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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两月两千里

      清晨,金色的阳光刺穿云块,一缕一缕攒射下来,洒在了褐色的土地上,露水凝集在草叶掌心,一切都看起来都十分的安详。突然,车轮飞快碾过,泥土与草叶,露水与阳光,全都飞溅起来,交杂着相继落下,像是在无声的抗议。

  “狗栓哥哥,洛阳有多远啊?”

  李继朝亢奋过度的小丫头摇了摇头,表示自己并不清楚,然后探出脑袋,向车旁骑马的黑脸汉子询问道:“马叔叔,这九江到雒阳有多远啊。”

  黑脸汉子名叫马忠,字敬之,四十多岁的年纪,是卢植一直带在身边的仆从。早在卢植还是少年时便一直跟着他,去大儒马融家求学,在涿县开办书院,又一路随卢植从雒阳到九江做太守。现在卢植派他来带队护送,足以看出有多重视李继了。

  马忠挠了挠头,回应道:“两千多里路吧,以咱们现在这速度差不多要两个月能到。”他的声音听起来糯糯的,与粗犷的形象搭起来,有种奇怪的违和感。

  “哇,两千多里啊,好远呐。”马车里的窦娥也听到了,立马惊叹道。李继则是一阵庆幸,幸好卢植没有真的让自己随着他的折子走,两千里的快马奔波可不是自己现在这小身板能遭得住的,虽然他本来就知道路途很远。

  “没事,两千里罢了。这一路由我护着,不会有什么意外的。”马忠扬起脸笑道,自信的拍了拍背上的三尖两刃刀。

  李继可没他那么有自信,不算自己和小丫头,再除开一个年迈的马夫,这队伍一共三个护卫,也就马忠看起来靠点谱,这又不是什么和平年代,谁能保证没有啥意外。要是说李继想多了吧,两千多里路碰不碰上劫道的还真不好说,但实际算起来,终究是李继代入三国乱世的感觉太强烈了,至少到现在为止,整个大汉某种程度上来说总体还算太平。

  马忠十分健谈,兴许是看李继的小黑脸蛋分外亲切,一路上一直就零零碎碎的扯着闲话,上到朝廷各个大人物的恩怨,下到底层百姓的衣食住行都能侃侃而谈,听的出来,他在卢植身边确实见多识广。而在李继随口回应的话语中,马忠也暗自叹服于李继的才思敏捷,不得不承认卢植新收的这个小学生确实是聪慧无比,毕竟超越两千年的历史前瞻性和知识积累才是李继在这个时代真正的立足资本。所以直到太阳开始西沉,天色渐渐暗下,马忠才停下了嘴,准备吩咐扎营,晚上是要在野外露宿了。

  “哥哥,做饭吃。”小丫头在早晨开始的兴奋劲过了之后,就在车里枕着李继的腿沉沉睡了过去,现在马车一停下就饿了起来。从昨天李继跟她说以后做饭只给她吃后,小丫头便就改了口,原来一直都是叫狗栓哥哥的,现在直接改喊道哥哥,也不清楚她那小小的心路是怎么变化的。

  李继摊摊手,踢了踢小丫头临走前不依不饶的抱上马车不知从哪里寻来的大罐子,表示没东西没法做饭。小丫头认真思考了一下,匆匆跳下马车,一路小跑来到正霸气的指东指西的马忠身边,说了些什么。马忠看起来明显愣了一愣,拉着小丫头的手就来到马车边,一脸不可思议的问道:“小继子你要做饭?”

  经过这一天的闲聊,马忠对这个不过十岁但分外聪慧的小孩儿非常喜爱,连称呼都十分亲昵随和,但对于李继要做饭,却让他有些难以相信。李继颇为无奈的点了点头,其实他自己对于吃食不算特别上心,能饱腹没有毒,那味道也就不算什么大问题。只是既然小丫头如此喜欢,那自己就只好勉为其难的做一下了。

  “是的,麻烦马叔叔了。”

  “不不不,可不能这么算,本来是应该我们来准备吃的嘛。不过你要做,喏,那边有两只在路上抓的野兔子。”

  窦娥听到兔子两个字,眼睛立马亮了起来,想起以前哥哥烧的兔子肉,差点让二狗吃的咬了舌头,便拍着手就叫喊道:“兔子好,兔子好,兔子肉可好吃了。”

  马忠只觉得很是莫名其妙,他可不觉得烤兔子肉有多好吃,又紧又难嚼。李继也下了车,哭笑不得的跟小丫头说:“就两只,就别想着吃兔子肉了。熬汤喝吧,马叔叔,你先去把篝火烧起来,我带小丫头去找点野菜。”这个时代还没有炖这个说法,这种用水煮食物的方法都叫做熬。李继也打定了主意,一定要弄口铁锅出来,不然这些蒸煮熬的食物确实也有些吃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