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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3|这个青梅要不起(2)

    徐子凡第一次接到这类的任务,不过这对他来说并不难,也许这世上大部分男人都看不透伪装过的女人,但绝对不包括他,毕竟没有人比他的演技更炉火纯青。

    从原主的记忆中看,原主确实没什么问题,他和岳玲玲虽然是青梅竹马,但并没有什么暧昧的言语或肢体接触,正常亲哥哥和亲妹妹是怎么相处的,他们就是怎么相处的,一丁点暧昧都没有。

    原主第一次恋爱时,青梅这个身份对女友来说本来就很敏感,而当时岳玲玲偶尔还会到徐家吃饭,出差回来会给原主一家三口买衣服之类的礼物,女友知道了和原主吵架,让他不许再联系岳玲玲,但其实岳玲玲做的这些是他们的日常,一家人一起吃个饭、出差带个礼物没什么奇怪的。

    女友认为没有血缘关系绝对不能是一家人,他们绝对有问题。两人观点不同吵架分手,站在原主的角度来看,女友对青梅这个身份太敏感了,没见之前就把岳玲玲当成了情敌,但实际上他们什么事都没有。

    不过徐子凡见多了各种各样的事,从他的角度来看,岳玲玲对原主应该是有想法的,不然作为一个二十八岁的成熟女人,她会主动避嫌,毕竟女人最了解女友和青梅之间的敏感。

    她的行为很隐晦,她仅仅是没改变原状,一切如常的和徐家人相处,这种方式很能刺激女友,原主却不可能发觉。因为岳玲玲既没有破坏他的感情,也没有和他暧昧,还开心的祝福他,他只会觉得是女友小气了。

    第二次恋爱,是岳玲玲发动朋友们帮他介绍的女朋友,还给他出主意帮他追人,他以为这足以证明他和岳玲玲没什么了,还特别注意减少和岳玲玲的联系,就算觉得自己这样是见色忘友也非常注意避嫌,但他们是邻居,当然时不时的还是会见到。

    朋友们一起聚会时,岳玲玲和大家都是朋友,说说笑笑十分熟稔,大家一起玩狼人杀时,岳玲玲总能猜中原主的身份,女友因为他们的默契吃醋,自那以后危机感与日俱增,他们之间又因为岳玲玲产生了矛盾。m.166xs.cc

    岳玲玲知道后立刻搬到了城市的另一端,再没找过原主,原主也不和她联系,觉得就这样算了。

    然后就是几个月后岳玲玲做手术,她一个孤儿,自己一个人因为他和女友的矛盾搬去了不熟悉的区域,疼得不行自己叫了救护车,只是害怕手术了才给他打电话,他肯定要去看看。他甚至提出带着爸妈,带着女友一起去,这很避嫌了。

    可女友认为这是一个底线,这次他去了,就会有无数个下一次,因为青梅永远都会在那里,干脆让他在两人之间做选择。这在原主看来是无理取闹,岳玲玲已经搬走不跟他联系了,女友连手术都不许他去看一眼,连普通朋友都不能做,这样的恋爱还是不要谈下去了。

    等到第三次恋爱,他更注意,直接自己搬去女友家附近,天天和女友一起上班下班,也不和朋友们出去玩,基本没机会见到岳玲玲,直到岳玲玲出车祸。

    医院给他打的电话,岳玲玲都昏迷了,他当然要去,当时女友的理解大度让他庆幸不已,后来女友和岳玲玲似乎相处得不错,他以为他终于做对了,不用再那么担心了。没想到女友和岳玲玲私下里那么看不上对方,都致力于揭穿对方的虚伪面具,自那以后,他没心情再恋爱,也没办法再和岳玲玲好好相处。

    他开始怀疑岳玲玲是不是喜欢他,毕竟三个女友都说岳玲玲对他有感情,但他又实在没感觉到岳玲玲做了什么破坏他感情的事,他也不知道自己避嫌到那种程度还能怎么做,让他冷血的连岳玲玲手术和出车祸都不理,他又觉得自己不是人,于是干脆一个人去旅行,最后出事最愧对的就是父母,他还没好好孝顺他们,他们期盼已久的儿媳妇和孙子也永远不会有了,他的人生莫名其妙的就这么结束了,他都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就该冷血的再也不理岳玲玲才是对的。

    徐子凡把原主的记忆翻来覆去的琢磨好几遍,确定原主是一丝一毫都没看出不妥,也初步确定了岳玲玲是个把自己伪装得很好的破坏者。她看似什么都没做,实际上她该做的都做了,比如体现自己和徐家人更亲近、体现自己更了解原主。

    她帮忙追人帮忙选礼物,在他们的恋情中存在感十足,会让另一个女生极其膈应,还有她真的出事时一定能把原主叫来,会让另一个女生感觉她像个定时炸^弹,很没有安全感。

    原主觉得问心无愧,是因为他真的把岳玲玲当朋友、当亲人,而这些所有事情,如果发生在他和兄弟亲人之间,那真的就不是问题,但对象是青梅,在任何一个女友眼中就绝对是严重的问题,安全感一旦减弱,恋爱就谈不下去了。

    有一句话说,只有女人才能看出另一个女人婊不婊,这句话虽然不是绝对,但遇到手段高的,还真是这么回事。

    徐子凡穿越过来的时间点是原主第二次恋爱的时候,女友因为岳玲玲对原主的了解而吃醋,明确地表现出了对岳玲玲的敌意,岳玲玲准备搬家,今天就是岳玲玲搬家的日子,原主的女友也会上门帮忙。

    徐子凡看了眼桌上的发圈和手机壳,那是前一天岳玲玲落下的,她来徐家吃饭时手机没电了,借他的数据线充电,说手机脏了把手机壳拿下来擦了半天,随手散开头发把发圈放到了桌上,然后拿手机去客厅,走的时候自然忘了原主桌上的发圈和手机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