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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漫漫黄沙,星河璀璨

    月溅星河,是眸中的颜色。

    四下起风沙了,北疆每至六月都要吹起风沙。风与沙是一对炽热的恋人,所以在夜晚它们缠绵得愈加激烈。

    这里除了荒凉黄沙之外还有一群荒唐的闲人。

    狄云枫可以是荒唐的人,但绝不会是个闲人,因为他手里边儿紧握着一把刀,刀似扶桑引来的倭刀,长有三尺半,两指宽。

    这是吃饭的家伙,能要人命,也能保护自己的命。

    狄云枫坐在狼烟风沙口,尽管他带着斗笠并用厚实的粗布裹着脸皮肉,但风沙还是拼了命地往眼缝里钻去。即使如此他也不好闭眼,因为这是他的任务,与他握着这把刀有接连的关系,为了生存,为了银子,最后才是保护一方水土。

    嗤,这年头好人活不长,多管闲事的人也死得快。

    狄云枫取下腰间糙羊皮袋子,里头装的是酒,辣到流眼水的生酒。这种酒够劲儿又便宜,最大作用还是提神醒脑。他扯开围巾,露出那张两片干裂的嘴唇,趁着还未染上黄沙赶紧灌下两口酒,甚至还未吞下便又将围巾重新裹上。

    “咕噜咕噜”酒被他咽下肚子——相安无事,没扯酒嗝儿,没上红脸,没冲酒劲儿,也没流眼泪。

    一月前狄云枫刚到北疆时,喝了三口这样的生酒,前半夜大哭,后半夜跑肚子,连续三天三夜都不自在。不过现在……现在他习惯了这种味道,甚至觉得这苦烈之酒索然无味。

    人总会去习惯,随之去适应,无非时间长久。

    狄云枫是个江湖杀手,刀口上舔血的人,这卖命的职业不得不让他去适应周围环境,这劈头盖脸地黄沙,这烈如毒药的生酒。

    这时,一个裹着粗布青衣之人迎着风沙走来,他与狄云枫一模一样,刀,酒袋,斗笠,围巾……他也不是个闲人。他走到狄云枫身边道:“我提前来不是换班,来陪你坐坐。”

    他是狄云枫的朋友。

    甚至算不上朋友。

    狄云枫也没打算交朋友。

    杀手没有朋友。

    所以他只能算是狄云枫的老乡,西南来的,川人,叫谢立,今年二十一,要比狄云枫还要大上一岁。狄云枫未瞧他,自顾将眼睛闭上,此处关口只需要一双眼睛亮着就够了。

    谢立也不老实,他躲在狄云枫身后挡着风沙,然后取出自己的酒袋仰头畅饮,他喝得可不是生酒,而是镇上“康家酒坊”里卖的,二两银子一斤的青果酒。

    他们来黄沙镇卖命,一个月的工钱有二十两,换算起来就是十斤青果酒。还不够他喝上两天的。

    谢立终于笑道:“狄老弟,哥跟你商量个事儿撒,要不要得?”

    要不得。狄云枫摇了摇头却没说话。

    谢立依旧笑:“狄老弟,你莫这么抠门呀,谁都晓得你银子吃得紧,你说你屋里没有爹娘又没有婆娘,留着钱干啥子?做咱们这一行的,啥时候遭死都不晓得,反正银子又带不进土里,干嘛不拿出来耍得欢快些?”

    他说了一大片话,才搡着狄云枫讨要道:“借哥儿几两银子买酒吃呗?”

    这才是谢立的目的。

    谢立是个典型的、活在当下的亡命徒,他总将“人生在世须尽欢,人不风流枉为人”这句话挂在嘴边。

    谢立总肤浅认为,酒醉时的疯癫就是在世欢快,他不晓得酒入口时是苦涩的,入喉时是灼烧的,入肚还要流经愁肠,醒来还会头痛欲裂,甚至他酒瘾儿犯了更要放下自卑到处找人借钱。

    求一场醉,换来几场伤悲,这难道就是人生在世所求的欢乐么?

    谢立喜欢游历在花街柳巷,出入各大嫖馆土窑,他管这叫做风流,可他游龙戏凤这么久却只记住了小红花儿这么一个女人的名字,他这样只能算作是下流。

    下流与风流是有天壤之别的。

    下流之人只求一夜鱼水之欢,他们甚至连衣服都不用脱光便扛枪上阵,风风火火,事了拂衣去。风流之人,则会说上一些耳边情话,点上香烛旖旎与海棠香炉,褪去衣袖,黯然香魂。

    粗浅来说,下流只认欲望不认人,风流么……曾经有一个人,游龙戏凤三百人,每一个女人的名字,每一个女人身上的胎记她都记得一清二楚。这大致就是下流与风流的区别。

    狄云枫摇了摇头,虽与谢立是老乡,但他实在不屑于一个下流的酒鬼为伍,他站起身,将围巾裹得更严实,一言不发地往镇口走去。

    到点儿了,该他休息了。

    谢立没讨着好处,即刻漏出一副恶狠嘴脸,嘴里细念叨:“不看是个短命鬼,还是个铁公鸡,该要遭妖怪吃!”

    尽管风沙呼啸,但狄云枫还是听到了咒骂,且听得一清二楚,以他的刀法可以在瞬息间将谢立的嘴巴割下。可实在没必要,因为他习惯了不说话,习惯了寂寞,也习惯了别人的冷言冷语。

    干这一行儿的,本就没有什么好口碑。

    狄云枫的确没有亲人在世,但他就是要存钱,他认为拿这些钱去拯救一只流浪狗也要比给谢立买酒喝来得有意义。

    狄云枫依稀记得在小时候一位老学究教过他几天书,说人不仅要诚实善良,还要懂得感恩,勤劳节俭乃为人良品。

    可世道与理想总有偏差,乱世之中少有良品人。狄云枫更算不上,因为他撒过很多慌,杀过很多人,所以他现在除了勤劳节俭之外就再也没有其他可拥有的品质了。

    狄云枫顺风慢行,不知不觉中就来到黄沙镇口,镇口左右延伸出一面砖瓦围墙,有五丈那么高,但不是用来抵御六月飞沙的,而是用来抵御沙漠里跑出的妖怪。

    镇口更有人严加看守,他们是原先镇守北疆边关的士兵,闻说是吃了妖怪的败仗,十万大军埋尸沙场,惨烈到现这副落魄的场景,不足一千人。

    狄云枫取下自己的腰牌亮出身份,进出的人必须示意身份,这是规矩。可他才刚走进镇口,便听门口的守将调侃道:

    “恭喜兄弟又多活了一天。”

    这句话听在耳里并不像是祝贺,是深深的不屑。若是整日都计算他人生死的话,难不成将他们当成死士了?

    狄云枫步子一番顿挫,又自顾地走了。

    杀手本就是死士,没什么大不了的,只要有钱。

    狄云枫有钱,还有命,毕竟他才二十出头,风华正茂,青春大好。而且黄沙镇里花钱的地方也不少。譬如街口处的赌摊儿,人们再穷也乐此不疲。街尾的土嫖馆,几文大钱便能风流快活一晚上。

    去镇上最好的饭店也吃不到一两银子,一碗面羊肉面甚至只要一文钱,就算是打磨得十分精致的轻钢长刀也仅收五两银子一把!

    狄云枫扯下自己的围巾露出一张与漫天黄沙不太搭调的白皙脸蛋儿,他算不上俊俏,但他一定是坚毅的,他有赤子之心,有钢铁般的意志!

    他嘴角微微一翘,稍微标志了那么一丢丢。

    他之所以会笑是因为他们这些卖命的人在这座贫穷的小镇上是富贵人!

    富贵人,城里头做生意的小商人若是回到了乡下,那他便是乡里头的富贵人。

    贫民窟里的富贵人绝对过得比皇帝老儿还滋润。

    狄云枫走在大街上,就有人喊:“侠士,来玩儿两把?”

    “公子,奴家白送你嫖!”

    “侠士,一天十二个时辰酒都是给你温好的!”

    ……

    感受着街坊领居的热情,狄云枫缓缓紧握住手里的刀,心不知为何炽热。一开始,他觉得自己来是为了讨活路,为了钱,最后才是为了保护这些老百姓,现在他竟有想法将保护一事放在第二位!也就是说,先让自己活下去,然后再扛起保护这些百姓的重任,最后才是那让人欲罢不能的孔方兄。

    这样,在小姐们的招呼声中,狄云枫走过整整一条街,最后在一家面摊前坐了下来,吃面,勤俭持家,将钱存起来去帮助那些该帮助的人,这样到了地狱,阎王爷也许会对他从轻发落。

    他正想喊一碗羊肉面来医肚饿,这时,一声应急的哨声传荡在小镇——这是召唤集合的哨子声。

    狄云枫握起刀,身如一阵疾风寻着哨声奔去,还不仅是他,小镇上四面八方都是江湖客的聚集影子。

    ……

    ……

    吹哨是个身穿黄褂道袍的牛鼻子道士,他姓苟,自称天师,所以大家都喊他“苟天师”。闻说天师是真有两下子的,奇门遁甲,开山填海,人家就管着叫两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