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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章公审与新扈从

    清早,希伯伦。

    送水工考努特从公厕里走出来,这种由新任伯爵专门派人修建的公厕,既有蹲位,也有小便池,非常方便。

    在排泄过后,还能用公厕提供的木片清理干净,算是希伯伦独一份的公共设施了。

    每天积攒的粪尿,在清早时也会有专人过来运送出城,进行堆肥处理后,再廉价出售给农民。

    毫无疑问,公厕是能赚钱的,只是这份钱对于洛萨而言,实在不值一提。

    自从公厕在希伯伦投入使用,再加上那些凶神恶煞的城防军,经常手持棍棒在街上巡逻,希伯伦的卫生状况得到了显着改善。

    但这对考努特而言可不是什么好事,因为他是一个送水工。

    在以前,他需要到城里的“水房”,一座搭着凉亭的水井,排着长队去汲水,再送到订水的人家。

    枯水期的时候,甚至要到更远的山上,来寻找干净水源。

    但现在人们许多时候,只用河水就够了。

    快要失业的沮丧,使考努特不由对这座城市的统治者产生了一丝怨气。

    虽然送水工的薪酬往往只有石匠,木匠的四分之一,但总比在乡下种地要强得多,而且旱涝保收,谁又能拒绝一个铁饭碗呢?

    他来到面包房,路上,又看到有商人被城卫军围在一起敲诈,因为他们的牲口在大街上排泄,他们却没有将粪便回收。

    这群狗仗人势的地痞无赖!

    考努特忿忿地收回视线,将目光投向店铺内那些新鲜出炉的面包。

    谷物经过烘烤,冒出的浓郁香气,使他不由咽了下口水:“老尼尔,给我来一条黑麦面包,要新出炉的。”

    经营面包房的人,往往最招人厌恶,在许多吟游诗人口中,他们都是魔鬼附体的第一选择。

    因为这些该死的家伙,经常会在面粉中掺加各种各样,诸如木屑,小石子的杂物,来增添面包的分量。

    但老尼尔是个例外。

    他家烘烤的面包,最是货真价实,虽然稍微贵一些,但也不至于还得提防一口咬下去,崩掉一颗带血的牙。

    老尼尔一边为他夹取面包,一边念叨着:“考努特你来的可真凑巧,我正准备关店呢,你再晚来一步我就走了。”

    考努特有些疑惑道:“现在不正是你做生意的好时候吗,怎么突然要关店?”

    老尼尔笑着说道:“又要公审啦,艾哈迈德那个混蛋,终于得到了应有的报应!我要做证人出席,向所有人宣读他的罪状!”

    “这可真是件大喜事。”

    考努特也不禁为老尼尔感到开心。

    在这条街生活的人都知道老尼尔跟艾哈迈德的仇怨。

    那是在老尼尔还只被称作小尼尔的时候。

    那一年发生了旱灾,艾哈迈德老爷因为老尼尔没办法缴纳足额的税赋,强征了他家的所有土地和粮食,导致他一家人差点被饿死。

    幸好得圣火保佑,老尼尔才有了今天这份成就。

    “圣火在上呐,老尼尔,我看到了什么?”

    考努特瞪大了眼,因为他发现,老尼尔的脖子上,居然佩戴了一个银质的十字架!

    这不是异教徒们的标志吗?

    老尼尔拿起十字架,向考努特笑了笑:“没错,我已经皈依正信了,倒不是为了拿回原本属于我家的田地,而是我衷心感激公正的伯爵大人,除了这种方式——我也没什么其它能为伯爵大人效劳的了。”

    考努特沉默了。

    他想要指责老尼尔的背信,但心中却又知道,这位新伯爵,是罕见的,拿他们当人看待的仁慈领主。

    正相反,往日里,骑在他们头上耀武扬威的,不正是所谓的同宗兄弟吗?

    老尼尔嘴角上扬,皱纹密布的脸上,露出了一丝善意的笑容:“考努特,或许你也该考虑换一份工作,你是个勤劳的小伙子,不该把自己的人生都浪费在送水这种事上。”

    考努特愣了下,他摸了摸因日复一日的扛水,而有些句偻的腰部——自己的父亲,已经完全直不起腰了。

    “的确,但是我除了送水,什么也不会啊。”

    他掏出铜子,想要付账,却被老尼尔推了回来:“这次不用了,你稍等我一会儿,咱们一起去看公审。”

    ...

    考努特和老尼尔,顺着人潮,向公审的高台拥去。

    他看着那些昔日高高在上的老爷们,被捆住双手,跪在地上,心头不由生出一丝快意。

    送水工远远称不上什么体面人。

    在送水过程,遭遇克扣,谩骂,甚至是殴打,简直再正常不过了。

    虽然对新来的领主,砸掉自己饭碗有些不满,但考努特这一刻,却一下子就想开了——连这些老爷们都丢了性命,我又有什么不满的呢?

    领主大人,本就是为我这种平民撑腰的善人,大不了就辞掉送水工的工作,去做掏粪工就是了。

    站在一旁的老尼尔,若是知道自己苦心想要规劝的考努特,最大的雄心壮志仅仅只是由送水工变作掏粪工,非得气得一巴掌呼他脸上。

    臭小子,赶紧改信了给我从军去!

    …

    洛萨没有去亲自主持公审,或在上面露面的想法。

    外面的喊声,如山呼海啸。

    他却没有丝毫动容,只是认真伏桉编撰希伯伦的第一部成文法典,他要将现在施行的“习惯法”废除。

    由他编撰的《希伯伦法典》的内容很简单,但也很详尽,对债务,财产继承,婚姻,诉讼等各方面都做了详细的规定。

    习惯法这种东西,太容易被曲解和诡辩了。

    比如通奸者,在这个时代,哪怕只是怀疑,都可以诉之于教会,用神裁法,将有通奸嫌疑的女人,丢进河中。

    若是她沉下,便是有罪,但人丢进河里,又哪能不沉下去呢?

    当然,这种法律往往不会诉之于贵族女子身上,但这也要看贵女家中的权柄,如果是权势滔天的公爵之女,又有效忠于自己的骑士,带来了丰厚的嫁妆,那就是当着自己老公面给他戴绿帽,他也不得不忍着。

    所以,这种法律干脆就成了迫害平民女子的专利。

    在洛萨看来,希伯伦要比伯利恒更加适合他的最大原因,就是在这儿,教会的力量是最薄弱的,也没有宗教裁判所之类的机构。

    但异教徒们的习俗,同样根深蒂固,比如在犹太街区,如果发生一起通奸桉,肯定还是由他们内部审判,这是洛萨不愿看到的。

    封建领主们的权力是无上限的,就跟皇帝一样,有的人能够无限拔高这份权力。

    有的人,却只能是傀儡一般的提线木偶,权势顶多算得上一个城主,小伯爵,甚至连在自己的宫廷里,都无法做到一言九鼎。

    …

    返回希伯伦的城堡。

    芙琳吉拉有些慵懒地伸了个懒腰:“昨晚没听大人讲故事,感觉整个鬼生都不完整了。”

    让娜白了她一眼:“都几百岁的鬼了,还跟个小女孩一样,你就不感觉羞愧吗?”

    芙琳吉拉哼哼道:“那有什么可羞愧的,我在大人面前,永远都是小女孩。”

    让娜嘴角弯了弯。

    这个蠢姑娘,不会真以为大人喜欢小女孩吧?

    “好吧,你先回去吧,我得去趟马厩,把这家伙安置好。”

    葡萄是个坏脾气的大牲口,只准许让娜和洛萨触碰,昨晚芙琳吉拉想试着骑一骑,险些被葡萄一记后蹄给踹到。

    气得她牙痒。

    “哼,迟早我把你的宝贝‘葡萄’吸成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