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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满满的正能量

    她的父亲是位对选妃规则深有研究的知县,从小就对女儿进行了全方位的调教,练形体,学才艺,习礼仪,连整容医馆都去了好几次,如今他正在向知府的宝座发起冲锋,满心期待女儿这身千锤百炼的皮肉能助他一臂之力。

    五师兄得意地试了试自己的肱二头肌,进一步试探道:“难道对相貌、家庭背景什么的没要求吗?”

    “我们才不会以貌取人那么肤浅,对荣华富贵更没兴趣,”另一位丱发黄衫的少女流畅地答道,“容貌、财富和权力都不过是过眼云烟,我最看重的其实是男子的内在修养和人格品质,因为只有心灵美才是永恒的。”

    她是这群姑娘当中最可爱的,声音像鸡毛掸子一样柔软,笑容比三月午后的阳光还要温暖,酒窝深陷,可以盛下二两女儿红。说完这句话,她把两只手分别放进左右两位姑娘的掌心,轻轻地握了握,并优雅地与她们交换眼神,颌首而笑,意思是说,她们在娘胎里就已对此达成了共识。

    我们精神为之一振,人生顿时充满了意义和希望。“那妹妹们平时都有什么兴趣爱好呀?”四师兄兴奋地撑开两道绣花针般的眼缝。

    黄衫少女一脸娇羞地答道:“其实……我也没什么特别的兴趣,不爱打扮,不爱逛街,不贪慕虚荣,不好吃懒做。我只想做个平凡的小女人,相夫教子,洗衣扫地,亲手为夫君烫一壶暖胃养心的好酒,做一桌浓情蜜意的好菜,看着他一口一口吃完,再也没有什么比这更能令我快乐的了。”

    三师兄咽了咽唾沫,眸子里闪烁着俞伯牙遇见钟子期时才有的幸福光芒。

    坐在黄衫少女左边的窈窕淑女应声附和道:“嗯,平平淡淡才是真,我从小就向往那种男耕女织的生活,两个人相敬如宾相濡以沫,是最朴素的幸福。要说爱好,我最大的爱好就是传宗接代,为相公生好多好多小孩,将来让他们一半去从军,保家卫国,另一半去种田,发展生产。如此,当年华老去,回首往昔,我也能为这充满意义的一生感到无比骄傲。”

    她腼腆地揉搓着衣角,语调轻柔谈吐温雅,光滑细腻的鹅蛋脸上泛着红晕,在一袭白衣的映衬下显得愈发动人,浑身上下散发出母性的光辉,我都情不自禁想一头扎进她的怀抱。

    窗户在微风中吱呀低吟,将众人的目光引向独坐其下的一道倩影。这姑娘姿形秀丽,一身葱绿,眼神中饱含洗尽铅华的深深忧愁,眉宇间透出知音难觅的淡淡哀伤,空气中洋溢着空谷幽兰的迷人气息。她神情玄定,娇颜微侧,将朦胧的目光抛过浅浅的窗棂,浸入慵懒的阳光,樱桃小口似春蚕吐丝一般悠缓地吐出动人的话语:“阅读多么美妙,文字如此神奇,琴棋书画就是我的精神家园,笔墨纸砚就是我的生命源泉,岁月的流逝可以带走美丽的容颜,却带不走聪慧优雅的心灵。在字里行间探索生命与爱的真谛是种无与伦比的幸福,与心上人一道徜徉于诗山词海是世间最浪漫的事,所以,满腹经纶才华横溢的男子永远对我有一种不可抗拒的吸引力,寻找一位同样热爱文学、与我心意相通的灵魂伴侣白头偕老才是我梦寐以求的完美人生。”

    虽然她在吐丝的过程中低头看了两三次手里写着标准答案的小纸条,但听得如痴如醉的我们都很愿意相信这全是她的肺腑之言,连一向饱读诗书自命清高的二师兄也不禁用力地攥了攥手中的书卷,胸口急剧起伏。

    就在这温情满满、其乐融融之时,完成了陪毛过晏大人游山玩水任务的大师兄推门而入,风度翩翩,神采奕奕,一张俊美脸庞震得我们无地自容,一身豪奢装束闪得众人目不暇接,宛如一阵狂风掀开了遮丑的面纱,令众佳丽瞬间从表演模式切换成本色模式,齐刷刷花颜绽放,意乱情迷。知县的女儿瞬间将贤淑仪态丢进垃圾桶,媚眼迭抛,嘴角那颗小美人痣也跟着翩翩起舞;黄衫主妇则证明了自己不仅入得厨房更能出得高墙,粉面含春,撩发咬唇,表情动作都很到位;生孩子机器绝非浪得虚名,灵活的骨盆当即运动起来,扭腰摆臀煞是抢眼;连最安静最优雅的书香少女也如久旱逢甘霖般恢复了狂野活力,噌的一下跳出座位,将二师兄手里的书卷碰落尘埃,眼中的忧伤瞬间一扫而光,全身上下的文艺气息被滚烫的热情蒸烤殆尽,挥发成一句铿锵有力的惊叹:“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