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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狼


    嗒、嗒、嗒。

    轻微的脚步声传来。

    并非间断,而是一连串的脚步,仿佛绒布擦过碎石。

    阴影如潮水涌动,带来冰冷的恶臭味道,穿插进劫匪的鼻孔,让他双眼都瞪了起来!

    是、是什么?

    还未等他紧张,半人高的身影就踏入了光线。

    那是……一头灰色的狼。

    是的,狼。

    在联邦第二大都市的繁华地带里,居然有一头狼?

    狗屎!!

    劫匪愣了一下,接着全身的寒毛都竖了起来。

    他半直起身体,目光死死盯住灰狼的眼睛。

    那是一双恐怖的绿瞳,在黑暗里闪着幽光,仿佛死神的提灯,下一刻就要勾走他的魂。

    混蛋!我的枪呢?!

    劫匪想起什么,本能地探出左手,猛然抓紧地上的手枪。

    还算完好的手臂挥出残影。

    他就这么半趴身体,瞄准了狼首!

    这是他从未有过的速度,快得仿佛南部传说中的狂野枪手,随时都能出手,都能打烂敌人的额头。

    黑洞洞的枪口,指向了对面的猛兽。

    灰狼察觉危险,亦是停下脚步。

    覆盖灰毛的四肢变得有些僵硬,幽绿的瞳子与劫匪平静对视,看不清其中内涵。

    一狼一人,就在光暗间对峙。

    劫匪的额头划下一滴冷汗,他的食指慢慢贴紧扳机,随时可以摁下。

    但他没有。

    因为他曾在老家的酒馆里听说过:野兽的反应力,要比人类强大得多,如果没有十足的把握,不要在中距离开枪。

    否则子弹被避开,猎人就将失去最强的武器,极易被猎物抓住反扑机会,一下撕开喉咙。

    所以狩猎之时,要么在几百米外狙击,要么就护住要害,等野兽扑上来的瞬间开枪。

    劫匪不清楚这是不是真的,因为说这话的老头看上去就像个普通酒鬼。

    但危急关头,他也只能这么做,并祈祷对方是深藏不露的老猎人,说的话都是真的。

    他试着用右手护住胸口,然而想法刚刚出现,身体就反馈出了一股刺痛。

    啊对了,我的右手被扭断了……

    劫匪顿时脑子一懵,差点忘了自己该干什么。

    反应过来后,却又更不知道自己该干什么了,他没办法捂住喉咙啊啊啊!!!

    正在他慌张之时。

    耳边,却突然传来一道空灵的声音。

    “路易斯……路易斯·杜波伊斯……”

    谁?是谁在叫我?

    劫匪瞳孔微缩,他居然听见了自己的名字,自己的真名。

    他来这的路上,可从没告诉过谁,自己的真名!!

    “路易斯·杜波伊斯,看我,看着我……”

    声音还在述说,轻缓如同幽灵,引导着劫匪的视线,向上,向下,向左,向右。

    最后,落在了那头平静的灰狼身上。

    不、不会吧?

    劫匪瞪大了眼睛,就见灰狼点了点头,居然开口“说”道:“我是来自荒野的魂灵,意外发现了你。”

    “你会说话?你……发现了我?”劫匪不可置信地呢喃。

    他感觉今天真是太过疯狂,自己的脑子快要转不过来了。

    “是的……我发现了你……我发现你很合适,真的很合适……”

    灰狼一边“说”着,一边慢慢走近,眼中的幽绿如一潭湖水,安抚了劫匪内心的燥动。

    他呆呆地举着手枪,任由灰狼靠近,然后脸庞一皱,疑惑道:“我到底哪里合适?合适什么?”

    “合适……非常合适……”

    灰狼重复着这句话,走到了劫匪身前。

    它仰着头,将整个身躯都暴露在劫匪眼中,一簇簇灰毛几乎可以触摸,就连口中利齿上的残渣,都变得清晰可见。

    劫匪皱着眉头,他感觉哪里不对:“到底、到底合适什么?”

    “合适……嗷!!!”

    答案未出,灰狼却猛然跃起,轻松咬住了他的脖子!

    劫匪惊愕凸眼,这才反应过来,要扣动扳机,左手却被一只毛茸茸的爪子摁住,动弹不得。

    手枪“咔哒”落地,劫匪在拼命挣扎,却怎么也掀不开脖子边的狼首。

    灰狼咬得很紧,却没有马上将他脖子撕裂,而是把他压在地上,从牙齿处灌注什么!

    那是一团黑色的液体!

    从牙齿处渗出,狠狠注入了血管,仿佛一堆扭曲的黑虫,努力往劫匪的身体里钻!

    渗入的瞬间,劫匪身体一顿。

    接着,就开始了疯狂的抽动!

    僵硬的身躯,像在被充气的橡皮娃娃,所有肌肉都在不受控制地绞扭跳弹,诡异如同诈尸。

    巷子外,车流依然不息。

    色彩斑斓的光,从闪亮的广告牌上投来,最近的那一块上,此刻恰好定格于一幕流星雨。

    蓝与绿的光芒不停闪烁,像雨夜的疾雷,穿射入无声的巷内。

    狼与人形,正在一闪一闪之中,上演着“亡者苏生”的戏码。

    不知过了多久……

    劫匪的抽动骤然停止,瘫在那里,仿佛终于死去。

    灰狼松开了牙齿,上下轻嗅着这具破烂的身躯,然后咬住脚腕,就往阴影里拖去。

    只留下一把手枪,孤零零地躺在光影边沿。

    巷外,广告牌恰好翻页,变作一片金黄。

    上面写着:“欢迎来到哥谭,每个人都有灿烂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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