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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卷 一百五十五、英雄的黄昏(上)

    一百五十五、英雄的黄昏(上)

    一百五十五、英雄的黄昏(上)

    一间被漆成素白色调。按设计要求可以容纳二十名伤员的医疗舱房内,此刻却仅仅在中央放置着孤零零的一张病床,四周还围着密密麻麻几十个焦虑不安的家伙。

    因为,马兹卡大陆最著名的民族独立战争领袖,当代最伟大的军事家之一,被称为“高山之王”和“不死鸟”的特库姆塞大王,正静静地躺在床上,昏迷不醒。

    在一袭蓝白色棉布被单的遮盖下,依稀可以看出,特库姆塞的躯体已经是瘦得脱了形,布满老人斑的肌肤松弛而又干燥,沟壑纵横的两腮都已经凹陷了下去,脸色更是灰败黯淡得恍如一具僵尸,甚至就连那一头花白的乱发,都在纷纷扬扬地不断脱落。只有胸口上微弱到难以察觉的一点起伏,才能看出这位老人依然顽强地在人世间挣扎。

    面对特库姆塞这种病入膏肓,垂垂待毙的模样,纵然是神明下凡,也照样是无计可施——注意了,这可不是什么比喻手法,而是再真切不过的事实!

    “……虽然没有什么很严重的外伤。但他毕竟是七十多岁的老人了,而且往年受过不少重伤,平时又操劳过度、缺乏保养,全身各器官的功能都已经基本衰竭了。再加上最近这次全局失败、事业崩溃的精神打击……别说是这种风烛残年的老头子,就是一个铁人都抗不住啊!”

    附体在蕾贝卡身上的魔法女神密斯特拉,在对病人进行过一番详细的检查之后,摇着脑袋叹息说,“……如果他是我的虔诚信徒,或许还可以强行使用复活术,把他的身体恢复到这个年龄段的最佳状态,虽然不敢说完全恢复健康,但至少也能多活上两三年。可问题在于,他偏偏不是……”

    从女神口中说出的死亡判决,顿时浇灭了众人心头最后一缕微弱的希望之火。而阿芝莎公主更是双眼一黑,差点就要晕厥过去。

    这位驰骋疆场三十余年,在整个世界都拥有盛名的善战君主,终于在一片土崩瓦解的悲凉氛围之中,走到了自己的人生终点。

    ……

    自从突然倒下之后,特库姆塞实际上一直处于半醒半梦之中。

    他可以朦朦胧胧地感觉到身边人来人往,似乎很是吵闹的样子,想要开口呵斥,喉咙里却偏偏发不出一丝声音,而一对眼皮也仿佛有千斤之重,怎么也无法睁开……很快,在治疗术给全身上下所带来的暖流之中,特库姆塞的思绪只剩下了一片混沌,忘却了世间的所有烦恼。沉沉地进入最甜美的梦乡。

    在这个漫长的梦里,他这一生跌宕起伏的峥嵘岁月,也混乱纷杂的脑海中一一回放。仿佛一场气势恢弘的正剧临近落幕之时,解说员为了提醒观众不要忘掉剧情,而特意播报的前情回顾:

    ……

    晴朗的蓝天,碧绿的谷地,矮小简陋的茅草棚,白雪皑皑的远方群山,耸立在晒谷场的古老图腾柱。

    恍惚之中,特库姆塞发现自己又回到了童年,正嘴里咬着一根草杆,蹲坐在村口的那座小土丘上,一边摸着永远瘪瘪的肚子,一边懒洋洋地注视着羊群在山坡间吃草——虽然他是黑鹰部落酋长的儿子,但却只是婢女所出,地位低下,而且母亲死得太早,因此记忆中并没有受到什么优待,很小的时候就得自食其力,替部族里砍柴、牧羊、耕地,一年到头都难得吃上几顿饱饭。

    一阵叮当悦耳的铜铃声突然从山谷外传来。霎时间驱散了特库姆塞的睡意。他一骨碌爬起身来,朝铃声传来的方向踮脚张望。在视野的尽头处,几十头驮着包袱箩筐的毛驴和骡子,脖子间系着闪亮的铜铃铛,正被商人们用鞭子驱赶着,在蜿蜒坎坷的狭窄山路间艰难跋涉——这是每隔几个月才会进山里一次的商队,他们给黑鹰部落带来的,不仅有盐巴、生铁、药草等各类生活必需品,还有男人们嗜好的烧酒与烟草,女人们喜欢的首饰与布匹,孩子们眼馋的糖果和玩具,以及来自大山外面的各种最新信息——对于生活极为闭塞的山谷居民来说,这商队几乎是他们了解外界信息的唯一渠道。

    特库姆塞在少年时代最爱做的事情,就是静静地坐在火堆旁边,倾听那位健谈的商队首领吹嘘着自己在行商旅途中的各种精彩见闻,叙说着许多不知真伪的故事传说。并且,他还在心中深深地渴望着,自己有一天能够走出这偏僻荒凉的莽莽群山,亲眼看一看外面的广阔天地。

    终于,在十五岁的时候,他独自挑着小小的包袱离开故乡,追随商队前往遥远的通贝斯港,把儿时的梦想变成了事实——尽管这远没有当初想象的那么美好。

    外面的世界很精彩,但外面的世界也很混乱。

    ……

    洁白的船帆在风中招展,沙哑的海鸥鸣声划破天空。

    随着思维的跳跃,特库姆塞梦境中的场景突然一变,换成了波澜壮阔的蔚蓝海洋,远方的天际之处,黑色的海岸线已经遥遥在望。

    他正置身于一艘挂着耐色瑞尔六芒星旗帜的远洋武装商船上。身穿蓝白相间的亚麻布水手服,手里拿着笨重的老式火枪,和几个水手与佣兵一起半跪在船舷的护板旁边,胆战心惊地望着后方追来的一艘双桅快船。随着两船间距的迅速缩短,他单薄瘦削的身躯在海风中不住颤抖,大滴大滴的汗珠从额头滚滚淌下。

    那是一艘挂着骷髅旗的精灵私掠船,简单来说就是得到了国家保护的合法海盗,甚至干脆是换了一面旗子的正规精灵海军——在大航海时代的海洋上,从来都没有过什么真正的和平。列国开战之时,当然是大舰巨炮相互对垒;即使是停战息兵之后,各国也会通过“民间”私掠船的形式,继续骚扰竞争对手的海上贸易线路,其中唯一存在的区别,仅仅是不会去挑战正规舰队罢了。因此,任何国家的海军将领,几乎都是敌国张榜悬赏捉拿的海盗头目。

    在如此严峻的治安环境下,即使是那些相对本分的正经商船,也不得不加强自身防卫能力,给水手配备上各种武器——虽然只是从军队里面淘汰下来的老旧货色,但至少可以让特库姆塞和他的同僚们稍微安心一点——并且聘请职业佣兵随行保护。

    眼前这艘体型细长的私掠船虽然速度很快,但并不大,估计还不到一百吨,按照几个老佣兵的说法。只有疯子和狂人才敢用它来打劫一艘三桅大帆船。尽管如此,特库姆塞依旧感觉自己呼吸急促、心跳加速——因为在短短的几分钟之后,即使是最胆怯的人,也必须面对一场最野蛮残酷的惨烈战斗。

    在这一刻,特库姆塞和所有人一样,都感到了深入骨髓的恐惧。

    砰!砰!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