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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开始历练

    可能是人们在认真做事的时候时间流逝的特别快,转眼我已经是十五岁了,在大大的试衣镜面前,我再一次感叹帅哥父亲和美女母亲的基因真是太好了,不然这个身体怎么会这么的漂亮,十五岁的我,身高也长了不少,终于摆脱了短手短脚的不便,其他人也不再随便摸我的头了,我高兴得想,终于长大了。而且以我现在的能力可以随时溜出去玩,不过总会在不经意间发现骜在不远处跟着我。

    现在的骜不想以前那样瘦弱了,十七岁的他个头是拼命的长,原先并不比我高的身高,现在都比我高了一个头,他现在的武技按父亲说的话,就是已经达到了高级武士的级别,已经是非常厉害的了,身穿轻便盔甲的他,比以前更加的耀眼,原先在公爵府里害怕他的人,经过三年的相处和我科学的宣传,对骜也渐渐友好了些,甚至我曾看见有几个年龄较小的侍女偷偷跟在骜的身后偷偷的看他,为此,我曾笑话过他好几天。

    不过,有些郁闷的是,骜还是那么面无表情,不管我怎么逗他,笑他,他都只会漫不经心地看我一眼,然后站到我的身后,我只能说,我的能力有限,竟然还没有把他培养成阳光帅哥,我也真是搞不懂他,难道一个人笑一下会死吗?不然他怎么会面瘫了那么长的时间。看来我是和现在的孩子有了心理代沟了(喂,你现在也没有多大吧~~)

    每次当我避过所有的侍卫,自鸣得意地偷跑出去的时候,在街上总会见到那个离我有几步之远的骜,竟然用什么方法都甩不掉他,结果最后直接用个空间魔法回到家,而骜也在随后跟到了,不得不说,父亲,你把骜教导的非常的好,好得让我的自由都受到控制了。我真的很想对父亲说,你真行!

    因为外面的人对骜的眼睛都很害怕和厌恶,所以我自己用炼金术炼制出一些魔法药水,可以改变眼瞳的颜色,不过这个魔法药水只能让眼眸的颜色持续几天不变,如果时候到了,又会恢复成原先的颜色,但只要继续把药水点到眼睛里就可以了,我把魔法药水送给骜之后,听到他说了声:“谢谢。”之后就转身走了。

    我想这样的话,以后骜出去就不要用布来蒙着眼睛了,结果之后他出去时没有在蒙眼睛,两只眼睛变成蓝色的样子,导致了路上的女孩看到他的时候都害羞的捂着脸,我则在一旁偷偷的笑,看着他面色泛黑,就溜之大吉。

    结果那些时候的他叹气的次数明显增多。因为有他在,本来有些在路上想骚扰我的人,都被他毫不手软的打跑,我的父亲也把他自己心爱的佩剑送给了骜。

    记得当初父亲把剑交给骜的时候是这样说的。“骜,我把日暝剑给你,你只要看到有谁对丽莎心怀不轨,就用这把剑了结了他,不用手软。”父亲一脸郑重地把剑交给了骜。

    “是。”骜面色泛寒,重重地应声到,用手平举着接过剑。

    母亲则在一旁看着,“丽莎,你看你的父亲说的多好,简直是说出了我的心声。骜的回答真是坚决,哦,多么可爱的好孩子!”

    我无语地看着他们,明明应该是庄重的授剑仪式,却偏偏觉得像是一场闹剧,果然,我的父亲、母亲还是真的关爱我。还有骜,还真是一点都不可爱,我现在只能是听埃玛说说外面的趣事,自己也不怎么走动了。

    埃玛现在已经是二十岁了,嫁给了公爵府里一个追了她好久的一个侍卫,不过即使她嫁了人,还依旧是当我的侍女,尤其是多嘴的毛病还是一点都没有改,整个人还是毛毛躁躁的,看来娶她的那个侍卫大哥日子也不怎么好过啊。

    在这个世界成年时二十岁,所以我还有好长的时间可以供我挥霍,当小孩子有好处就是犯错误可以不计较,玩乐不用找理由,这可是米虫般的生活啊。

    当我以为可以这么一直过下去的时候,父亲突然把我叫到他的身边,只说了一句:“丽莎,你是时候去外面历练一下了,你可以在外面呆上一两年的时间,但不要把光阴虚度了,等你回来,我会检查你的功课到底怎么样,骜会陪着你一起去,记住,一定要保住自身的安全。”

    我点点头,只是越来越不明白为什么父亲会急着让我去外面历练,我一开始以为做一个贵族小姐应该是什么也不用做的,没想到完全超乎我的想象,看来生活是不可能平静的度过了。

    在离别的时候,埃玛抱着我哭了一夜,在我耳边絮絮叨叨地说:“外面很危险,见到坏人要记得跑,不要听陌生人的话……”结果我好不容易把她劝说好,她才放弃了折磨我的耳朵。

    在第二天的一大早,母亲就一直抱着我,在那里默默地流泪,等到父亲拉住母亲说到:“让丽莎去吧,她必须去认识这个世界,现在是我们放手的时候了,我们不能关住她一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