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搜索繁体

第9章 红娘变身电灯泡

    我本来以为,没有林溪的高中,应该就算是不完整的高中了。却不料,人生也跟做手工一样,一不小心割掉了一块儿,就会马上有一些别的材料来填补。虽然,未必真的填补得恰到好处。

    高一那年,在我被数学折磨得晕头转向、不知东南西北的时候,一头撞向了霍明远。这一撞不要紧,竟然撞出了苏晴的爱情。

    想来“不由自主”这个词实在是最霸气无理的了,一切的一切,不管合理不合理、合情不合情,只要用上这个词,就都能合情合理、顺理成章了。

    苏晴说,她最喜欢《牡丹亭》里的一句话——“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她说,在她看到霍明远的那一刻,她的脑海里全是这句话在回响。

    然后她就知道,她已经不可救药了。

    我不知道霍明远当时看到苏晴时是什么感觉,像苏晴这样的名人,他自然早就有所耳闻。不管倾慕也好,不倾慕也罢,总该是知道她的。我甚至在想,也许在苏晴刚入学的那一天,他也曾堵在我们教室门口试图一睹芳容过,也许那些被我折成纸花的情书中,有一封是他亲笔所写,可惜,苏晴连看都不曾看到过。

    我不禁为他俩扼腕叹息。一时间竟忘了,原来我也曾有那么一刻,以为会撞上自己的爱情。

    总之苏晴和霍明远就那么顺理成章、明目张胆地在一起了。在我们学校,有一条不成文的规定,谈恋爱是不允许,但只要能够不影响学习,学校也不介意让大家共同进步。这无疑为他俩的爱情诗篇奏响了喜气洋洋的序曲。

    从此我们的队伍再次壮大了起来,我、苏晴、霍明远还有陈晓曦,渐渐地成了四人组合,虽不能说是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却实实在在是有你的地方就会有我的存在。

    还记得当初苏晴曾说,她与陈晓曦有缘分,连转校都能转到一起。其实这话说得实在是有些欠妥,毕竟从小学到高中毕业,她俩都没有分到一个班过,也因此,事实上,陈晓曦并不常常与我们在一起。

    只是不知为何,进入了高中部以后,陈晓曦却主动加入了我们的队伍。

    犹记得那是个很是明媚的午后,陈晓曦在课间跑到我们教室门口,笑着说要我们放学后等着她。那时颇为灿烂的阳光闪在她的脸上,一半张扬,一半静谧。我也不知道那是一种怎样的默契,她只说过那一次,却成了永远的协定。

    那时毕竟年少,喜欢热闹。

    我渐渐地习惯了没有林溪在的日子,每日与他们一起读书算数、嬉笑打闹,日子过得甚是惬意。

    只是我不明白,陈晓曦的脸上为什么常常流露出落寞的表情。我曾问过苏晴,可苏晴说,也许,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秘密,不足与外人道、不愿让外人知晓。

    于是我再不言语。

    我每日都在苏晴与霍明远之间充当着红娘的角色,虽乐在其中,却也觉得有些莫名。也许身陷爱情的人都有这样的通病,明明可以光明正大地做的事,却偏要偷偷摸摸的进行。

    霍明远说,做得太堂而皇之,就没有惊喜。

    我在心里暗自咋舌,就怕明明是想制造惊喜,却一不小心弄错了个字,便成了是惊吓。

    然后霍明远就笑了,一一,我之所以来问你,就是想让你帮我看看,这样,她会不会觉得惊喜。

    于是我恍然大悟。

    于是我就更屁颠屁颠地给他出谋划策、为他俩忙活了。从苏晴的饮食偏好到生活习惯,从她喜欢的杂志到讨厌的明星,从她最爱的泰迪狗到最害怕的毛毛虫,我把所知道的点点滴滴,倒豆子般全倒了出来,真的是事无巨细、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当然,我不晓得霍明远究竟记住了多少。我只知道,那日的霍明远听完我的话后,立马请我周末跟他们一起去游乐场玩耍,以作为答谢。

    我自然点头如捣蒜,没有拒绝的道理。

    我想如果时光能够倒流的话,霍明远一定宁愿被打死也不会那样做。因为那一天,我愣是把他俩的浪漫约会变成了灾难现场。

    其实事情也着实怨不得我,胆子都是天生的,只听过吓破胆的,还没听过练大胆的。好吧,我的确听过胆子越练越大的,但是对于我这种天性驽钝的人来说再励志也没用啊,除非我吃了雄心豹子胆,当然,前提是我得有胆吃。

    总之,我这个生性胆小的人成功混入了他们的行列,夹在他们中间进了游乐场。

    那日天气晴朗,惠风和畅,淑女窈窕,君子文雅。我一路心花怒放,哼着不着调的歌,拉起苏晴就往前跑。

    霍明远从身后追上来,笑着问我们,“要先玩哪个?”

    苏晴转头看我,我眼珠子转呀转,问霍明远,“你去过鬼屋吗?”

    苏晴顿时便有些瞠目结舌。

    霍明远似是一直在看地图,所以没有看到苏晴的表情,我生怕他看到苏晴的表情之后会怜香惜玉、见色忘友,于是赶紧紧了紧苏晴的手臂,朝她挤眉弄眼。我的挤眉弄眼显然出了效果,苏晴半是愕然半是忍不住好笑,待霍明远抬起头来看我们时,已经全然不是之前那仿佛受了惊吓的样子。霍明远笑着指了指西边说,“小时候去过,大了之后就再没来过了。嗯,鬼屋应该是在那个方向,怎么,要先去那边看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