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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程之初

    “下雪啦,快看!快看!”

    站台上,一个女生突然惊讶地大叫起来,将我从沉思中彻底惊醒,与此同时,所有人齐刷刷地抬头仰望灰蒙蒙的天空。

    果然,那漫天飞舞的雪花像柳絮一般悄无声息地从天而降,没有任何先兆,没有任何准备,突如其来的纷扬,仿若上天赐予人世的惊喜,企图驱赶那不解风情的冷漠。顿时,沉默不语的人群像是解了冻的冰雕一般,突然焕发出生气,大家露出久违的笑容,伸手触摸天空飘来的雪沫儿,激动得手舞足蹈。

    “呀!这成都好多年都没下过雪了。”一位四十来岁的中年男人感叹道。

    “这是我第一次见到真实的雪呢,原来是这个样子的,好漂亮啊。”一个十七八岁的小女生双手捧着雪花,激动得眼泪都快掉了下来。

    旁边一对小情侣,男生用厚厚的风衣将女生裹在胸前,只露出一张若隐若现的小脸蛋,雪花飘过之时,她控制不住内心的激动,从风衣领口内伸出一只手,接住一枚雪花,将它送到那男生眼前。

    “你看,真漂亮。”

    “笨蛋,捧在手心里,它会融化掉的。”男生提醒道。

    “啊?真的不见了耶。”那女生看着融化掉的雪花,一副失望的表情。

    “看这个,落在衣服上,才不容易化掉。”男生将衣袖举到女生面前,上面散落着几枚较大的雪花。

    “哇!好大一枚雪花,太漂亮了。”那女生惊叹道。

    来成都这些年,我很少见过下雪,而像这次这么大的,还是头一回。刚开始时还只是零星地飘落,到后来索性如同雨点般快速着陆,纷纷扬扬,气势磅礴。

    我暗自幻想:如若以这般状态持续下去,在地上铺出厚厚一层积雪,再挂满那干枯瘦弱的树枝,让整个世界变成童话里的白色王国,岂不更加可爱?

    飘雪的缝隙中,我看到了不远处缓缓驶来的221路公交车,花了好大力气才挤了上去,而车内的景象却与平日里各自打盹儿的死寂画面截然不同,所有人一律望向窗外,脸上挂满笑容,仿似解开了尘封已久的束缚,破天荒地与陌生的左右相互攀谈起来,如同相识多年的老友,谈论着这场不期而遇的大雪。

    一场雪,带来了惊喜,带来了笑声,带来了愉悦的心情,同时,它的纯洁也洗净了大家心中的烦躁,更洗净了平日里冷清的公交环境。

    公司楼下,同事们都在讨论着这场突如其来的大雪,有的人甚至拿着纸杯到室外盛回几瓣零碎的雪花,殊不知办公室的温暖环境根本不适合它的生存,不过即便短暂,也可乞得不少欢乐。

    我跨步走近办公桌,悠然坐下,思索着今天的工作计划,无意间转头,却发现旁边那空了很久的办公桌上,竟摆放着各类办公设施,难道是又有新人来报道?

    “这——?”我指着那张桌子,向同事高健发出疑问。

    这高健与我年龄相仿,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人,可虽为东北人,他体内却并未流淌东北爷们儿理所应当的粗狂豪放血液,兰花指、柳凤腰、娘娘腔,还有那大多数女性所具有的通病——八卦,无一不暴露他那娘炮的气质。曾听他吹嘘,说自己祖上是满清八旗之中的镶黄旗,具有皇室血统,如若大清不灭,他必定是蟒袍加身的王爷贝勒。不管他的话是否属实,毕竟这已无从考证,不过我却非常清楚地知道,即便清朝不亡,他也成不了王爷,顶多算是一个秀色可餐的格格。

    “哎哟,我说,这么大事儿,你还不知道啊?”他阴阳怪气地说道。

    “什——什么事啊?”我一脸懵b地问他道。

    “旁边这位新来的主,你知道是什么来历吗?”高健瞟了一眼身旁那张办公桌,然后习惯性地翘起兰花指说道。

    “谁啊?”

    他凑到我跟前,用白皙娇嫩的手捂住我的耳朵,轻声说道:“听说是程董事长的千金,刚从美国留学回来,是个海归。”

    “真的假的?”

    他骄傲地俯首弄姿道:“我是谁啊,公司里的百事通!谁家那点大小事我能不知道个一二三,别说是这简单的裙带关系,就连那些个姐妹儿的生理期,我都了如指掌,还有公司里那些个出轨事件,他们什么时候劈的叉,什么时候开的房,什么时候离的婚,是否净身出户,只要是我想知道的,那都能够知晓个八九不离十。”

    这倒不假,高健这个人吧,其它大本事没有,单从获取信息这一方面而言,却是一块不可多得的好材料,情报工作自然也是他的拿手好戏,所以从他嘴里散播出的消息,自然离真相也差不了多远。

    “那——那她到我们部门来干嘛?”

    我们所处的部门,基本可以算作是公司的最底层,再往下,那就只有保洁工了,长期处于“晋升遥不可望,油水远不可及”的尴尬境地。可这养尊处优的董事长千金,为何偏偏选择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

    “谁知道啊,有病呗!现在这富二代啊,都一个样,心理变态,一天两天要不找几个穷鬼显摆显摆,心里就憋得慌。你看看,公司里没钱没权的穷b大多都在我们这办公室,这环境,正好达到了她满足虚荣心的条件呗,哎呀,以后这苦逼的日子可怎么过哟,特别是你呀,坐她旁边,俗话说‘伴君如伴虎’,这往后,还指不准会骑你脖子上拉屎拉尿,可有你好受的!”高健用娘炮的语调抱怨牢骚道。

    “不至于那么夸张吧,她不是接受过西方高等教育嘛。”

    “哼哼,你又不是不知道,现在这些留学生,哪个不是富贵人家的王子公主,从小娇生惯养,在国内惹是生非惯了,到实在混不下去的时候,有钱的爹妈也只好将其送往国外,这名义上叫留学,实际上啊,只不过是换了一块土地继续胡作非为罢了。到时你就明白了,哎,自求多福吧!”他用兰花指点了点我的肩膀,妖娆地甩了甩刘海,然后头也不回地走开了。

    高健虽说得有些夸张,却也不无道理,从近几年网络上对富二代的评论来看,确实令社会为之堪忧。泡夜店、炫富、酒驾、吸毒、校园暴力,这似乎已成为富二代的通病,他们如同吸血鬼,吮着父母的鲜血,过着纸醉金迷的生活。

    其实,自古以来就存在着类似的现象,只不过在称呼上有所变动而已,过去,大家习惯称他们为纨绔子弟、败家子,而当前社会,则给他们套上了一个更为时尚的名词——富二代。我个人并不发表任何评论,毕竟富二代与我的生活并无多大交集,我不会靠近他们,当然,他们也更不会走进我这穷得响叮当的生活。

    管不了那么多,我打开电脑,进入忙碌的工作状态。欧阳一百曾评价我,说我在工作上属于埋头苦干苦逼型,我觉得他形容得并不正确,至少不完全准确,因为我非常喜欢自己的专业,喜欢那一连串奇形怪状的程序符号。

    可在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复杂关系方面,我却相当木讷,难听一点,可以算是白痴一个,我曾天真的以为只要做好自己的本质工作,升职是迟早的事,但某个事件却证明了我想法的单纯与幼稚,那是去年的事了,我做了一个便捷电子扫码软件,刘总非常欣赏,本以为可以借此机会荣升一把,但庆功宴上却并没有我的名字,该软件的编写人也并非是我,而是我们那尖酸刻薄的部门主管。

    最终,他囊括了所有荣誉,而我,却成为了为他谢幕的小丑,仍记得后来他摆出一副假惺惺的表情对我说道,小虞啊,你还年轻,以后有的是机会,加油!我看好你哦。当初听到这话,我感觉特别恶心,真有冲上去抽丫几巴掌的冲动。

    “嗨,哥们儿,你好!”一个特殊的声音从背后飘来。

    我漫不经心地转过头,却发现身后站着一个女人,一个美得惊艳绝伦的女人,她身高约有170公分,婀娜多姿,扎着马尾,面带微笑,落落大方,虽身着职业装,却难以掩盖骨子里透露出的时尚与高贵,美艳得如明星一般,如若不凝神,我还以为自己看到的是对面墙壁上挂着的时尚海报。

    可刚才那一声似有些粗犷的霸气问候,却实难与这般亭亭玉立的外貌相匹配,我甚至东张希望,一度怀疑这声音的来历。

    只见她一手捧着文件夹,做出要与我握手的姿势。

    这突然蹦出的高挑美女,直接冲击着我的荷尔蒙,当时脑子里只有一个想法:优雅地起身,谦卑地鞠躬,温柔地握手,让自己的行为不落俗套,至少得迎合她优雅的动作,将自己的绅士风度发挥到极致。

    但理想与现实往往相悖甚远,当我起身之时,或许是太过慌乱的缘故,脚根突然不听使唤,被椅子绊了一跤,一屁股坐倒在地,摔了个四脚朝天。

    在女生面前自毁形象,弄得如此难堪,这还是我头一回。

    “我去!你没事吧?”见我摔倒,她赶紧伸手相扶。

    “没——没事。”我尴尬地从地上爬了起来。

    本想给对方展现出自己绅士的一面,却没想到将自己搞得如此狼狈,胡乱将右手在衣服上擦了擦(手摊在键盘上太久,已然出汗),然后故作镇定地伸出。

    “哥们儿,我就不做详细介绍了,程之初,人之初的之初,刚来这里,就坐你旁边这张办公桌,以后,我们可就要相依为命了,多多关照!”这美女爽朗地介绍着自己。

    这才明白过来,原来她就是刚才高健所说的,程董事长的千金,对于程董,我在公司里与他有过一面之缘,只是没想到相貌平凡的他居然能生出这般天生丽质的女儿,特别是那脸上的笑容,青春、灿烂、自信,而她那一举一动、一言一行之间却泛着些许男孩子的气息,干净、利索,不拖泥带水。

    “失礼了,失礼了,嘿嘿,你好,我叫虞力齐,程序二组,没什么关照不关照的,都是同事,相互照顾吧,以后有什么需要,尽管招呼,能帮的我一定尽力而为。”我摸着后脑勺,排解着自己刚才摔倒时的尴尬。

    “哈哈,那以后,我可就不客气了!”

    程之初不时扯动衬衣的领口,仿似并不大喜欢这紧逼着的束缚,后来她干脆一手将扣子给扯掉,如此而来,才能畅快地呼吸几口新鲜空气。

    这时,高健突然凑过来,阴阳怪气地说道:“哟,程大小姐对吧?早有耳闻,您是程董事长的千金吧?大家闺秀,听说还是海归,高级知识份子。啧啧啧,你瞧瞧这身段,这模样,这气质,果真是非同寻常,跟一般的女生啊,就是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