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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爱之初体验

    “你说,他们两个在说什么?”

    “这我哪里知道。”

    “那你说,他们在拥抱吗?”

    “看样子应该是。”

    “那你说,他们会不会啵啵?”

    “啥是啵啵?”

    “就是亲嘴啊。”

    “你怎么懂这么多?”

    “你没见过亲嘴吗,现在电视上有很多啊。”

    “我只看动画片。”

    以上对话发生在月黑风高,连星星都很少出来的小树林里,别误会,对话里要亲亲的主人公可不是我。

    自从被我爸狠心送到寄宿制学校,我就过上了两周才能回一次家的艰苦日子。自由受到限制,灵魂总是躁动的。特别是一群精力旺盛、活泼好动的少男少女,每天都困在四方的牢笼里,几多寂寞。

    进了六年级后,关于青春我们有了隐约的认知,不再是懵懂的孩童。在时间的催化下,男孩个子如雨后春笋节节拔高,声音从清亮幼稚转向低沉,嘴唇周边隐隐冒出黑绒绒的小胡茬;女孩子穿上了小背心,渐渐有了玲珑曼妙的曲线美,女孩之间有了更多的秘密可以分享。

    爱情两个字就这么走进了我们的生活。

    可是爱情是什么,我们听说过,但谁都没有见过,只能从书中一遍遍寻找答案。当年,《那小子真帅》《泡沫之夏》等可谓风靡一时,那些华丽甚至略显浮夸的辞藻堆砌出来的爱情,女孩子们是最买账的。书本在女生之间传来传去,哪怕熄灯后也要举着手电筒窝在被子里如饥似渴地阅读,几颗人头围在一块,边看边对爱情充满向往。

    没有经历过爱情的人,总把书中的一切奉为圭臬。萌动的春心,在寂寞的土壤里生根发芽。

    马若琳是班里第一个收到情书的女孩子,她是我们班最漂亮的女生,收到情书的那一刻,她手都是抖的,转头迫不及待拉着我们几个要好的朋友分享喜悦。给马若琳写情书的男孩子叫刘峰,是我们班第二高的。

    马若琳小心翼翼拆开信封,里面是一张粉色的信纸,带着点香味。马若琳轻轻嗅了一口,很是陶醉。打开后,歪歪扭扭写着几个字“马若琳,我喜欢你,你能做我女朋友吗?”

    直白的话语瞬间让马若琳面红耳热。“怎么办怎么办?”马若琳焦急地看着我们。

    “这还不简单。你要是也喜欢他就给他回信,不喜欢就装作没这回事。”不知道谁说了一句。

    回信的时候马若琳硬把我拉过去作伴。我猜,很多男生应该也都知道了刘峰给马若琳写情书的事情,因为一看到马若琳靠近刘峰,几个男生站在旁边兴奋不已,勾肩搭背地起哄胡闹。

    我擦,马若琳这个胆小的,看到这阵仗更加羞赧,脸红透了,把信往我手里一丢,直接跑了。

    奇怪,都是一个班,你现在跑了早晚不得回来嘛。

    刘峰站在那里不知所措,我大大咧咧跑到他面前,非常帅气地把信交给了他拂袖而去,深藏功与名。

    那封信里马若琳写了什么我们都不得而知,反正此后几天他们两个人就像得了大病一样,眼神稍稍对视,耳朵就红了,很像发烧时的症状,而且在路上碰到,两个人也变得拘谨害羞,互相不敢看对方的眼睛。

    终于有一天吃过晚饭,我趴在桌子上,马若琳神秘兮兮把我拉到一旁凑到我的耳边:“李诗婷,今天晚上刘峰约我去小树林,你陪我一起去吧。”

    那天的晚自习我过得格外煎熬,作业一点也写不下去,时不时看表怎么还不下课?马若琳也是。好不容易熬到放学,洗漱完等待熄灯,约莫过了半个小时,周围的同学还有陪住的老师都睡着了,我和马若琳才利索地穿好衣服,直奔小树林。

    刘峰早到了,他也拉了一个人作伴,宋玉琨。等我们两个人到了,刘峰拉着马若琳就钻了小树林,我和宋玉琨守在外面把风。

    小树林太黑,我们看不清里面发生了什么,只能瞎猜。幸亏宋玉琨带了很多零食出来,我俩倒也不无聊。班里女生间一直传言宋玉琨是零食大户,每次回家返校的时候都带两个大箱子,一箱是两周里换洗的衣物,另一箱是满满当当的零食。

    我看了眼袋子里的零食,又看了眼宋玉琨臃肿圆滚滚的身材,暗道果然传言非虚。

    我和宋玉琨赏着月亮吃着零食,偶尔往小树林里瞧一瞧。零食吃完了,我们开始猜马若琳和刘峰在做什么。只是宋玉琨是个闷葫芦,我问一句他答一句,不问就一句话不说。弄得我也沉默了。

    “对了,马若琳身上有没有刻刘峰的名字?”寂静了几分钟,宋玉琨主动打破僵局。

    “什么名字?”他问得我一头雾水。

    “就是刘峰的名字啊。晚上自习的时候,刘峰一直拿小刀在胳膊上刻马若琳的名字呢。不是说只要在身上刻下恋人的名字就能一辈子不分开吗,我以为他们是约好了,要一起刻当作纪念呢。”宋玉琨的话,把我雷得外焦里嫩。

    好半天,我才弱弱问了一句:“你信吗?”

    宋玉琨想也不想回答:“我不信。”

    “主要是我怕疼。”

    一时之间我竟找不到语言。

    在那个非主流大行其道的年代,总有些莫名其妙的言论受到拥趸者热烈的支持。我一直无法理解为什么有人愿意伤害自己的身体,只为践行一句没有辨过真伪的话。爱情里,人都是这么好骗的吗?还是爱情不仅让人盲目,还麻痹了脑子。这种行为,不仅傻叉,而且脑残。

    还有某些人,恋爱的时候一冲动,毅然把对象的名字纹在身上。怎么,他们是要把身体当成恋爱的记事本吗?后来转念一想,十二三岁的小孩,像我这样人间清醒的毕竟是少数。

    不管三七二十一,我对宋玉琨一遍遍讨伐刘峰这种行为有多傻叉,多不爱惜自己,丝毫没有注意到远方手电筒的亮光。结果,马若琳和刘峰听到动静后逃之夭夭,我因吐槽得太专心宋玉琨不敢丢下我一个人跑,最后就是我和宋玉琨双双落网。

    办公室里,生活老师一遍一遍问我们到小树林做什么,我和宋玉琨都是讲义气的,咬牙扛住老师的炮火,没把马若琳和刘峰供出来。

    “你俩不会早恋了吧?”老师的眼神在我们两个人身上扫来扫去。

    我有苦难言,宋玉琨莫名娇羞害臊,老师越发肯定自己的猜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