知道兄弟俩不爱她,相反,她也不谈情爱这种虚无缥缈的东西,要的无非是你情我愿,一时畅快,及时行乐罢了。

闻言,子书和子司全都绷紧俊脸,肩背上的肌肉早已僵硬如铁,仿佛能生生地崩开那件皮革背心。

金凤凰给他们下过毒药,当时他们的确喜爱上魅族中鼎鼎有名的金凤凰,一前一后跟金凤凰有了关系,但是年轻男人不过一时情动,谁知道金凤凰却利用欢爱的过程,用自己的身体给对方“喂毒”。心甘情愿跟着金凤凰,不过短短一年功夫,当年轻男人变得成熟,就不再对金凤凰唯唯诺诺,想要离开金凤凰的时候,才尝到毒发的痛苦。

他们怎么可能听不懂金凤凰的意思?她因为他们的一时分心而被银针扎中,三个时辰不能动弹,虽然身体没有太大损伤,但已然令金凤凰恼羞成怒。等回去了,还不是老样子,给他们喂下新的毒药,让他们尝尝生不如死的感觉?

这已经不是头一回,因此,他们很聪明地完成金凤凰给予的任务,只要不惹恼她,金凤凰对他们一向很“宽容”,就算去找族内其他女人睡觉,她也可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因此,这种混乱奇葩的关系,居然维持了五年。

这一次,的确是他们掉以轻心了,因此,他们无法反驳,只希望,这一次的新药不会让人太痛苦。

他们还很年轻,哥哥子书也只有二十四岁,弟弟子司刚满二十二岁,二十几年里见到的没有一个像秦长安这般的女人,听到金凤凰心情大好地要把秦长安赏给他们,自然难掩心中激动亢奋。

“她什么时候醒来?”弟弟子司问了句,转过脸,趁着火光打量身旁的女子,秦长安一袭湛蓝色的上衣,下身为暗紫色百褶银花长裙,立领广袖,是中原女子嫁人后的装扮。对于见惯了魅族女人曝露毫不掩饰身体曲线的衣装之后,反而觉得中原女人的这种衣装,极为美丽,像是一朵半开的花儿,保守却又不失魅惑。再看她的容颜,肌肤胜雪,很是细腻光滑,而魅族女人的皮肤太过粗糙,风吹日晒下,十来岁的少女脸上往往就有斑点,再美的五官都打了折扣。

这个中原女人,虽然已经怀孕,但看上去脸皮极嫩,五官精致,胜过魅族少女。

这么看着,更是心痒难耐,他不在乎是否跟哥哥一道拥有这个女人,他只在意结果,魅族男人就是这么一根筋,喜欢就要。

“她听了我的镇魂歌,岂会是一时半刻就能醒来的?至少也要三天三夜,若是身体虚弱的人,说不定我们回去的一路上都是这幅要死不活的德行。”金凤凰鄙夷地瞥了子司一眼,脸上尽是嘲弄之色。“怎么?这就忍不住了?我记得昨晚我们刚刚睡过,千万别仗着自己身体好,不知节制。”

子司依旧面无表情,五年的时间,足够让他充分地了解金凤凰的为人,在床上,她可以妩媚妖娆,但是一下床,她往往翻脸不认人,心狠手辣,嘴巴恶毒。

所以,他早已免疫。

“当然,趁着她神志还未清醒,你可以先把人睡了,不过,别在我面前,脏了我的眼睛。”金凤凰伸出赤足,脚踝上挂着一圈黄金脚链,她撩拨地用脚尖抚弄子书的后背,眼底已有暗暗升起的春色无边。

子司想了想,最终没出手,旁边的女人一动不动,眼珠子都是死的,没有之前他看到的半点灵气,他不喜欢。

魅族男人虽然奔放,但还不至于对一个死尸般的女人下的去手,在他们族内,一起过夜,一起睡觉,不算十恶不赦,跟吃饭喝水一般自然。不过,不会有人因为想要得到一个女人,而用下三滥的方式。但中原人就不一样了,据说他们会有各种迷药春药,只是为了对付不听话的女人,在他们听来,简直无法想象。

“啧啧,现在不把小白兔吃了,到时候人醒了,可就没那么乖巧了。子司,你可别后悔啊。”金凤凰似笑非笑地说着风凉话,径自攀着子书的肩膀,宛若一条美女蛇般,缠上他的身体。

身后很快就传来男女的喘息声,子司依旧没说话,金凤凰向来如此,要他们兄弟俩轮番伺候她,男女之事无非如此,他尝过了,觉得不过尔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