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搜索繁体

番外:经年往事

    沈柒在一场访谈会上认识了苏孟元。

    那时商业改革的春.风吹遍了一线城市,苏家公司在诸多竞争中崭露头角,作为一个涉世未深的女孩子,沈柒不由自主地注意到了苏孟元——他是苏景山的长子,宏升公司的下一任继承人。当他穿着深色西装接受记者的采访,他的一举一动,一颦一笑都和在座其他男人不同。

    其他男人大多身穿“的确良”的白色衬衣。他们把下摆扎在裤带里,收紧腰线,挺得笔直,仍然比不上苏孟元气质出众。周围很多女同志都在偷瞄他——沈柒清楚地知道这一点,因为连她自己也不能免俗。

    她浅浅地吐了一口气。

    再抬眼时,却见苏孟元也在看她。

    她不安地调整坐姿,像一只受惊的小兔子,这般举措落入苏孟元的眼中,竟然将他逗笑了。

    散会后,苏孟元单独找到了沈柒。他自认这种做法是冒天下之大不韪,毕竟,他对沈柒的情况一无所知。是什么驱使他傻站在走廊上等待一位陌生少女?大约是青年人的冲动吧。

    他没等多久,沈柒便出现了。

    彼时春日融融,微风绵长,枯萎于冬季的黄色杂草重新焕发生机,在风中摇曳一如乡间稻谷——此情此景,让苏孟元心情稍霁。他侧倚着门框,看了一眼手表,又看了一眼院落,瞧见沈柒沿着一条石子路,款款向他走来,仿佛天地间刹那开出的一朵花。

    他和她打招呼:“你在这儿工作吗?”

    沈柒点头。

    苏孟元又问:“你多大了?”

    沈柒道:“十八。”

    苏孟元笑道:“我以为你还在上学呢。你在这家报社里做什么?打字员吗?”

    沈柒面露不愉,抿着嘴唇,犟着脾气,不肯回答他的话。

    苏孟元仍是不急不缓地、温和闲散地开口:“我在公司里当财务……就是管账的。你们报社的社长要采访我们家的公司,父亲就派我来了。我家里还有两个弟弟,二弟叫苏仲元,三弟叫苏季和,你在报纸上见过他们的名字吗?”

    他说着说着,缓慢地弯下腰,坐到了台阶上。

    他怎么能坐在这里呢?不怕弄脏衣服吗?沈柒心想。

    她正腹诽着,又见苏孟元拿出一份报纸,铺在了台阶的另一边。他的手指格外出挑,修长且白皙,明显属于养尊处优的少爷,食指上还套了一枚戒指,银色的,模样很好看。

    他招呼了一声:“坐吗?我们交个朋友吧。”

    沈柒迟疑着坐在了他的旁边,坐在那一块由他亲手铺陈的报纸上。前夜里刚刚下过一场雨,台阶虽然干透了,乍一坐上去,还是有些凉。沈柒不由得抱紧双臂,应道:“我没见过你弟,我见过你爸。上个月单位安排了他的专访,领导们都去现场考察了……”

    苏孟元交叉双手,挺直脊背:“哦,上个月?”

    他想了想,又笑了:“上个月,我家在前门大栅栏那块儿开了新店,卖布匹,从浙江进货。你如果有喜欢的,到那儿提我的名字。”

    他一边讲话,一边翻开皮包,掏了一张纸片给她。

    谁知道要怎么和女孩子搭讪?反正苏孟元不知道。他的工作环境中充满了各式各样的糙老爷们,像沈柒这般娇滴滴的漂亮小姑娘,很少出现在他的视野里。他的父亲整日谈论着:“改革开放的风已经吹来了,你们不好好把握机会,钱就从手底下漏掉了!”

    是的,没错,父亲只关心公司和利润。他是不折不扣的、最纯粹的生意人。他对三个儿子的管教很严格,不允许他们涉足于风花雪月,更不允许他们违抗自己的命令。

    虽然孔子曾经说过: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但现在已经是八十年代了,二十世纪的最后尾声,再搞“家长至上”的那一套,不觉得讽刺么?

    即便如此,苏孟元从不会反驳父亲。

    他是父亲最得意的儿子。

    而今天,苏孟元第一次尝试“把妹”。或许是他缺乏经验,沈柒看也没看他的礼物。她把纸片扔在地上,跺了一脚,忿忿地问:“苏先生,你什么意思嘛!”

    言罢,沈柒头也不回地跑了。

    苏孟元没有追。

    *

    傍晚,苏孟元回到家,饭菜已经备齐了。餐桌边有两个人等待他,一是他的父亲苏景山,二是他的弟弟苏仲元。他环视四周,随口问了一句:“苏季和人呢?跑没影了?”

    所谓“苏季和”,正是他的三弟。更准确的说,是他同父异母的弟弟。

    他和这位三弟一向不对付。从小到大,他们不是正在打架,就是在准备打架,仿佛不是一对亲兄弟,而是积怨已久的宿敌。其中渊源一言难尽。简而言之,苏季和的母亲是被活活气死的——谁叫这世上最难扮演的角色就是继母呢?那位继母无法管教继子,也无法拴住丈夫,日久天长,抑郁成疾,自然一命呜呼了。

    常言道“清官难断家务事”,可笑的是苏季和不能释怀。他成天顶撞父亲,在公司内部兴风作浪……

    苏孟元心中这样想,又听父亲沉声说:“苏季和收拾完行李,今早坐火车去了南方。”

    他去了南方?

    苏孟元惊讶地问:“三弟还回来吗?”

    父亲没做声,匆匆扒了几口饭,擦嘴走人。临行前又撂下一句:“别回来了,混账东西,死在外面才好!”

    有那么一瞬,苏孟元觉得,父亲说的是真心话。三弟的不告而别,无疑落了父亲的面子。没人知道他要去南方做什么,但出于私心,苏孟元很不希望再见到三弟。他听说沿海城市刚开始发展,治安混乱,便隐隐盼着三弟去了那些地方,然后踢到一块铁板,客死异乡。

    餐桌上只剩下两个人。苏孟元提起筷子,不经意地问道:“新来的秘书怎样?父亲满意吗?”

    他的二弟摇了摇头:“不行啊,没有陆沉做得好。”

    苏孟元嗤笑:“这个陆沉是何方神圣?进公司没几年嘛,上上下下赞不绝口。”

    苏仲元煞有介事:“上个月,小张找陆沉帮忙,你猜怎么着,陆沉不仅懂英文,还懂俄文,苏联的那笔单子就是他解决的!别说其他人了,咱爸都很器重他。”

    苏孟元不置可否:“再怎么器重,也就是个外人。”

    苏仲元撇开这个话题,转而又问:“大哥,先别说外人了。你什么时候找个’内人’?陈叔叔的女儿要跟你处对象,你有没有想法?给个准信儿。”

    餐桌上摆了一个黑色广播,正在播放一首邓丽君的歌,名为《甜蜜蜜》。歌中唱道:“甜蜜蜜,你笑得好甜蜜,好像花儿开在春.风里。在哪里,在哪里见过你?你的笑容这样熟悉,我一时想不起……”

    苏孟元听得出神。他一只手扶着额头,良久后,给自己倒了一杯酒。

    几天后的一个傍晚,苏孟元绕道去了一趟报社,刚好撞见下了班的沈柒。她正在和同事告别,同事有一辆自行车,而沈柒没有。她徒步走了很久,苏孟元一直跟着她,他注意到她的鞋子可能开裂过,在修鞋匠那里补了一下,残留不规则的缝隙。

    这并不罕见。

    物质生活刚开始丰富。前些年里,谁都瞧不起做生意的人,商人们常要被骂一声“俗”,一眨眼,却又成了座上宾,纷纷浮出了水面。或许这就是人生的起起落落。无论行至何方,钱和权都是永恒的真理。

    苏孟元轻叹一口气,引起了沈柒的注意。她回头望着他,在一条幽深的长巷里,她愤然骂道:“臭流.氓!”

    越骂越气,她跺着脚说:“你跟踪我?还开公司呢,没道德!”

    墙头槐树翠绿,遮挡了些微人影。苏孟元踏着树荫,越走越近:“沈同志,你不能血口喷人啊。革.命建设要走自己的路,你没和我相处过,怎么知道我的道德水平?”

    沈柒白了他一眼。

    苏孟元像变戏法一样打开皮包,掏出来几盒磁带,以及一个卡式录音机。那录音机只有巴掌大,做工精致,是他托人从香港买的。先前听说沈柒喜欢音乐,他就琢磨着要送点什么,于是准备了磁带和录音机。他心道白送的东西,她不可能不要吧?

    结果,沈柒还是不收。

    不仅不收,她红着脸说他:“俗气。”

    苏孟元把录音机收回来,又递给她一封信。白白净净一张信封,封面上写了沈柒的名字,端端正正,字迹工整。

    这一次,沈柒收下了。

    他们的通信长达半年。苏孟元常把沈柒的回信拿出来,略作扫视,他发现她留意着生活中的点点滴滴,生性浪漫,事无巨细。

    她常用的开头是:苏先生,你好!见信如晤。而后,她会谈起天气、抒发自己的感想、摘抄喜欢的诗句,譬如舒婷的《致橡树》、密茨凯维的《犹疑》、聂鲁达的《为爱争辩》,再和他讨论“什么是爱情”。她有时还会自己写诗,讲究平仄对仗,读起来朗朗上口。这算什么呢?美女加才女?她可以用外表吸引一个人,也能用细腻丰富的感情留住他。

    他们第一次接吻是在香山公园的小树林里。彼此都是初吻,身心沉浸于秋日红枫,甚至初尝了禁果的滋味,沈柒觉得自己大胆的像个美国人——要是被父母知道了,她一定会被打断腿。她把自己的担忧告诉了苏孟元,苏孟元却说:“再等等吧。等我们结了婚,想做什么、想怎么做,那都是合法守法、名正言顺。”

    那个年代谈恋爱的小情侣,多半还是奔着结婚去的,沈柒不是例外。她也没有考虑过意外。

    *

    转折发生在某一天的餐桌上。

    苏孟元正在吃饭,听到门外邮递员自行车的铃铛声,他自然而然站了起来,拿起外套,示意道:“爸,我出去看看信箱。”

    他的父亲抬头看他:“孟元,你不能吃完饭再去?”

    二弟在一旁调笑:“他的心肝长在信箱里了。”

    苏孟元狠狠拍了弟弟的肩膀。但是已经来不及。父亲拿起餐巾擦嘴,一手扶着桌子,温和道:“什么信?谁写的?拿来让我瞧瞧。”

    苏孟元道:“没什么。老周不敢从东南亚进货,他写信问我……”

    父亲打断了他的话:“老周做事一向小心。他会把那么重要的事情写在信里?不怕半道被人截了去?孟元,你骗谁也别骗你老爹。你肚子里的弯弯肠子,我瞧一眼就摸清了。”

    苏孟元深知瞒不过,索性实话实话:“我正在处对象。”

    父亲也不惊讶,坦然问:“哪儿的人?”

    “北京本地。”

    “叫什么名字?”

    “沈柒。”

    “她父母做什么?”

    “教书的。”

    父亲勾唇一笑:“臭.老九。”

    苏孟元辩驳道:“她父母都是有文化的人,受过教育。她读过很多书,会写诗……”

    父亲拔开红酒的软木塞,发出了“啵”的一声响。他亲自给长子倒酒,又说:“你陈叔叔的女儿陈雅,跟我们家更合得来。为什么呢?一来,商政不分家,陈雅的姥爷在哪儿高就,你心里比我更清楚。二来,他家关照我们的生意,就像我们关照顾家。”

    父亲的话点醒了苏孟元。

    他却不愿意喝那杯酒。他解开了袖扣,又把扣子系上,反复几次,表现出明显的焦躁,某一个刹那他甚至暗想,要不要带上沈柒,像他的三弟一样,什么也不要,单靠自己,前往南方闯荡。

    ——不行。他立刻反悔。他们苏家的生意刚刚站稳脚跟,眼下公司正是用人的时候,他在此刻临阵脱逃,和那些上了战场就丢枪的窝囊士兵有什么区别?他绝不能走。他考虑长远,比三弟负责得多。

    唯一让他感到为难的,是如何与沈柒坦白。他一边与陈雅见面,一边又放不下沈柒。那时的书店里很流行售卖武侠小说,他的二弟看完一本金庸的《倚天屠龙记》,戏称他为“张无忌”,陷在女人堆里做不了决定。

    苏孟元笑着反问:“作家胡编乱造的东西,你还当真了?”

    虽然他心里知道,他比张无忌更不如。他越是装作不在意,就越是在意。时间在他的摇摆不定中拖到了1986年,他和陈雅结婚,办了酒席,拍了合照,去民政局领了结婚证。

    苏孟元不得不承认,陈雅是一个贤惠体贴的好妻子。她温柔、识趣、对丈夫充满了依恋,婚后一年还给他生了一个活泼健康的儿子,取名苏展。

    然而陈雅产后休养的那段时间,苏孟元与沈柒频繁见面。他带着沈柒出入高档场所,为她花很多钱,用世俗的铜臭味玷污她那颗文艺少女的心——这种说法,是他的自轻自贱。他不可能与陈雅离婚,更不可能与沈柒分手,他的痛苦纠结被二弟察觉,弟弟还有心思开玩笑:“大哥,要怪就怪一夫一妻制!往前头数个一百年,你还能娶沈家的丫头做小老婆。”

    弟弟搂着他的肩膀,一副纨绔子弟的样子:“澳门赌王又讨了一房太太。哥,你学学人家。”

    学什么?怎么学?

    苏孟元没做回应。他依然是公司的顶梁柱、商业运营的佼佼者、众望所归的接班人。

    陈雅的父母对他极其满意,给予了诸多帮衬。他们苏家一路青云直上,店面越做越大,连他的二弟也娶了一位富家千金。苏孟元只觉时机成熟,又在外买了一套房子,金屋藏娇——他不得不这样做,因为沈柒也怀孕了。

    沈柒明知道他已经结婚,却又固执地相信他真爱自己。苏孟元与妻子的结合是一场被强迫的、不幸福的商业联姻,而她一定要救他于水火之中。但是,一周里有那么一两天,沈柒会极度厌恶自己,她是不是破坏了别人的家庭幸福?她是不是低贱无耻的像个妓.女?不不不,明明她比陈雅先认识苏孟元,她甚至得到了他的初吻、他的挚爱、他的一千封情书。

    执拗与懊悔不断交替,笞刑一般狠狠鞭打她,让她心口血流成河。

    每当这时,沈柒都会把珍藏的信件拿出来,一封一封读下去。她读到,苏孟元曾经为她写过:“柒柒,接到你的来信,使我辗转难眠。我在你身上懂得了感情的温存。我不擅长说心里话,唯独对你,柒柒,可以一诉衷情。你不是菟丝花,你是独一无二的解语花……”

    沈柒看哭了。眼泪滴在手背上,很凉。

    她生在“自由恋爱”的年代里,信奉爱情,信奉自由,愿意为信念奉献一切。譬如断绝与父母的关系,譬如为他诞下一个私生子。虽然她知道陈雅这位正妻的存在,还知道陈雅怀上了第二个孩子。

    沈柒的日常起居都有保姆照顾。那保姆年约四十,与她谈过美国肯尼迪总统的风流,也谈过英国查尔斯亲王的情妇,又问她,连戴安娜王妃都要忍受的事,为什么普通女人不能忍呢?沈柒懵懂地听了进去。几个月后,她发现对门住进了女大学生,被台湾富商包养了。

    新时代,是礼崩乐坏的时代。她想。

    又或者,她们只是屈服于现实了。

    *

    苏家的生意更大,苏孟元也变得更忙。他经常奔波在公司和家庭之间,当然,他有两个家庭、三个儿子。他的生活似乎开始步入正常。

    再然后,又过了几年,他的三弟回来了一趟,表面上说是探望父亲,实则是打探家族生意,这般做派,令人不齿。

    三弟甚至没进家门,只去公司转了一圈。

    父亲甩给三弟一句话:“几年了,连封信也没有。我早当你死在外面了。”

    三弟答非所问:“我开了公司,娶了老婆。”

    父亲笑道:“什么老婆?穷山沟里找来的?”

    三弟也笑,笑得痞气:“她家确实没什么钱。但是,爸,我是个男人,不是吃软饭的。”

    他一边说,一边盯着父亲、大哥、以及二哥。于是那天的聚会又一次不欢而散。苏孟元的三弟早早地收拾东西走人,临别前,苏孟元勉强为他送行,瞧见三弟有一个新皮夹,皮夹里放了一个女人的照片——非常漂亮的、十分貌美的女人。

    苏孟元问:“这是谁?”

    三弟介绍道:“我的妻子,你的弟媳。”

    苏孟元撇开眼:“她家很穷吗?”

    三弟摇头:“啧,几年不见,苏大少爷还是跪在钱眼里。”

    苏孟元笑道:“你在南方的公司能自负盈亏吗?我在温州的朋友白天当老板,晚上睡地板,别告诉我,你和他们一样。”

    语毕,他又拉了三弟的衣领:“你这身衣服的料子,我瞧着不怎样。这样吧,你迟点走,咱公司给老员工免费发布料,我跟陆沉说一声,让他们给你留几块。你带着东西回家见老婆,免得丢了做男人的脸,嗯?”

    三弟却调侃道:“算了吧,我这人没啥本事。不像大哥你家外有家,老婆都有两个,儿子有一沓了吧?佩服佩服,我只有一个女儿。”

    言罢,他甩下僵立在原地的苏孟元,扬长而去。

    据苏孟元所知,三弟的女儿是他的掌上明珠,取名苏乔,小名小乔。

    当夜,苏孟元把三弟的事说给妻子听,试探她的口风。倒也不是因为心虚——苏孟元在商海沉浮,早已戒除了恐惧。他只是觉得,如果妻子知道了,会带来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结果陈雅对他的情人一无所知。听他谈起三弟,陈雅还很开心:“三弟家里生了一个女孩儿?比叶姝小呢,是你的小侄女,咱们要不要送点礼物?”

    陈雅甚至劝他:“你在咱爸面前,替三弟说点儿好话吧。家和万事兴,他现在成家立业有了孩子,人也沉稳,兄弟间和和气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