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搜索繁体

第四百零零三节 京兆牧和长安(17)

    “你这孩子,怎么会这么想呢,我会让你吃亏吗?你啊,你,这些年都没有经过什么像样的教育,没有被诗书礼仪熏陶,所以就会死要钱,唉,这样子下去,怎么得了啊?听说你还想要娶丽质,你这样子的话,到时候会害死人家的,而陛下是什么人,你应该是知道的吧?到时候你们叶家村还能有人吗?为了这点钱,牺牲掉整个村子里的人,你恐怕会遗臭万年的。”

    长孙顺德不停地说着这样的话,就是为了让叶檀听话啊,我这都是为了你好啊。

    “再说了,我是皇后娘娘的族叔,你是皇后娘娘的义子,我们也是亲人啊,我如何会骗你呢,如果不是因为有这样的一层关系的话,我会说这么多吗?我根本就不会管的。”

    关注公众号:,关注即送现金、点币!

    这个世界来说,很多事情都是会做的,就像是有些人做买卖,会坑人一样,在古代,越是亲人越是容易被坑,特别是大家族来说。

    “你说的不错,但是呢,我没有见到人的话,我还是我不相信的。”

    叶檀一口咬定,自己要见到人,否则的话,就算是死了,都不会出钱。

    “你啊,你。”长孙顺德发现自己竟然了这么一个要钱不要命的主。

    他刚要说,却忽然听到一个侍卫过来说道,“老爷,老爷,出事了。”

    本来呢,他打算继续说什么,却忽然听到这个声音的时候,顿时脸色一沉道,“有什么事,没有看到我这里有客人吗?滚出去。”

    要是过去的话,这个人说不定真的就滚出去了,不过呢,此时却是没有走,而是走过来道,“刚刚叶侯来的时候,骑来了一匹宝马,现在他突然发狂了,将我们的好几个人都给咬伤了。”

    “嗯?”长孙顺德这些年经历了不少的事情,自然是知道这个事情的,一般有些马匹是非常的不错,因为不错,所以,就会有脾气的,就像是人一样。

    “这个,怎么回事?”

    他是问叶檀,而叶檀刚要说话,却忽然听到了一个很大的声音,然后就吼吼吼之后,小红就过来了,阳光之下,这个家伙宛如一块烧红的火烧云一样,非常的刺目,而且身材高大,真的是一匹宝马啊。

    “汗,汗,汗,汗血宝马?”

    这匹马看到叶檀的时候,高兴地跑过去,从它身上有的几根草根来说,肯定是在长孙顺德家里的那个马圈里生活的不舒服的,别看是一匹马,人家以前在外面过的可是马王的生活啊,怎么会没有脾气呢,而且那里有点脏,而在随园,小红的待遇却是不错的,马圈非常的干净,一般高傲的动物,都是有自己的傲气的。

    而长孙顺德看着这匹马跑到叶檀的身边,然后不停地用巨大的脑袋顶着叶檀,似乎自己受了委屈一样。

    叶檀的手里出现了系统里的一个地方出产的牧草,递给它,它闻了一下,然后就高兴地吃起来了。

    常涂也是爱马的人,不过呢,他在皇宫里看到了李世民的宝马叫做朵金儿,是当初颉利可汗给李世民的,是他的最爱,平时都是有专门的人喂养的,而且脾气很大,除了李世民之外,几乎没人能够靠近,而且它是金黄色的,如果按着过去的说法,这样的宝马还是不错的,耐力强悍,同时呢,还可以负重不轻呢,但是和面前的这匹马相比较,就差了一点。

    “就会撒娇,就不能老实呆着一会吗?”

    叶檀揉了揉对方的脑子,这家伙就是喜欢这么折腾,合适吗?

    “吼……”它却觉得自己没有错,只是在叶檀的手上舔舐,粗糙的舌头真的是痒的。

    “好了,好了,吃饱了,就去一边呆着,我这里还有事呢。”

    叶檀拍了拍它的脑袋,让它离开。

    而它却宛如一个小孩子一样地,转身就走了,整个身体矫健而又充满了美感,只是呢,其他的人却不敢靠近了。

    “叶檀,叶檀,这个是那个汗血宝马吗?”

    这辈子可能他就看过几次,而且都是人家的,当初突厥还是很厉害的时候,他是见过的,但是呢,那个不属于他的,所以只能过过眼瘾,有个屁用啊。

    但是呢,没想到,今日竟然在自己的家里看到了一匹,这个时候,他都忘记了食味轩的份子的事情,因为这样的一匹宝马,如果拿出去卖的话,至少也得五万贯,而且如果可以献给陛下的话,那么,皇帝陛下的赏赐绝对会让你疯狂的,因为封地还是更加的实惠的。

    以前他一直都知道叶檀有钱,但是呢,现在才发现,人家不是有钱,是真的有钱啊。

    “可能是的吧。”叶檀却是不在意,觉得吧,可以用就行了。

    “你不知道?”长孙顺德叶檀是不是脑子有坑啊,怎么会不知道呢?相对于宋朝的,大唐的马匹极多,所以就会出现相关的职业,比如说马医,比如说如何喂养,比如说赛马,比如说如何相马,反正呢,只要是一个东西多了,就会出现一个相关东西,这就是现实哦。

    “不知道。”叶檀一脸老实地回答道。

    “那你这个是从哪里得来的?”

    据长孙顺德的消息,一般一匹这样的马,就算是西域哪里的人也不一定见过,听说就算是出产地也不过才上百匹而已,因为繁衍不容易,而且担心会串种,所以就会格外的小心照顾,但是呢,因为如此的小心,结果,就容易出现一些问题。

    可是呢,它是真的太漂亮了修长的脖子,纤细的四肢,高昂的马头,火红的皮毛,而且如此好的马匹就在自己的面前啊,这个感觉,真的是不一样啊。

    “我不是出去一趟了吗?在草原上捡的。”

    叶檀的话,小红可能是听到了,就发出噗噗的声音,意思就是,我不是你捡到的,是我们的相遇是一种缘分。

    “捡到的?”

    长孙顺德恨不得此时就将这个家伙带走,听到叶檀的话,声音都颤抖了,“你看看,多漂亮啊,多好的一匹马啊,你平时都是如何喂养它的?”

    “以前都是青草,后来这家伙似乎是不太爱吃青草,我就给它一点钱,让它自己出去买吃的。”

    叶檀这句话绝对不是一句炫耀的话,在松洲,小红和枯龙两个家伙,都喜欢出去散步,然后吃点好吃的,因为自己是刺史,而且还有点身份,所以没人敢说,只能自认倒霉,后来孔大德就和叶檀说了这个事情,你将马匹放出去干什么,这样子会让百姓不舒服的。本来以为叶檀会有点脾气地说,我不就是两匹马嘛,你这样子说什么意思啊,难道就缺了人家一点吃的吗?却没有想到叶檀直接给两匹马的脖子上都挂着钱袋子,想要吃东西,就出去。

    所以,在松洲,总是会有两匹马走在路上,本来呢,是没人敢碰他们的钱财的,但是呢,后来有几个孩子,不知道从什么弄了一些不错的果子,喂给了两个家伙,然后还给对方挠了挠痒痒,从它的脖子上的前袋子里取出一文钱,去买糖吃,那个时候大家才知道,人家吃东西是付钱的,只是你不知道而已,所以在松洲的小贩那里,最受欢迎的就是它们了,每天都会给留下不少好东西,不过呢,绝对不会是坏的,否则的话,小红表示,自己不迟。

    而长孙顺德却是觉得他是在炫耀,不由得皱眉地看着叶檀说道,“小孩子就会胡说,一匹马如何能够自己买东西吃?”

    说完这句话,发现这匹马的身上的东西只有马鞍,就连缰绳都没有,更加的不满意了,你这样子下去的话,岂不是会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