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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零二 江湖

    文明总是因为生存而堕落为野蛮。

    然而,季红邪正在将野蛮退化成萌芽!

    [光势•终极]!

    与讲究中正平和的皇帝天殇修一不同,季红邪从来但是实用主义者,做,就要做到极致!

    [光势•终极]像黄昏的光晕一样,沿着季红邪的身体轮廓不断扩散,无数被季红邪的领域接触到的物质开始氧化。

    树木枯黄,金属生锈,动物衰老,就连岩石也变成了更加稳定的粉末……

    大地万物从阳光得到的一切,开始归还给大自然。

    熵以一种不可思议的速度攀升!

    秩序将被混乱淹没!

    就连精神沼泽的波纹,也变成镜面!虽然只有很小的一部分。

    季红邪不想等了,他要直接“跳跃”到未来,找到季无命,找到自己!完成心愿。

    荒野中的武林人士开始冲击季红邪的领域。

    然而,不过几步的路程,他们就化为白骨,化为粉末,被风吹散了……

    即便如此,他们依然前赴后继,不畏死亡。

    〔音决•振动〕!

    季红邪直接引发外层观望的武林名士的耳膜的振动。

    “勇气不过是命运的奖赏,对第一个猜对进化之路的生灵的褒奖。例如第一次‘长出’细胞膜的生命。

    你们……只不过是过家家罢了!”

    〔音决•解体〕!

    瞬间,外层的武林人士身体开始振动,更为准确的说法是——全身细胞开始共振!

    不出片刻,全体细胞解体,化为一滩脓水。

    杀人是罪过吗?

    季红邪不知道,所有的普通人其实也不知道。

    用医学界的一句名言来说,任何不看剂量说毒性的都是在耍流氓。

    同样,不看世界的变化,去评判一个行为的对错同样是耍流氓!

    如果……死亡……是最好的结果呢?

    是的,这很反直觉,不符合常理。

    那么这里将一个很“普通”的案例:

    几百万年前,有一个部落,生存着不同的种族,最外层的两个种族分别是“皮”和“毛”。

    他们相依为命,直到有一天,部落制造了一种工具——“衣”。“衣”具有比“毛”更出色的保护家园的能力。而且不需要粮食。

    从哪一天开始,属于“毛”的粮食越来越少,最后大部分“毛”灭绝了!

    这个部落叫“人”!

    是的,现代人的毛发相对于其他动物,是非常稀少。

    在进化的过程中,人“残忍”的“杀害”了大部分的“毛”!可是却没有一个人站出来说自己的残忍,也没有人为“毛”感到悲伤!

    这是必然的。因为脑细胞不长在“毛”里!

    同样的道理,杀人对于人来说,是罪恶的。对于“尸”来说,杀尸也是罪恶的。

    但是,对于人来说,“杀”尸是无罪的!

    多么荒诞啊!一个刚刚死亡的人,就不是人了吗!

    更荒诞的是——人被石头砸死,被水淹死,被重力摔死……石头,水,重力居然也是无罪的!!

    它们的的确确杀了人,可是它们却是无罪的!这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人类效仿自然,以“法律”和“道德”来模仿自然界的规则。

    说到底,这不过是人类自娱自乐的一个小游戏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