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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送去警察局好了。”

小东西忽然哇地放声大哭。

“她不肯去。”

天佑大笑,摇头。“抱歉,不关我的事。我真的得走了。”

“不行,不行。”

心眉把小孩伸到他身前。

“喂,小姐……”

婴儿伸手就揪住他的胡子,对着他的脸哇哇哇。

他叹一口气,只好又抱过来。

“好啦,放手,小家伙,胡子要给你拔光啦。”

“她比较喜欢你。”

她才说完,小东西身子一转,又朝她扑来。

“我看他不是饿了,就是尿湿了。”天佑说。

“啊?那怎么办?”她手足无措。

“给他吃奶或换纸尿片呀。”

“你这么有经验,交给你好了。”

这次天佑闪开了。

“我真的要去上班了,小姐。我没出现,会人仰马翻的。”

“那我们怎么办?”

喊完,心眉自知问了个没头没脑、没情没理的问题。什么“我们怎么办”?好像她和小孩要遭他遗弃似的。

他对她涨红的脸微笑。这位女士凶悍时,教人不敢领教,天真起来却也蛮可爱的。

“你带他去问问大堂的警卫,他也许见过他和他的父母。”

对啊,她怎么没想到?

“你和我一起去。”

“我……”天佑张开口,却发现他没法拒绝她。他又看一下表,还有一点时间。好在这时候路上不会塞车。这也是他喜欢这工作的原因之一。他上班时,其它人多已入梦。当他下班回家,别人才起床。

“好吧。”

“哎哟。”

婴儿又捞了一把心眉的长发。天佑再次去掰开小孩的手。

他忽然看到婴儿一只手腕上绑了布条。

“咦,这是什么?”

他拆下它,是条白色手帕,里面包着一张信笺。

“小姐,”天佑举高它,对着灯光,念道:“我已观察了你好久。你有正当职业,作息正常,无不良嗜好,生活单纯,把我的儿子寄托给你,我很放心。”

“什么?!”心眉大叫,把小孩给他。“你抱着,给我看。”

她抢来信笺,续念:“请勿将我的孩子送去孤儿院,他不是孤儿,只是我有苦衷,不得不暂时离开他。多则半年,少则数月,我一定回来接他。”

她倒抽一口气。“半年?数月?她当我是开托儿所的吗?”

“还说了什么?”

“还需要说什么?这太荒唐了嘛!”

“啧,小孩多大,叫什么名字,吃什么牌子奶粉,你不可不知呀(奇*书*网.整*理*提*供)。奶粉不合,小孩会拉肚子的。他一次要吃多少奶,你也需要知道。”

心眉瞪住他。“我看这人找错对象了,小孩应该交给你才对。”

“喂,她指明要你的。”

“没称名也没道姓,这大厦里可住了不只我一个小姐。”

“但是她选择你出现的时候,让小孩来找你。”

此言一出,两人同时恍然。

婴儿的母亲分明就在附近,至少刚才在。

心眉四下环顾。

“不用找了。我敢说,你发现小孩时,那做母亲的便放了心,走掉了。”

“无稽!把孩子交给一个陌生人,放哪门子心?”

“她信上不是说了?她观察你很久了,显然对你的生活作息和为人做了一番调查,对你十分信任。”

“我不敢受此荣幸。”心眉惶恐得脸色发白。“我一个单身女郎,哪里知道如何照顾小孩?”

原来她还未婚,天佑没来由的心喜。

“当作婚前实习好了。”

她又瞪他。“男朋友也没半个,为谁实习?”

没有男朋友,天佑更欢喜。

“我压根儿也没打算要结婚,更没必要拾个小孩来自找麻烦。”

哈,天佑这下乐到心坎里。

“笑什么笑?你也在现场,见者有份!”

他莞尔。“小姐,你真幽默。小孩又不是钞票,何谓见者有份?何况信开首明明写着‘小姐’,我是货真价实的‘先生’。”

心眉情急之下,对着婴儿说:“哎,你喜欢跟谁,你自己选吧。”

天佑差点捧腹大笑。“干嘛呀,我俩闹婚变,争孩子监护权吗?”婴儿睁着骨碌碌的眼睛转来转去看他们,一面把拇指放到嘴里吸吭。

“我不能收留他。我白天要上班,而且常常加班,没有时间照顾他。”

“你跟我说有何用?”

“那我就送他去警察局。”

“他妈妈来找你要人时,你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