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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7 章(番外三 小一小二小三第章 第章 第章 )

    小一小二原本只是漫天结界中一只普通的天雷, 机缘巧合,听了顾仙仙背《道德经》,生出灵识, 习得剑术,修真界的人都称它们为“天雷化剑”,它们就成了“剑”,但其实它们可以化作数万种形态,并不仅仅拘于这一种。

    既然非是剑,便也不是剑灵了,更准确的说来,它们是天雷化形,更似妖,雷妖。

    很显然, 小二那个蠢货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一直以为自己和小三那个蠢蛋一样是只“剑”,只会化作剑形跟在顾仙仙那刁民身边转来转去摇尾巴, 作为一只妖, 它更像只狗,太丢妖的脸了。

    好在顾仙仙那刁民也没有意识到它们是妖怪这回事, 隔三差五的也会背书给它们听,它也习惯了化作剑形上天下海, 只顾仙仙总是阻止它们下海, 因为每次下海, 总会漂起一片被电死的大鱼小鱼。

    它们还无法精细控制自身的雷电力量,外溢的雷电穿过海水, 寻常小鱼哪里受得住呢?

    但其实它们身上的雷电力量也并非取之不尽用之不竭, 所以每次在乌云凝聚,电闪雷鸣的时候,便是它们积蓄力量的时候,相较于日常修炼获得的灵力,雷电力量来得更快更方便,它们也更喜欢在雷电中畅游。

    它也会思考,有属于自己的想法,它听到顾仙仙说过好些次,她的下一个目标是飞升成仙,成仙是什么它不懂,但它恍惚间明白,所谓飞升大道,是要离开这片小天地,要去往另一个世界。

    她若是离开,它们就没办法再听她背书了。

    它们是妖,到底和小三不同,小三和琉璃剑都是顾仙仙的佩剑,能够跟随她去任何地方,它们不一样,要想继续跟着顾仙仙听书——没错,它一直跟着顾仙仙,就是为了听书,不像小二那个蠢蛋到处认妈妈——必定是要修行的。

    好在它听到的《道德经》越多,心中便越清明,模模糊糊中,知道该如何修炼,仿佛这种修炼方法天生便存在于它的脑海,只等着它想起来。

    小二就不像小一这般,脑子里这么多弯弯绕绕,它整天就知道玩,还带着小乐瑶一起上天下海,玩累了玩开心了就去缠着顾仙仙要听书,在它简单的脑子里,有顾仙仙在、有书听,就再好不过了。

    它完全把自己当成了一把剑,还是顾仙仙的“天雷化剑”。

    尤其从小一哪儿得知自己不是剑,只妖怪的时候,只觉得天都塌了!

    它才不要做妖怪!

    既然妖怪不能永远和妈妈在一起,但它可以像小三那样认她为主呀,认了主人,她去哪儿,它就在哪儿,这样不就好了?

    小一就没见过这么没出息的雷妖,气得又揍得小二嗷嗷叫。

    也幸而顾仙仙不是那种看到天材地宝就想据为己有的贪心鬼,也没什么坏心思,不然就小二这蠢样,只怕能浑身浴血,沾染浑身,堕身成魔!

    她早就看出它们的神异,看出它们非同小可,却从未想过自己独占,她给了它们足够的自由,也未曾利用它们做任何不好的事情,还教导它们要做个“捡到一分钱要交给警察叔叔”的好孩子。

    虽然那会儿的它们还不能分辨什么好什么是坏,也不明白为什么“捡到一分钱要交给警察叔叔”。

    也因为这种自由,小一从来不想做一只契约兽,契约兽哪里好呢?没有自由,没有自我。它要做一只能够遨游天地的妖,大妖!眼看小二竟然想做一只契约兽,它立刻就揍了它一顿,要把它揍得不想做为止——若是顾仙仙因此区别对待,给小二开小灶,那它不是亏大了?

    小二:??

    小二太讨厌小一了:我就要做妈妈的剑灵!我就要做契约兽!

    小一:做了剑灵妈妈就变主人了,你就不是儿子是仆人,你去了那么多地方,没看见仆人是可以随便买卖的吗?只有儿子卖不了,就像小乐瑶那样,刁民对小乐瑶多好你看见了吗?她可不会对仆人这么好,明白吗??

    小二:……???

    是这样吗??那怎么办啊……

    它也想妈妈像对小乐瑶那样对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