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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我们都是为他们活著,是不是?浪费了的生命,一代一代浪费著。”

小燕哭了,我们拥在一起。

她低声问:“你为什么不早些告诉我这些?”

我微笑,“谁要听?我喜欢人家以为我是百万富翁之子。”

她偷偷的说道:“也有很多人当我是千金小姐。”“你根本是。我有时很为你骄傲,法律不容易读。”

“真的?”她喜问。

“真的。”我点点头。

“我会用功。”她说。

我问:“我们走吧?”

“哪里?”

“到我的宿舍去,很暖,很舒服。”我说,“我还剩了两只香蕉。”

“呵,我最喜欢吃香蕉了!”她说。

那一日她跟我到宿舍,我们说了很多话,我们不停地说起幼时的事,心里面的怨气消了,结果都笑了。她是另外的一个人,她绝对不是四姊。我从来不把她当四姊的替身,她是她,我一向喜欢她、但是我不能爱她,我的爱像存款一般,早已经花光了,一点不剩了,再也变不出来了,都用在四姊身上了。

她没有走。我们在一张小床里睡了一夜。

幸亏被子够大,暖气很好,早上我看到她一手放在被外,脖子上有两条金链子,一条是赤金的、下面一个圆圆的坠子,上面刻著图案纹,写著“花好月圆”四个字,另一条是意大利九K金,很特别的花纹,悬只珍珠十字架,这么两样东西拼在一起,想不出所以然。

后来她说:“那‘花好月圆’是别人送的,所以挂著。”

我心里想,每人有每人的一段云。

那日我给她喝牛奶的时候,我问她:“喂。你还有多久毕业?”

“两三年。”她答。

“快点可不可以?”我问。

“什么意思?”她眼睛睁得大大的。

“什么意思?我今年写好论文要走了,你拖著我怎么办?”

“我怎么拖你?”她反问。

“我们要结婚了,难道你在英国,我在香港?有这样的夫妻?”

“谁跟你结婚?”她放下杯子。

“你呀,你在这里躺过了,还不嫁,你还想到什么地方去混?”我问她。

“这么嫁?”她问我。

“为什么不可以?你要穿,我负担得起,不过不能穿紫韶,你要住,我也租得起房子,你要开车,我买架小迷车你开,怎么样?嫁了算啦,我大大小小,也是博士哪,也不辱没你啦。”我说。

“你父母呢?”她问。

“我父母?有什么办法,我妈妈只好继续步行去买菜。”

“那不公平。”

“噢唷,这天下不公平的事多著呢,你看开一点,别念了三两载法律就想替天行道了。喂,你父母呢?”

“我喜欢的,他们没问题。”

“订婚吧。一下了我出去买个花,跪一跪,就算了。我银行里还有几百镑,买只芝麻绿豆的宝石戒子好不好?”

她看著我。

我指著她,“想什么,我全知道,告诉你,不是为了四姊。”

“她终是你心目中最难忘的女人。”

“是呀。”我笑,一天写一篇小说,投稿到读者文摘——我最难忘的人——”

“去你的!”

结婚就是这样便可以了。结婚想久了是不可以的,想久了可怕,老实说,我又不是公子哥儿,小燕配我,我还真算幸运,她有她的好处。

毕业之后,我找了一份工作,在小大学里做助教,那份薪水不稀奇,拿经验为上,将来别处出路也好点。

至于父母们一向不说什么。但凡没有大把钞票的父母,聪明点还是闭上嘴巴好点。有钞票的父母呢,也且别乐,子女听的不是父母,是花花绿绿的银纸,一般的悲哀。我与小燕极不喜欢小孩子,我们可能一辈子不养孩子,养来干什么?又不会生出一个爱因斯坦来,人口已经爆炸了,省省吧,数十年来喜怒哀乐,何苦害一条生命?我们订了婚之后,住在一起,一层很漂亮的小房子,月租十二镑。两个人过得很舒服。找到工作之后,便去注册处签字。什么也没有,咱们没有做戏的本钱。她穿了一件米色的衬衫,米色长裤,一顶很好看的帽子。我呢,也就是老样子。照片都不拍,拍来干么?有人一年拍三次结婚照片,我觉得小燕跟我蛮合心意。

后来我们没见过四姊。但是我们都把她记得牢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