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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剧本杀游戏杀人事件四

    福波一继续问道:“刘小姐,在这明德山庄里除你之外的所有人,你觉得谁可疑?”

    刘小姐摇摇头。

    唐警官问福波一:“你觉得谁最有可能是凶手?”

    福波一道:“我还无法确定。但是,从恐吓信来看,可知凶手有炸药,这样我们需要对山庄的每一个角落进行搜查。”

    唐警官拍案而起道:“对啊,我怎么到现在才想到。恐吓信写着如果刘小姐报案,他就炸掉山庄。现在,我们很危险,必须对山庄的每个角落进行搜查。”

    刘小姐道:“我搜到恐吓信后就已经搜查了,并没有在山庄里发现炸药。”

    爱弟问道:“那为什么要恐吓你?”

    刘小姐不耐烦道:“正因为我不理解,所以我才匿名写信请福波一来帮忙。我还是心里害怕恐吓者真的拿出炸药炸了山庄,毕竟他已经通过炸山把道路给封了。”

    福波一反复阅读遗书的内容,道:“难不成是凶手想侵吞财产?”

    唐警官道:“你的意思是说凶手是这个叫杨思的女人?”

    “是的。遗书不是这样写着嘛:若刘玲玲和杨思其中一个因病或因意外事故而亡,则遗产留给另一人。那意味着刘小姐如果死了,那财产就应该留给杨思。”

    但福波一又饶饶头道:“不对啊,这遗书写着若是其中一方因病或因意外事故而亡,那财产就归另一方所有。必须是因病或因意外事故而亡才行。那被人毒杀了,就不算意外死亡了,而是属于刻意谋杀。所以,若是杨思想谋杀侵吞财产,就不会选择直接在药瓶里下毒这种方式。”

    “对,对,有道理。”唐警官赞赏道。“但如果凶手不是杨思,那会是谁呢?”

    这时爱弟道:“我觉得这个涉及的遗产数额巨大,杨思不能排除嫌疑。有可能杨思年龄小,她并不理解''意外事故而亡''这个意思,而直接采取毒杀的方式进行侵吞财产。”

    福波一道:“你说的情况是有可能的。如果凶手是杨思,那意味着杨思肯定看过遗书,可老管家并不认识杨思。那么,就存在两种可能:第一,老管家对刘小姐撒谎,他认识杨思。第二,老管家并不认识杨思,可遗书不经意间被杨思偷看过,若是这种可能,那这个杨思就混在我们身边,只不过她化名而已。”

    刘小姐道:“隶属于这山庄里的女人只有我和化妆师陈红,你怀疑杨思就是陈红?”

    福波一点点头。

    刘玲玲生气道:“不可能。我查过她的身份证,陈红就是陈红,不会是杨思。”

    福波一道:“那这个陈红几岁,你知道不?”

    刘玲玲道:“她跟我说是十四岁。”

    福波一道:“十四岁就办身份证了?不觉得奇怪吗?我身份证也才十七岁才办。”

    唐警官道:“福波一,有的人身份证很早办了。”

    福波一“哦”的一声,又思索了一会,道:“我觉得,我们还是得对刘小姐和陈红各抽一瓶血来进行dna验证。”

    刘玲玲怒道:“福波一,你简直不可理喻。陈红不可能就是杨思,有身份证就可以证明了,还需什么dna验证。”

    福波一反驳道:“难道身份证就不可以造假吗?你之所以生气是因为一旦dna验证陈红的确是你的同父异母的妹妹,一旦她就是杨思,那她就可以光明正大地分割遗产。她本是你的佣人,突然就可以继承部分财产,身份地位显赫,你当然会一时接受不了,我可以理解。你肯定以前骂过她吧?”

    刘玲玲道:“我是骂过她内向,不爱说话。但你这逻辑有问题吧?如果她是杨思,那她为什么要以陈红的身份来做我的佣人呢?”

    “所以爱弟说得对啊,她是有作案嫌疑的,隐藏自己的身份,目的是侵吞财产。”

    福波一嘴上虽这么说,但心里知道,这逻辑不大对。因为若是杨思采用毒杀的方式成功杀了刘小姐,那按照遗嘱,杨思也不可能获得刘小姐的财产。因为这是毒杀,属于刻意谋杀,而不是意外事故。

    这时,门外传来一阵敲门声。

    “刘小姐,大事不好了。”有人在门外呼叫。

    刘小姐立即打开门,站在门口的正是化妆师陈红,她气喘吁吁道:“出人命了,有人死了。”

    说曹操曹操就到,福波一问道:“谁死了?”

    “李健死了。”陈红惊慌道。

    “走,我们下去看看。”唐警官催促道。

    刘玲玲的房间是在三楼,李健住的房间是在二楼,他们急促地下楼进入李健的房间,李健正躺在床上,上身裸露,下身着保暖的秋裤。在日光灯的照耀下,他的面部和嘴唇呈现紫绀的颜色,面部表情平和。他的左手捏着一把针筒,右手按着一张纸。

    福波一想:通过面部观察,可知他也是中毒而亡的。

    唐警官发现了纸张,拿起死者按着的纸阅读。纸张上歪歪斜斜地写着:

    认罪书

    我对错杀了两个无辜的人感到愧疚,现在警察已经收集了我的指甲,只需对我的指甲进行检测,便会查到我,我自知无法逃脱法网,只得以死谢罪。

    李健

    唐警官对大伙道:“现在案件已经破了,毒杀李泽凯和杨玥的凶手便是这个死者,凶手自知难逃法网,通过注射毒液自杀了。哼,算是有自知之明。”

    但福波一感到奇怪,他想:如果要自杀,那何必上身裸露,下身着秋裤呢?这秋裤是冬天作为内裤穿的。很明显,死者是要入睡。那自杀又何必脱衣服呢?

    福波一看向窗台,窗台旁有一张桌子,桌子上有一个纸箱。

    纸箱并没有密封,福波一往箱内一看,惊诧道:“你们看,这是炸药包吧?”

    唐警官赶紧过来一看,道:“是人工炸药包,炸山用的。”

    刘小姐道:“看来他就是恐吓我的人。”

    爱弟道:“那好,我们可以安心了。”

    福波一眉头紧皱,道:“先别那么快下结论。”

    唐警官问道:“怎么了,福波一?”

    福波一道:“自杀前还会特地脱衣裤吗?不正常吧?”

    唐警官道:“你认为是谋杀?”

    福波一并不答复,他检查了尸体:死者的手很干净,脖子的左侧呈青色,有被针扎过的痕迹,胳膊也有被针扎的痕迹,但并没有呈青色。这说明死者被扎了两针,一针是毒剂,另一针是什么?福波一认为另一针应该是麻醉剂。因为死者膀阔腰圆,只扎一针毒剂,死者在几分钟之内应该还有余力呼喊。所以,死者的胳膊应该是先被扎了一针麻醉剂,然后死者昏迷过去,接着死者的脖子再被扎一针毒剂。所以,死者没感觉到痛苦,面部才会显得平静。福波一又在房内观察,床上的被子并没有摊开,桌子旁边的椅子上有一个背包。他又往门口寻找,在垃圾桶内找到一个针筒和一副手套——这正好验证福波一的想法。

    福波一一声正气道:“可恶,死者不是凶手。真正的凶手想栽赃嫁祸给他。”

    唐警官问:“怎么说?”

    福波一闭上眼在头脑里一边演绎,一边道:“让我们用福尔摩斯的基本演绎法来建构案发场景吧:死者关了门,脱了衣裤,门外响起一阵敲门声,死者起身开门,凶手以迅雷不及掩而势往死者胳膊上一扎,死者晕过去,然后凶手往死者脖子上注射毒液,再制造自杀的假象,最后把手套和麻醉剂针筒放入门口垃圾桶。哦,对了,凶手为啥不带走麻醉剂针筒和手套,而是直接放入门口的垃圾桶。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有人来了,他慌了,没来得及思考。”

    唐警官道:“你这只是演绎,还不足以论证死者不是凶手。”

    福波一朗朗道:“我有三点可以论证。第一,一个人自杀前会有必要脱掉衣裤吗?热吗?不可能,现在可是冬天。所以,自杀前没必要脱掉衣裤。第二,如果要自杀,他只需扎一针毒剂就行,他有那个勇气自杀,就有勇气承担痛苦。可是,他的胳膊和脖子有被扎的痕迹,说明扎了两针。第三,刚才我发现炸药包上有稍些硫磺和硝石。死者的手很干净,可是搬这箱炸药包后,手多少会有粉末,你也许会说他戴着手套搬炸药包,那好,既然要认罪了,那何必那么麻烦戴着手套搬炸药包,空手不就行了?可空手就肯定会多少会碰到些粉末。”

    唐警官也觉得自己太过粗心大意下结论了,可他是个好面子的人,便道:“你这些还不足以论证,也许死者自杀前没你想的那么多。”

    福波一看了下椅子上的背包,打开背包,拿出一个本子,本子的首页写着“李健”。他把本子上的字迹和认罪书上的字迹一一作比较,然后递给唐警官道:“你看吧,本子上的字迹工整,认罪书上的字迹歪歪斜斜,这两种字迹不一样。说明,认罪书是凶手伪造的。”

    唐警官尴尬得要死,他自打一巴掌,道:“我太粗心了。还好有你福波一。”

    福波一道:“舅舅,你赶紧叫鉴识科的人和法医过来。我手上的针筒内还有一些液体,让他们把这些物证带回去,并验证针筒内的液体成分,我觉得应该这里面应该是麻醉剂。还有,务必派大量警察来封锁这里。”

    “好的。”唐警官立马打电话。

    福波一问陈红:“死者躺在床上,没有关门。既然你知道死者已经死了,说明你有进来过。那好吧,我问你,你为啥进这个房间?”

    陈红道:“刚才我在这走廊尽头的左侧的卫生间里方便,突然听到\''啊\''的一声,但我并没有马上跑出厕所查看情况,因为我上的是大号。待我方便完后,我正想跑回我的宿舍,路经这房间,我发现李健正光着膀子躺在床上,从人的音色判断,我确定刚才的尖叫是李健发出的。所以,我好奇地走进这房间,发现他一手捏着针筒,另一手压着一张纸,我摊开被压的纸一看,再看他的脸色,摸他的脉搏,便知他死了。所以我赶紧跑上楼,跟你们说一下。”

    福波一想:你能听到一声喊叫,为啥我在3楼刘小姐的房间里没听到。也许是刘小姐的闺房和李健的房间相距远的缘故,但不管怎样我得验证一下。

    这二楼的卫生间和李健的房间相聚不远,福波一走进卫生间,关了门,然后他打手机给唐警官要求他在李健的房间里喊一声。挂掉手机后,福波一确实能听到唐警官的喊叫,他还发现卫生间有脚印,他要求陈红来卫生间比对一下脚印,刚好符合。福波一再上三楼,来到刘小姐的闺房外,刘小姐的闺房号是301,李健的房间号是205,福波一打手机给唐警官要求他再以同样的音响叫喊一声,唐警官照做,福波一挂掉手机后,并没有听到唐警官的叫喊。

    福波一来到李健的房间,他要求陈红伸手给福波一看,手掌光滑干净,手上还有手滴,很明显洗过手。

    结论:陈红肯定有上过卫生间,但还不能判定她是否有行凶。

    福波一问:“你上厕所前有没有看见其他人过来?”

    陈红道:“没有。但我走出厕所后,有看见一个黑影,往游戏室方向跑去。”

    二楼的202号房到205号房都是vip客房,位于“口”布局的左侧,206号房到210号房都是剧本杀游戏室,位于“口”字布局的右侧。从vip客房到游戏室还得经过一段短距离走廊。

    于是,他们对游戏室挨个检查,但没发现人。

    之后,福波一又对陈红的房间201进行检查,也没发现可疑物品或者人。

    至此,福波一觉得陈红不大可能是凶手,因为一个14岁的女孩心思不会这么缜密。

    福波一对刘小姐道:“把其他人都叫到死者李健的房间。然后我们在李健的房间里集合。”

    他们事先在李健的房间内等待。

    很快,通过刘小姐的手机催促,阿兰、老管家、厨师、曾浩都被叫过来了。但福波一并没有事先告诉这四人李健已经死了,他要求这四人一个挨一个进入房间,让他们看见李健,并观察他们的反应。

    很快,有一个人引起福波一的注意,当然这里我暂时我还不透露。

    福波一从李健的背包里拿出一个笔记本,对他们四人道:“我要告诉你们,李健已经死了。”

    这四人无不惊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