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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胡子酒馆

    诺伊斯的目光跟着忙前忙后的大叔观察了周遭一切,正如大叔所说,这间大胡子酒馆如今可比以前热闹多了

    穿着像柳樊那样大袍子的看起来神神秘秘的那几乎都是赏金猎人,身上挂着很多精巧的武器,几乎不张扬,一些不知名的为了等活还必须不断在酒馆消费,虽然也会打牌喝酒打发时间但是行事低调,各个为腰包里的钱愁眉不展,他们一般会在桌子边放一个价码牌子,更穷的甚至去其他小酒馆或者蹲在门口等活,而金钩作为幕后股东,他的赏金猎人组织又极其有名望,所以金钩的赏金猎人们大都不必为了生计发愁,除了维护酒馆秩序外都肆意的消遣等着买卖上门就可以了;一些穿着军装和现代战斗服的基本都是雇佣兵团,他们喜欢露出肌肉和刺青,几乎是一队队一伙伙的不存在单独的,行事高调张扬嗓门极大,一个个都喝的醉醺醺的耍大钱,也有抽大烟的有搂着姑娘们耍流氓的。

    而诺伊斯注意到,整间酒馆里最不起眼的就是商护队,他隔壁角落里就有好几个人挤在一张小桌上,几杯酒几乎能喝上一整天,正如诺伊斯所说,商护队本事一般收费也低,所以不敢张扬,只是最低消费然后悄悄聊天等不懂行的或者舍不得花钱的雇佣他们来混日子。诺伊斯鄙视着角落里的这一伙商护队见有客户来询价,一个个跟打了兴奋药一样精神许多,正耀武扬威的跟客户吹嘘,看的诺伊斯忍不住露出蔑笑。

    嘈杂的环境,热闹的景象,老旧的摆设,诺伊斯摸了摸桌边的断角,那还是他第一次来这里跟雇佣兵打架摔坏的,他摸着如今已经光滑的截面,喝着永远都不变味道的冰镇大麦啤酒,瞧着型号老旧的电视里放不完的新闻和体育比赛,感觉像是回到了那个年轻无愁事的年代,也许有时也会为钱包和师父交待的任务发愁但跟现在比起来,不值一提。

    诺伊斯在享受回忆和难得安逸的这段时间,已经喝下了半桶,此时从外面吹进酒馆的风已经比正午凉爽多了。

    “我说你小子行啊,”柳樊无声无息的就坐到了诺伊斯身边,手里拿着个空杯,“刚活过来就偷偷吃独食了?”他拍了拍啤酒大桶,轻笑道:“你把钱藏哪了?我快把你扒光了也没找到钱,据我所知这里可不接受电子转账。”

    “这儿的老板,皮克曼大叔对我像我师父对我一样好,他是我师父的故交。”诺伊斯正给给柳樊的空杯里接酒,忽然一怔,斜眼看着柳樊,“我说你没事翻我钱干啥?还扒光我,打劫啊?”

    “说啥呢!”柳樊学着诺伊斯的语气,哼笑道:“你差一点就要投胎以后才能喝到酒了,知道吗?”

    “哦?我知道了,肯定是荀大姐救的我,你别看她总凶我,其实挺稀罕我的。”诺伊斯像个孩子一样傻笑着。

    “得了吧,谁看不出来她最烦的就是你了。”柳樊一口半杯喝完酒,啧啧品味,说道:“这可比特使啤酒好喝多了。提到小羽,我现在非常担心她们,正要和你商量”

    诺伊斯诧异的瞧着柳樊又看了看门外,这才反应过来:“对了,他们人呢?允峰没跟你去特使酒馆吗?对了,荀大姐是去逛丝巾了吧?你担心什么?”

    柳樊放下酒杯,眼角泛红,低声道:“第二天我醒来时,发现地貌被毁,绿洲也面目全非,眼前只有一望无际的大漠,头顶是快把我烤熟的太阳,身边是怎么也叫不醒的你,我没找到小羽他们,只见到小李失血过多牺牲在了树林里”

    “什么?”诺伊斯难以置信,“你就这么放弃他们了?”

    “放屁!”柳樊动怒,话语凶狠从牙缝中挤出:“水鹿兽死的死跑的跑,我们的行囊也几乎都不见了,我背着你这头重驴在沙漠里找了他们很久,但我实在坚持不下去了,我不能为了找不到的而在丢了眼前的,你懂吗?”柳樊说完棱着冰冷的双眼盯着诺伊斯。

    “老大,是我激动了,”诺伊斯自责之后,搂柳樊的肩,安慰道:“放心吧老大,他们几个只要在一起就不会有事的,论智力还是论武力都在我俩之上。那你是怎么背着我这头沉驴来到这的?”

    “命大呗。”柳樊收回了悲痛,语气趋于平缓:“后来遇到了商队,还好凑巧他们也是去圣约镇,我本想把你的武器送给他们,换他们带我们过来,可是他们就是军火商,完全没看上我们的家伙,没办法,为了活命,我只能把圣洁项坠送给了他们。”

    “什么?”诺伊斯大惊失色,口中酒喷出,溅到了隔壁桌,连声说了抱歉;隔壁桌是几个都穿着黄色衣服的商护队,为首的光头胳膊上还有一只骆驼刺青。他们见柳樊和诺伊斯来头不小也没敢说什么。

    “那不是你不是说那是你母后留给你的唯一遗物,也是五件神器中的一个,到现在为止我都没见过,你把它藏在哪了?”诺伊斯傻憨憨的说着。

    “在我右边小腿侧啊,这把匕首,”柳樊说着把腿抬了起来,用手指了指在刀套中的匕首,匕首的柄很宽,上边还有一只银鸟。“这把刀是我养父送给我的,当年他怕我被兽人们找到,就把项坠镶嵌进了刀柄中,后来这上面的银鸟是我惦记清鹭而打上去的。”

    “这?这不是还在。”诺伊斯傻呵呵的盯着。

    “是啊,要么你以为我去特使酒馆就为了叙旧啊?”柳樊朗朗笑道:“我找几个老朋友借了点钱。然后我们一起去找了那个满口金牙的奸商,他收了钱也不想得罪黑锤,就把匕首还我了,不过他还没来得及敲开刀柄取出项链,只以为是普通的光银碎片,不让肯定死也不会还我的。”

    “金牙?伯伯利尔?不不,你高看他了。”诺伊斯嬉皮笑脸的说道:“他可从不会冒险。你早说啊,我在他那的消费够在这里喝一辈子酒的,我去找他,肯定龇出满口的大金牙笑呵呵的还给你。”

    “等你?鬼知道你什么时候能醒。”柳樊皱起浓眉,“我是这样想的,如果允峰他们当时跟那个小女孩一起,那他们一定会去努伦村。”

    诺伊斯耸了耸肩表示不同意,“我想他们应该第一时间往圣约镇来,我们的目的地就是这里,一定要在这里汇合才对,何况,我认为那孩子找回家的希望微乎其微。”

    “首先,这几天我一直在打听他们的下落,如果他们来了、来过或者正在来的路上不应该杳无音信,我想没有你的地图导航,他们很难找到这里,”柳樊点燃一支烟,继续说道:“其次,能在沙漠村庄里生存的孩子可不像那些大城市中幼稚孩童一样,她或许有回家的路线或者办法吧。”柳樊深吸了几口烟,烟雾在他眼前越聚越多几乎挡住了他英俊冷酷的脸。“以允峰和玛蒂娜的性格,他们应该会继续见义勇为,何况,他们也没找到我们,就不想去替我们报仇吗”

    “你们,见过她吗?”一只纤细但有很多伤疤手突然出现在柳樊和诺伊斯的视线当间,手里攥着一张照片,照片扫开了柳樊眼前的烟雾。

    柳樊半抬眼皮,瞥了一眼这个拿照片的女人,她系着斗篷里面穿着格斗背心,下身是长裤和靴子,肤白貌美有跟诺伊斯几乎一样的头型,只是金发更长垂下来挡住半边脸,脖子处有玫瑰刺青。

    “我说,没有大人教你礼貌吗?”诺伊斯扬起脸鄙夷的看着她,山羊胡正对着她的胸部。

    这女人只白了诺伊斯一眼,转身便要向其他桌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