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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口供

    方明朗是时月爸爸时峰同事的儿子,比时月大两岁,两人从小一起长大,关系好得恨不得同穿一条裤子,时月曾经还和他约定了一起报考警察学院,但后来的时月却报了文学专业,年轻气盛的方明朗觉得时月这是对他们友情的背叛,所以就单方面和时月绝交了两年。

    后来可能是长大了思想成熟了,方明朗又原谅了时月,不过彼时方明朗和时月一个工作一个上学,学的也不是一个专业,没有共同话题,所以联系慢慢淡了,也只有在逢年过节才发一两句祝福语。

    三水街的那个车祸案子从派出所移交到刑警队后,刚巧是由方明朗经手调查,所以他们之间的联系这才又频繁起来。

    时月看到方明朗的信息,心顿时沉了沉。

    她回道:【好,这件事你暂时不要告诉我妈,明天刑警队见。】

    晚上,时月又做了一个梦,梦里,她是一只柔弱的小白兔,被一个狮子追着跑,好不容易从狮口逃生,却又掉进了虎穴,一只瘦弱的老虎朝她张开了血盆大口,一口咬出了她的肾。

    时月猛地惊醒,她被吓出了一身冷汗,她的腰间似乎还存留着那阵皮肤和肌肉被猛兽撕咬的剧痛,她情不自禁地伸手摸了摸自己的腰子。

    著名的心理学家弗洛伊德认为:梦是对现实的映射1,刚才那个梦中有兔子,有狮子,有老虎,兔子是她,那狮子和老虎分别代表谁?

    如果是割她肾的老虎代表了向博远,那狮子是谁?

    如果狮子是向博远,那老虎又是谁?

    时月想不明白,她翻出之前记录梦境的文档看了一遍,又往里增加了一些新的内容。

    今天不是周末,不过刑警队和程氏集团的总部在一个方向,两者只有一站路的距离,时月打算先去刑警队找方明朗,之后再去程氏集团报道。

    时月对时母谎称要提前去公司报道,提前出了门,南市清晨的交通不算拥挤,时月到达刑警队时,还不到八点。

    南市的刑警队与刑侦大队在同一栋办公楼里办公,时月看着大院里和几年前几乎一模一样的景色,眼里闪过一丝怀念。

    这里是时月十八岁以前,除了家和学校外待的最多的一个地方,是见证她成长的地方。

    不过五年过去,还是有一些东西变了。

    大楼前的绿化从里新栽了几颗桂花树,原本的小喷泉换成了一座假山,守着大门的保安是时月没见过的新面孔。

    时月在门卫处登记后,一边给方明朗发消息,一边走进了办公大楼。

    办公大楼一楼的大堂两边挂着一些照片,左边的墙上是各种荣誉证书,右边是一些杰出人物事迹。

    时月在右边墙上的末端看到了时峰的名字和他的黑白照片,照片下有一段关于他职位和事迹的文字介绍。

    【时峰,南市刑侦大队队长,曾荣获个人二等功两次,个人三等功三次……】

    “时月,不好意思,我刚才在和师傅分析案情,你等久了吧?”方明朗从电梯里走出来,对时月抱歉地笑了笑,他随着时月的目光看到墙上的照片,他几不可闻地叹了口气。

    “没有,我也才刚到,”时月将目光从墙上收回,然后看到方明朗的脸,顿了顿,“你昨天一宿没睡吗?这黑眼圈都快掉到下巴了。”

    方明朗打了个哈欠,“别提了,最近有个凶案发生,上面催促我们要尽快破案,不只是我,我们整个刑警大队的人这一周都在连轴转,我这周每天睡眠时间都不到四小时。”

    方明朗只是随口抱怨了句,没有继续往下说,时月也没有往下追问,她知道这一行有规定不能向外人过多透露案情。

    方明朗带着时月刷卡上了五楼,然后将一份资料递给了时月。

    时月翻开资料,发现这里面是一份口供记录,她不由看了眼方明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