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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命运 第15章 真爱无尽

    小书凉逐渐熟悉了寨子生活。通过交流也了解了他们的族史。这是一个极其罕见的民族(不在56花之列),大龙吞族,讲古苗语,祖先是传说中的蚩尤...

    后来书凉跟胡椒论证,他们的祖先是不是蚩尤时,得出结论,这是根本不可能的。

    但当时他们俩对于这个说法是深信不疑的,因为他们那时不知道蚩尤是历史上哪位大人物!

    两人在这里生活了快三年,小家伙个头比之前高出了不少,牙齿也换掉了。掉落的牙齿被大龙吞族,一个‘最漂亮’的手艺人打磨成了,不太规则的小珠子。老族长解下项上彩链,取下一颗红彤彤的水晶一样的珠子,用来跟牙珠搭配,一串颇具原始风味的手链制成,然后族长亲自给小书凉系在了手腕上。就是书凉左手上现在系着的这串。

    他在溪潭边,看着水里的倒影,那个留长了头发,不一样的自己。书凉很高兴,咧开漏风的牙齿,趴在水边傻傻的笑着...

    用那个‘最漂亮’的手艺人的话说,她挽起乌黑头发的样子,像极了蚩尤的老婆--女娲娘。他们两个又孤陋寡闻了,以为女娲娘是历史上哪位了不得的大美人。书凉很开心。

    在这里,胡椒教会了书凉很多的生存技能,辨别草与药,有毒蘑菇的相貌;如何避开野兽灵敏的嗅觉,包括反将其猎杀的能力。

    书凉很快乐,他的快乐来于胡椒带他每天接触的新奇事物,这些总能引起他极大的兴趣。

    现在的书凉,已经不是任谁都能随意欺负的那个小‘怪物’,在胡椒的悉心教导下,他已经是个带刺的小蔷薇了。现在还只是含蕾,但只要迎上那一缕馥香,就会开放。

    书凉要求跟胡椒学刀。学会用刀后,小书凉的袖口里一直藏着一把刀,那是胡椒他二爷爷送给胡椒的‘见面’礼。

    胡椒的血液里早就被三个老头灌输了一个核心思想,就是活着,想尽一切办法的生存下去!老头子们逐一离世,胡椒开始慢慢地不喜欢这个世界...直到救下小书凉,准确地说,他现在为止,除了书凉不信任任何人,他也是这样教小书凉的。

    寒来暑往,不,只有春夏没有秋暑。可能就是因为少了两个季节,让这里的季节转变得悄无声息,偷偷摸摸的。偷偷摸摸成长的,还有小书凉和胡椒。

    他们在这里学会了很多东西,这种最原始,最质朴的生存方式,让他们感到充实。这里的人很快乐,他们快乐于身边的人快乐;满足于身边的人满足,这就是单纯的他们,这就是可爱的他们。尽管这种热情对待的是异族人,也绝不掺杂其他目的性的企图。

    这让他们很感动,这也是除了胡椒以外,书凉第一次对外人,表现出带有情感的回应。他愿意让寨子里“最漂亮”的手艺人拥抱,而且没有抽刀。

    这是积极的,对抚平他的心理创伤有好处。于是胡椒决定,如果有可能,就让书凉先留在这里,或许下次,再回来时接他。当然,这得要书凉自己选才行。

    很显然,书凉是不同意的,他都没思考,回答的很坚定,而且理由非常简单、充分:

    “你在,我在!”

    不管书凉同不同意,胡椒都必须得离开了。他不能继续呆在这样‘安逸’的生活里,他还有好多东西需要学习,他需要不断地前进。所以,他只能另做打算:

    “三爷爷说的对,对于身负重任的自己来说,绝对不能有这类想法和情绪,否则将抱憾终身,那就百死莫辨,愧对先人了!”

    一个月后清晨,胡椒收拾好行李,准备叫醒熟睡的书凉。转身时,发现一身穿戴整齐的他早已安静的等待在一边,而胡椒却一点也没查觉到。

    胡椒愣了一下,牵过书凉的手说道:

    “敏感和敏锐就相差一个字,但是结果可能就会不同,刚才我都没察觉到你站在身边,如果敌人要来杀我,我已经死了...你能明白吗?”

    “明白,我们过的太舒服了!”书凉看着他的眼睛说道。

    “嗯...你是不是,早就感觉到我有离开的打算了?”

    “是!”书凉点头。

    “书凉...有些事,我不能和你说,你也别问。我们,现在就离开!”胡椒说道。

    “好!”书凉点头。

    与他们相处无疑是轻松的,寨子里的人除了族长,极少与外界交流。而每个被内定为下一届的族人领袖,按照传统,会有5到7年的时间去走遍滇地。去与其他的异族部落示好,学习对自己的族部生产有帮助的新事物,为了族人的生活更自得。

    用双脚丈量滇地,说起来就这几个字,胡椒知道,这并不是容易的事情。他的三个爷爷手里有火器还用了那么多年,只是了解了滇南一角。滇省森林的原始状态,占六成以上,那绝对是一片未知之地。胡椒都没听说过,凭一个人的能力,摸遍整个滇地还能活着回来的。

    这里的地貌复杂,毒虫猛兽之多超乎想象,往往走着走着,就会掉进树叶覆盖的溶洞。说起这溶洞,胡椒总是回忆起三位爷爷的感伤...

    就算没有掉进溶洞,还有猎人的捕兽夹;用来抓野猪而插满深坑,削尖的竹杆...垂直的峭壁也要命,没有一点的征兆,突然前脚就已踏空,跌落深崖...

    如果,觉得白天侥幸拣回一命就放轻松,那晚上基本尸骨无存。这里的生物嗅觉异常灵敏。它们都能嗅出猎物身体散发出的‘状态’。狡诈的丛林狼会趁人身心懈怠而至...恰好赶走了落单的孤狼,一转身,又发现不远处有双红色的眼睛在树后紧紧地盯着。就算胆子再大,也会吓得崩溃掉...

    爬树?好想法,就不说那只大‘猫’了。大多数那里会有个安静的,孤独的运动健儿。那堪称史上最柔韧的身体,一圈一圈缠绕在树干上,它在优雅的等候。

    等好容易爬上树,转头,眼神相互交织,虽然都没开口,但气氛一点都不尴尬。它那多情幽怨的眼神或许会表现出嗔怪。不擅长处理这种情绪也行,就走嘛...可是,多年不见的它,并不会因为你的寡情而放弃它的表达方式。它会可爱的吐着小红舌,很自然的亲近过来,让人重燃他乡遇故知式的感动。放心,它的热情,不会让人为难。它会尽最大的努力,让人从心底包括体内的骨骼,都尽量的能感受到夏季里塔克拉玛干沙漠的灼热,会让人在它绞锁式的拥抱中陶醉,流泪...

    所以,最后张不张嘴,说不说,说什么,都不重要了...

    知己难求,不错。毕竟这类友人很少,没关系的,滇地从不缺热情,还有一种感动在丛林中,绝对会遇到的。那种夹道欢迎,虽然没有掌声,但也是另一种亲切,久违的温暖--旱地蚂蝗。它们是这片大地上,最会给人制造惊喜的物种,几乎都没有之一。

    不管人们包裹的有多严实,隐藏的有多巧妙。它们都会发现,附着,想尽一切办法与人肌肤贴近,他们于无言中给人最别致的“吻”。它们用这种下-流的缠绵的方式,表达着最单一,也是最真实的情感。谁说它们没有情感。

    这真不是一般的人能接受了的,令人“感动”之余甚是怀疑,这种触及到底线的行为,到底对我们是不是爱。这当然是爱,而且还是真爱,对它们来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