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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9章 争锋相对

    这是她人生第一次打官司。

    以前这种正式的场合只有电视里见过,实际上,电视上也不一定是最准确的,而眼前,却是实实在在的官司,没有剧本,没有儿戏。

    审判长继续他的工作,读了《法院组织法》、《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宣布本案由哪些司法人员共同级组成,记录,审理。

    审判长:“根据民诉法的有关规定,本院已将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须知、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和出庭通知书分别依法送达各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告知了各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

    审判员问:“各方当事人,本院的诉讼须知收到没有?权利、义务是否清楚?”

    原告季寒川道:“诉讼须知收到,权利、义务清楚。”

    被告楚清:“诉讼须知收到,权利、义务清楚。”入乡随俗,楚清也跟着鹦鹉学舌。

    天呐,好正式啊,

    她以为马上就要进入主题了……

    审判长:“根据《民事诉讼法》第68条的规定,审判人员和书记员有下列情形一的,必须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第一,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第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第三,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的公正审理的。”

    审判员再问:“各方当事人,对合议庭组成人员及书记员是否申请回避?”

    季寒川:“不申请回避。”

    楚清:“……不申请回避。”

    审判长:“本案系民事纠纷案件,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25条之规定,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时应当先行调解。”

    审判长看着季寒川和楚清又问:“各方当事人是否同意对本案先行调解?”

    季寒川摇头:“不同意调解。”

    楚清一听,咦?进入主题了?立即也跟着摇头:“不同意调解。”能调解就不打官司了。

    审判长:“鉴于原告、被告不愿意调解处理,故法庭不再主持调解。”

    众人点头。

    审判长:“现在开始法庭调查。”

    审判员看向季寒川:“请原告简要陈述案件事实或宣读起诉状,讲明具体的诉讼请求和理由。”

    季寒川身边的委托代理律师林云站起来:“审判长,由我代替我的原告宣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