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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会和你开玩笑?

    “傻闺女啊,刘羽从来到走,从来都没有提过钱的事儿,而且,而且他为了救你,还用上了自己的中指精血,中指上的精血是人的三大精血之一,其重要性仅次于心头血,用一次至少要休养三五个月才能恢复,你有没有发现帮你治完病之后,他的脸色苍白了不少,可是你连句谢谢都没说,连顿晚饭都不留,就把他赶走了,这样做是不是显得我们太无情无义了,我们做人要懂得知恩图报啊!”

    莫天南溺爱的看着自己的闺女,语重心长的说道。

    “难道他脸色变得苍白和用了中指血有关系?”

    莫涟漪仔细的回想了一下,好像刘羽在给自己治完病之后,却是脸色苍白了不少。

    “是啊,为了帮你治病,他一定耗费了不少血气和精力,可是却没有抱怨一句,甚至被你赶出家门,他连什么都没说,真是一个好孩子啊,现在还这样的年轻人已经不多了!”

    莫天南点了点头,长长的叹了一口气。

    听了自己父亲的话,莫涟漪似乎也知道自己错了,想起那张淳朴而又干净的脸庞,似乎觉得没有那么讨厌了,而且他走的时候还在想着去处理掉那只缠着自己的鬼呢。

    想到这里,她竟然有一种莫名的感动。

    “爸,你能不能让人帮我查一查,刘羽现在在哪里?”

    “闺女,你要干什么啊?”

    “我想要去找他!”

    不知道怎么的,现在莫涟漪有一种非常想见到刘羽的冲动。

    看到莫涟漪坚毅的眼神,莫天南一脸苦相,自己闺女究竟要干什么,该不会是要以身相许什么的吧?

    活了二十几年,刘羽是第一次享受被警车送回家的待遇,他的家就在市区南城的的一个城中村,他并没有直接回家,而是让柳冰清把他放到家里附近的位置,他想走一走,看一看这十年没见的地方。

    “基本上没什么变化,可是已经物是人非了!”

    看着没什么变化的一栋栋建筑,他忍不住感叹。

    “刘羽?”

    突然有一个人叫住他,回头发现一个矮胖子正站在自己身后,笑眯眯的看着自己。

    “我只是试探性的叫了一句,没想到真是你小子,这都十年了,根本不敢认!”

    那个矮胖的小伙子名叫周永峰,是自己的初中同学,而且两个人是同桌,关系还算不错,没想到自己居然在这里碰到了他,心中不免有些感慨。

    “我说你小子最近这这几年干什么去了?我和好多同学都打听你的消息来着,他们都说联系不到你,QQ不回,电话更是换了号,还以为你人间蒸发了呢。”周永峰十分熟络的走上前来,上下打量了刘羽一番,然后又是哈哈一笑。

    “几年不见,还是这么健壮,要不是你穿着这一身,我都以为你被哪个富婆包养了呢!”

    “去你大爷的,狗嘴里吐不出象牙!”刘羽无奈一笑,并没有回答老同学的问题,总不能告诉他,这十年自己被一个老神棍收养,然后跟着他到处除魔卫道,驱邪灭鬼吧。

    “你小子怎么在这里啊?”刘羽看到这十来年没见的老同学,心中也有些激动,忍不住轻轻的捶了周胖子胸口一拳,问道。

    “哎,今天正好是同学聚会,我受不了那鸟气愤,所以出来买了包烟透一口气,你要不要跟我去看看,而且很多熟人也在哟!”周永峰贼兮兮的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