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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恻隐

    长宁侯是把好血的恶刀,凶名赫赫,又浪荡不堪,是北都里绝大多数人的印象。

    哪怕是近两年成了鼓诃城里的卫拣奴,他也并没有学会什么叫多情缱绻,至多学会了什么叫做藏锋隐刃、以笑代刀。

    而一旦撇去长宁侯这么个代称,卫冶其人,更是个天生的好混账。

    抢劫掠物是把好手,若必要时,烧杀一片之后还能毫不心软地雁过拔毛,纵使是这几年略微收敛了点本性,然而那丁点儿岁月的蹉跎,在他身上的效果可谓是聊胜于无。

    说狗改不了吃屎都是好听的。

    他骨子里就带了凶,即目下无尘,又时刻紧盯着他必定入怀的东西不松口。

    所以说卫冶这人大约是这辈子都学不会什么叫收敛,也懒得看人脸色,说是要咬人脖子,那便是连一点儿血都不肯少吸,比起犬,的确是更像一头穷凶极恶的兀鹫。

    ……只是如今学会了伪装,还晓得插两片雀翎装人畜无害的小白脸。

    他与李岱朗其实也就聊了几盏茶的工夫,便在小茶厅里喝光了一壶新蛰露的雨前龙井,一旁陈年受潮的大叶苦丁是碰也不碰,一边说着还是惦记当年在衢州的风物,犹自回忆起那年的好时光。

    一边丝毫不客气地要东要西,恨不能把抚州官人的家底搬光。

    合着这人还他娘真是来拦山劫财!

    李岱朗越听越心惊,一时间连面上的淡然自若都差点儿绷不住了。

    直到下边儿婢女来报,说是不知贵客要来,府中的厢房没来得及收拾出太多间,他带来的那两个少年可能得先挤一挤,晚间才能洒扫出一间像样的,一大清早便上门讨债的卫冶才勉为其难地闭了金口:“倒也行……不过其中一屋子记得给腾个大点儿的空院,他俩晨间还得早起习武练剑,教习师傅么——李大人过会儿会去寻个好的。”

    李岱朗满脸忧愁地摆摆手,已然是没劲儿反驳了:“行,都行……你快去吧。”

    婢女躬身低头,后退几步便称是退下。

    “难怪说,聊天儿还是得与旧友方能尽兴。”卫冶说,“润枝啊,你是不知道,这几年我忙着养孩子,连闲来无事想要找人说个话,喝个小酒都很为难——毕竟你知道的,自打钱参事去了之后,他儿子同舟虽然是跟着我做事,这几年接替他爹的职责,埋伏在南蛮黑市好些年,做得也算是尽心尽力,还能与我偶尔有个联系,可到底内应是个挫磨人的活儿,如今已经不大活泼了,稍微活泼点儿的任不断吧,又太活泼了,时常吵得我烦心。”

    看来这位爷不仅是本性未改,这两年更是添了娇生惯养的毛病。

    不大活泼也不行,太活泼了也不行。

    ……他这是想上天,找个能有幸还配与他闲说屁话的天仙么!

    李岱朗刚被搜刮完家底,气不顺地说:“所以你就来找我不痛快?”

    他一说起这事儿,脸上那副肉痛的表情一露,卫冶的口袋虽然只进不出,寥寥几句就赚得盆满钵满,但硬生生比他还心痛了三分。

    卫冶意犹未尽地摇摇头,有些遗憾道:“怎么会,我这不是有事相求,求您给个庇护才上门么,哪里舍得你不痛快!”

    这下,李岱朗简直连掩饰的心情都没了,站起来便要回去缓缓神。

    可步子还没走出三步远,他就忽然意识到了什么,转过头问:“等等,你那俩小孩儿是谁?”

    卫冶早有准备,话音未落便接道:“路上捡的。”

    李岱朗不信:“别逗了,你能有那么好心?”

    这话是不大顺耳,那倒也确实……

    卫冶深以为然地点点头,明显是对自己有时候六亲不认的本性有着明确的深刻认识。

    他当即话锋一转,嬉皮笑脸地同李岱朗说:“呀,这都被你发现啦?是我在外边儿一时糊涂生的儿子——就是一不小心,个子蹿得快了点儿,高嘛也好,日后讨媳妇方便。”

    李岱朗:“……”

    他头也不回地转身离去,大步流星。

    可怜李大人一个打出生后就没走过三里地的文弱书生,硬生生走出了气吞山河的逃命架势,留下后边儿一个春风满面正得意的卫冶乐得前仰后合,直打跌。

    然而这点难得一见的快活,却在他一路从容不迫地去往厢房途中,慢慢褪了去。

    封十三一向聪明,甚至到了敏感多疑的地步,这卫冶是心知肚明的——也是他大言不惭,对外宣称这是他最喜欢的。

    但其实不是。

    北都里从来不乏聪明人,明枪暗箭一直多得数不清,卫冶算过不少人,也被人算过不知道多少回,私底下的明争暗斗,表面上的笑脸相逢,乍一看好像谁与谁都是至爱亲朋,手足兄弟,可结果呢?

    别的不说,起码卫冶连在他亲爹身上,没有感觉到所谓的父爱如山过。

    他的顽劣浪荡,桀骜不驯,其实并不能完全归责于天命,实际上,在他当年第一次见到那个被他匆匆护下一条命,又匆匆放走的封十三的时候,他就依稀能感觉到这个孩子身上与他极端相似的某些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