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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偶遇?

    “爸,我去安排一下,你挑时间去安慰一下小芷,别看她现在没事,她只会憋在心里,不让她发泄,我怕会有什么不测!”

    孟老爷子点了点头,放孟飞翔出去了。而他自己,看着那个封存好的文件夹,心中的火又起来了。

    再说外面还正在跑步的孟歌与白芷,两人慢吞吞的跑完之后,白芷拉着孟歌在路边的小凳子上休息。

    还没坐下,白芷就噔噔蹬跑到了路边的奶茶摊旁边,由于这里离军区大院还有一大段距离,所以,许多小商小摊都会在这里卖东西,再者,这里离小学也挺近的,许多学生也都会在这里买什么早餐啊,零嘴之类的东西。

    小孩子都是些馋嘴猫,才知也不例外,只因她的身体问题,家里人都不让她吃外面的东西,就连在家里的,也是按照专门的药膳给她调理身子的。

    所以说,白芷真正的是孟家的小公主,而孟歌,呃…孟老爷子唯一的孙子,自然也是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只不过生了男儿身,要是个女孩,也会很白芷一样,娇生惯养的,不过孟家的男人,自然要个个都是个军人。

    如孟老爷子,如孟飞翔,所以对于孟歌也就有些严厉了,比如说早晚都要跑步,高考也要考到军校,无论成绩好与坏,能从军校出来能肯定是好的,不然就是直接进部队,从新兵开始,而从军校出来,经历过正规的培训,自然出来就是一个组长什么的。

    然而,天不从人愿,白芷在买回来奶茶的时候,很不碰巧的遇见了两个人,方晴和吴生,方晴自然也是看见了白芷,一时间,四目相对,尴尬无比。

    “生哥,我是不是要去问一下小芷?毕竟,她也是从我身上掉下来的一块肉啊!”方晴的话听起来显得很痛苦,但是看着白芷疏离的目光,方晴很没出息的退缩了。还有什么比女儿不认自己更难过的了?

    可是,方晴很显然的忘了一件事情,那就是,是她自己先不要白芷的,她自己是活该的。

    吴生顺着方晴的目光看向白芷,目光瞬间变得锐利起来,他今天本来是看一下白天的女儿究竟是什么样子的,却大大出乎了他的意料,这个女孩,竟然比他想象的更加出色,尤其是她的气势,想到这里,吴生笑了,白天的女儿,定不是普通人。

    “去吧,他是你的女儿,于情于理你都要看看她的,不管她认不认你!”不得不说,吴生不去演戏真是太可惜了,这种长相,这种睁着眼睛说瞎话的本领。本来人都已经够难受了,还要再加上一句人家不认你,要是你去问人家了,人家又不理你,你这不是傻子么?

    的却,吴生很帅,白天也比不上的,不过,白天是那种阳刚的帅气,而吴生却是那种阴柔的美,有时候,就是女的,也比不过吴生,不过,吴生很不喜欢有人说他美,毕竟,美是形容女人的,这么说吴生,不就是变相的说吴生,呃,很那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