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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聚餐

    市中心的酒店四楼,全景式的玻璃窗正对摩天大楼,夜晚璀璨的灯光与喷泉中的水幕电影光影交错,耀眼壮观、美不胜收。

    包厢里,柳眉端着酒杯和许久不见的好闺蜜在一旁窃窃私语。江河一个大男人,既不好妨碍老婆和朋友聊天又不好跟两个小辈混在一起,只能一个人闷头吃菜。

    他们一共就五人,小包厢,八人座,撤了三把椅子就有点过分宽敞了。

    现在柳眉和江逾白的妈妈苏沅沅贴在一起,江爸独坐一方,再加上斜对角的江逾白和万江星,正好三足鼎立。

    “你尝尝这个。”万江星用公筷夹了一个蟹粉小笼包放在江逾白的碟子里,“记不记得小时候咱俩经常一起下河抓螃蟹吃。”

    江逾白回想了一下。

    不过这个一起似乎指的是他在岸上看,万江星脱了鞋,卷了裤腿在小河里翻石头找螃蟹,找到一只就放进江逾白拎着的小红桶里,拎回家就算他俩共同努力的战利品了。

    那时候能在河里捞着的都是小螃蟹,都是回家下锅一炸,稀里糊涂的一嚼就下肚了。

    江逾白记得很清楚,当时吃完就开始拉肚子。

    现在想想可能是有寄生虫在里面。

    心底升起一丝丝微妙的嫌弃。

    他一口一个小笼包,越吃越觉得小时候的他们是真的很不讲究,说好的不下河是怕水脏呢?吃螃蟹的时候倒是不怕有寄生虫。

    那时候的小孩子一个个也不怕孤身出门。

    朝阳而出,夕阳而归。

    到了夏天甚至可以吃了晚饭去公园纳凉,时不时还能捕捉到一两只萤火虫、蛐蛐玩到月上枝头。

    没有拐子,没有蚊虫。

    现在能回想起来的似乎都是快乐的,没有忧愁的。

    “你还好意思提小时候。”柳眉抬头轻飘飘的扫了儿子一眼,“当初要不是江江下水救你,你被冲哪儿去了都不知道,一点都不让人省心。”

    苏沅沅白了她一眼,哪有在饭桌上给自己孩子难看的,“喝酒都堵不住你的嘴。”

    “你肯定是记错了,江江和星星是一起落水被路过的兄弟救起来的。”江河手里还剥着虾壳,边剥还边朝两个孩子笑笑,“也多亏了你家星星小时候一直带他出去玩,一个好动一个喜静,他俩一起,我才放心。”

    “可别这么说,我记得清楚的很。”柳眉也没在意酒杯被倒的满满当当,干脆一饮而尽,脸上也看不到半点醉意。

    “我们江江从小就是好孩子,学习好长的也好,哪像江星,一天到晚就喜欢在外边儿疯玩,得亏是江江帮我盯着他,不然我才不放心呢。”

    她走到江逾白身边,搂着他的肩膀,亲和又温柔,“江江,以后还是要麻烦你。我工作太忙,没工夫陪他,你们从小一起长大,在学校帮我多盯着他。要是他敢乱搞男女关系,拉帮结派之类的,就偷偷告诉阿姨,阿姨会教训他的。”

    最后一句是小声贴着耳朵说的,江逾白忍着耳朵的痒意,听话的点点头。

    打小报告嘛。

    这个他会。

    边点头还边用余光飞快的看了一眼任务目标,眼底的狡黠似蜻蜓点水,稍纵即逝,轻盈的让人以为看花了眼。

    万江星什么时候见过他这般鲜活的模样。

    自江江回来后,无论是开心还是郁闷都如将满的一杯水,不管情绪起伏的波动大还是小,总不会漫出来。

    此刻见他极其少见的流露出些许少年人该有的神采飞扬,心底多了一丝说不清的感觉,只以为是寻常的欢喜。

    柳眉越看他越喜欢,忍不住摸摸头。她儿子从上初中开始就不让碰头了,连晾在外面的内裤都不让她收,说什么男女有别。

    还是江江好,打小听话又乖巧。

    想着想着就忍不住拍了万江星肩膀一下,“学着点儿。”

    万江星无语。

    等她走开,他又夹了一个黑松露虾饺放到江逾白的碟子,“吃这个,这个味道很鲜。”看样子是一点也不在意他‘小间谍’的身份。

    嗷呜~

    江逾白吃的很满足。

    万江星看的也很满足,等他吃完了又端着碗给他舀了小半碗松茸狮子头的清汤,“趁热你先尝尝,看味道喜不喜欢。”

    知道江逾白挑嘴,他妈专门选了这家八大菜系应有尽有的餐厅,生怕招待不周。

    自从知道江逾白回来之后,他妈给他的任务就是尽量打听到江江的口味和食物偏好,好不容易答应从老家来这里,千万不能让孩子因为衣食住行产生抗拒。

    万江星当然举双手赞同。

    每天不是陪着玩,就是陪着认路,陪着做功课,就是怕江逾白不习惯,怕他孤单,觉得这里待着不舒服。

    见江逾白对他选的菜来者不拒,吃的极香,万江星低头一笑。

    那头,看着这一幕的柳眉也小声在跟好友提这件事,“你放心,江星从来市里后性格稳重了不少,有他带着江江,很快就习惯了。学校里有我呢,已经提前跟他们班主任打过招呼了,年纪主任也知道这事儿,之前也都是他帮我盯着江星,人严厉了点,但是也都是为了孩子好,你放心就是了。”

    她连说两个放心,苏沅沅还能说什么,碰杯一干。

    苏沅沅已经多年不喝酒了,柳眉看得出来她是为孩子终于回到身边太过高兴,心里也替她高兴,“你也算如愿以偿了,把孩子接回来总算可以放心了吧。”

    哪有做母亲的不爱孩子,不想把孩子放在身边养的。

    当年她就是为了孩子才和前夫离的婚,房子什么的都没要,只要了孩子的监护权。她受不了自己的孩子叫那个小三‘妈’,也受不了孩子过寄人篱下的日子,才咬着牙把孩子带到了市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