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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章

    回到武汉已是四月底,早就来不及再修改那草率的毕业论文。

    然而江天晓顺利拿到了毕业证。毕业典礼上他见到了黄奶奶,其实上次见黄奶奶也不过是去年十月,可再次见面,他却觉得恍如隔世。

    “江天晓,”黄奶奶仍是凶巴巴的,冷声说:“你看看你那论文写成什么样子!”

    “我……”江天晓低下头:“对不起,黄老师。”

    黄奶奶“哼”了一声,又说:“也就是于老师提前帮你打点过,要不然你能这么爽快地毕业?江天晓,以后上了社会,于老师不能处处帮你,你自己要努力一些!”

    “他,他什么时候帮我……”

    “还不就是今年三月的时候?怎么,你不知道吗?”

    江天晓的心沉下去,今年三月……是,于朗已经魂飞魄散,他在做什么梦?

    “……谢谢您。”江天晓弯腰,对黄奶奶鞠了一躬。

    六月,江天晓毕业。

    离校前一天他和沈哲、老大吃了散伙饭,就在学校外的烧烤摊上。这时候武汉已经很热了,夏夜的烧烤摊格外热闹。

    “哎,你真要回老家啊?”老大举起酒杯和沈哲碰了一下,问沈哲。

    “嗯,家里一直催,”沈哲耸肩:“回去吧,大不了待段时间再出来呗。”

    “你呢?”老大问江天晓。

    “我……先留武汉吧。”

    “嘿,行啊,那咱俩离得近,回头你有空就来长沙玩啊,记得找我!”老大豪爽道。

    “嗯,好。”

    三人不停碰杯,挥汗如雨。

    到后来老大和沈哲都喝醉了,笑嘻嘻地吐槽对方游戏打得烂。江天晓默然看着他们,忽然发现,对他们,他已经没有了曾经的自卑和不适。

    甚至对于武汉这个城市,他已不再陌生,不再厌恶。

    因为在这个城市里,他获得过最好的爱,最快乐的生活。

    也因此,他选择留下。

    是于朗改变了他,一刀一刀把他的生命打磨成另一番模样。然而现在于朗却不见了——消失了。彻底地。

    从乌鲁木齐回来后江天晓过得如在梦中,于朗魂飞魄散归于天地。江天晓便总是忍不住地想,那他到底去了哪里呢?理智告诉他于朗已经不存在了,可雨点落在脸上,晚风拂过手臂,夕阳的余晖落在身上,他都会有一瞬间的失神,想,于朗这是你吗?

    会不会有一天他走在路上,人群之中,于朗的脸一闪而过?

    或者某天他回家——就是于朗的那套房子——之后,惊讶地发现门口多了一双鞋,一抬头,就见于朗正坐在沙发看书?

    不。不会的。

    江天晓形容不出现在的感觉。可能这就是所谓哀莫大于心死。

    江天晓艰难地扶着醉醺醺的老大和沈哲往宿舍走,这会儿是毕业季,往日里总是凶神恶煞的宿管阿姨竟也默许了学生的晚归。回宿舍的路上,江天晓见到不少三五成群的毕业生,有些甚至还穿着学士服,勾肩搭背,高声笑闹着。

    “哎!”老大打了个酒嗝:“今朝有酒今朝醉……”

    沈哲口齿不清地笑骂:“神经病啊!”

    老大也笑嘻嘻地:“要不咱……明天再去……玩吧……就上次那个,那个酒吧,明天有乐队去……”

    江天晓脚步一顿。

    他倏然想起那个春日的夜晚,他喝得微醺,然后在宿舍楼下见到了正在等他的于朗。于朗静静地站在那里,那天他等了多久呢?

    是不是在那个时候,于朗就已经放弃找回他的非毒了?

    江天晓低头看着地上的影子,说不出话来,只拽着沈哲和老大一步步向宿舍走去。

    明天他就要离开这个宿舍,也再也不会有人在这里等他。

    “onenightinbeijing我留下许多情……我已等待了千年为何城门还不开……我已等待了千年为何良人不回来……”

    夜跑的大妈从后方经过江天晓他们,手机里公放着的竟是那首《北京一夜》。

    这一刻夜风习习,路灯下的影子摇摇晃晃,草木繁盛,皓月当空。这初夏的夜晚是一生中难得的良辰美景。

    而他再也无法与于朗共享。良人永远不会回来。

    终于看见了宿舍楼,江天晓深吸一口气,一手架着老大一手拽着沈哲,像前方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