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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进城

    吾网提醒书友注意休息眼睛哟

    清晨,花瓣上的露水还来不及反射第一道阳光,就被微风轻轻吹落。

    慧依依缩紧臂膀,没有太阳的早晨有点清冷,努力跟上莎莎丽和奥尔曼叔叔的脚步。

    说来惭愧,他们两人身上都背着重重的货物,只有她一个人两手空空,还跟不上他们两父女的速度。

    利索鲁斯爷爷所处的小村子,距离乔里恩小镇足足有五六里,早上四点半,慧依依就被兴奋的莎莎丽叫了起来。

    来到城里,奥尔曼叔叔熟门熟路的在一个小湖边找好了摊位,这个摊位紧挨着一家小餐馆,一旁还长着几颗大树,真有一种风吹杨柳岸的感觉。

    慧依依帮着一起拾掇货物。忙完一切,看看手表时间还才六点多点,这么早也不会有人来买东西,她想四处逛逛,来到这里这么久,还没有好好看过这个世界。

    跟奥尔曼叔叔打个招呼,跟着来的还有叽叽喳喳的莎莎丽。

    乔里恩小镇,在她眼里还真是寒酸,整个小镇就两条大街,其它的都是小巷子。街边上是低低矮矮的土房子,就三家餐馆,三家杂货铺,还有几家卖武器和收购皮毛。运气好的是,这几家店子都开张了。

    两人在一家餐馆简单的吃了点,莎莎丽还专门给奥尔曼叔叔带了吃的,来的太早了,三人都没吃早餐。

    走在街上的行人渐渐多起来,男人大多数都穿着野兽的毛皮,女人身上穿着粗糙的亚麻布做的衣服。这里的男人非常喜欢把自己猎杀的野兽的皮毛穿在身上,这是平民最流行的打扮,既结实又实惠。尤其是魔兽的毛皮,谁要是亲手猎杀了一头魔兽,把魔兽的毛皮穿在身上,更是其跟女人炫耀力量的最佳证据。这里的女人都喜欢强壮有力的男人。

    来到摊位,奥尔曼叔叔正在做生意,他们卖的主要是一些白雾森林里产的药材。

    到了中午,餐馆里用餐的客人进进出出,慧依依终于知道奥尔曼叔叔选这里摆摊位的原因。这家餐馆因为靠着一个湖,景色不错,所以用餐的人也比别处多得多,算得上是小镇最热闹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