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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占大便宜了

    没想到,长大了她还是这样,除了刚才遇到林志时的误会所表现出来的刚烈之外,她依旧是那副小声小气儿的样子,招人疼招人爱的,谁见了这样一个清秀美丽并且低眉顺眼小声小气的女孩子,都会涌起一种我见犹怜的感觉了。

    “我爷爷下手不重,没事儿的。不过,你的脚好像有事,崴得很厉害。来,我看看。”林志放下手走了过去,自然而然地伸手在刘晓燕的腰间,扶着她往那边的石凉椅旁边走。

    刘晓燕穿的是T恤,稍一动作,小T恤自然而然就会向上略略抬起,露出一小截欺霜赛雪的小腰肢,小蛮腰纤细极了,没有一丝多余的赘肉,而林志这个自然而然的动作一扶,就正好扶在她的腰间,大手一控,几乎握住了半边腰肢,这倒真是称得上是盈盈一握了。

    刘晓燕脸蛋儿更红了,咬了咬红唇,却一个字都没有说,只是任凭他扶着,可是整个人却好像在云雾里飘一般,就那样飘啊飘的,不知道怎么的就已经飘到凉椅那边去了。

    直到林志扶着她坐下,她才神魂归窍,知道自己身处何方。

    此刻的林志倒是没有注意到她的心理状态,况且他从小就大大咧咧,无论男女都是拍拍打打习惯了,再加上眼前这位是自己小时候的玩伴,相当于异性发小,最初见面的生涩陌生感过后,一切就变得再自然不过了,所以,对于扶着她肌肤相亲这种亲密的动作,倒也没有太过在意,不过他倒是忘了,大家都已经长大了,不是小时候的他们了。

    “你的脚已经肿了。真是该死,我刚才确实吓死你了,唉,燕子,真对不起啊,我只是看到你一时惊喜而已,倒是忘了大家都已经长得变了模样,你可能会认不出来我,会被我吓到。”林志有些责怪自己地道,边说边扶着刘晓燕坐下,小心翼翼地替刘晓燕脱掉了鞋子,将她的脚放在了自己的腿上,仔细地看着。

    “小志哥,你别这么说自己,其实是我自己不小心弄的,跟你没关系的。”刘晓燕摇了摇头,小声地说道。

    看着林志褴褛的衣衫,她突然间就有些说不出的心疼心酸,“当初他父母去世,而他也性情大变,后来离家出走,一定过得很不如意了,他现在这个样子,也不知道经历过什么,真是可怜……”她咬着唇,眼圈儿已经有些发红了。

    不过,尽管林志衣着破旧看起来像个要饭的,可是刘晓燕离他这么近,却根本没有嗅到半点酸臭的味道,相反,却有一种说不出的清香传来,酷似洗澡后的那种清爽的气味,并且,留神看过去,他的脖子上、耳根后,没有半点污垢,清净得很,完全就是一种健康的麦麸色。头发也是干干净净,没有半点油垢灰尘。这倒是与他那身叫花子般的打扮格格不入了。

    “他还是和小时候一样干净,气味也没有变,始终是那样好闻的香皂味道,头发也总是那样干干净净的……”刘晓燕轻嗅着林志身上的味道,一时间,心下突然间就安静了下来,仿佛在这一刻重新回到了小时候,回到了那个值得她无数留恋回忆的童年时代。

    那时候,她沉默寡言,成天也不爱说话,医生说她有自闭症,院子里的孩子也欺负她,母亲为她掉过无数次眼泪。

    而就是眼前的这个小志哥,在她寂寞孤单无助彷徨的时候,陪在了她的身边,伴她度过了无数个艰苦难熬的日子,或许,也正是因为他乐观向上的积极鼓励还有陪在她身边所给予她的欢笑与快光,才让她走出了那段对普通自闭孩子来说可怕的童年时代,重新过上了一个正常人的生活。

    所以,从小到大,虽然嘴里不曾说,但刘晓燕心底对这个邻家大哥哥向来是无比的崇拜和感激的,至于周围的邻居都说他是一个败家子,是一个浪荡公子哥儿,是一个顽劣少爷,她却从来不那样认为,她坚持认为,林志就是因为家中剧变才变得那样的,只要给他一段时间,让他恢复过来,他一定就会好起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