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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她看似大而化之、不拘小节,和谁都能打成一片,独独对他就是小心眼得很,死死记住他八百年前犯的小过错,专挑他来作对,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他们之间有什么不共戴天的深仇大恨,天知道,他也搞不懂她为什么会这么不爽他,真要认真算起来,他才是比较倒霉的那一个吧?

女人啊,真是奇怪的生物。

比较值得庆幸的是,他们的孽缘真的就到此为止了。她是不是仍在另一所学校作威作福、鱼肉同学,他并不清楚,反正从此桥归桥,路归路,要是接下来还有可能再成为同学,那他言洛宇的头就剁下来让人当西瓜劈!

第二章

是的,他的头不会被剁下来当西瓜劈,因为他读男校,除非她变性,否则别说同班,连同校的可能性都等于零。

但是他忽略了一点,命运的公信力是不容挑衅的。

他有说过,他们的孽缘很深厚吧?

他有说过,老天爷很喜欢挑他来耍贱吧?

他有说过,他们不管怎么绕,都会碰在一起吧?透过她,不需要任何科学证明他就已经百分之百相信地球是圆的!

那天放学回家,骑着脚踏车经过社区公园,不经意瞥见公园内有点眼熟的身影,害他差黠倒栽葱!

幸好及时稳住车头,要不然骑脚踏车“犁田”,回去准被姊笑死。

下意识里,他完全不多作停留地快速给它骑过去,或许是习惯吧,他们就像磁之同极,本能地互斥,必须保持安全距离。

她说了,要他离她愈远愈好,否则见他一次扁一次!他一点都不打算见识女人言出必行的魄力,尤其是这个威风八面的大姊头!

隔没几天,他又在同样的时间、同样的地点看见她。

第三次、第四次、第五次下来,次数一多,他不小心留意到她的举动——喂流浪猫流浪狗?她?要狠扁人从不手软的大姊头?!

不会吧?她哪时变得这么有爱心了?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每天放学经过小公园,他会往特定的方向望去,搜寻那道熟悉的身影。渐渐地,她在他心目中的形象,似乎比较没那么糟糕了。

一个会喂流浪动物,温柔安抚牠们的人,应该坏不到哪里去吧?

爸爸也不擅于表达情感,但是对那些流浪的小动物却很有爱心,常常喂食牠们,他从小看到大,耳濡目染下,对于爱护小动物的人,会让他产生莫名的亲切感。

这一天,学校有辅导课,他上完课回家时,夕阳已经半隐入地平面,他打算赶在夕阳余晖完全消失之前回到家。

就在绕过每天回家必经的小公园,正要弯进社区的巷子里时,一旁的状况引起他的注意。

丁群英?

初步判断,她似乎遇上麻烦了,谁教她平时爱惹是生非,这下吃到苦头了吧!

这其实不干他的事,他该做的,是当作没看到,然后依原定计划在天黑前回到他温暖可爱的家,洗个香喷喷的澡,品尝爸爸细火慢熬了两个钟头的人参香菇鸡汤!

但是当角落大打出手后——

哇咧!七个打一个?是不是男人啊!

不管她平时如何威冠群英,至少此刻他看出她招架得很吃力,在一拳逼上她左脸颊的同时,他毫不犹豫地捡起地上的石头砸去——宾果,正中红心!

“丁群英,上来!”

那颗石头引起她的注意,她回过头,错愕地瞪着他。

“发什么呆?快点!”他又催促,这次她没有迟疑,俐落地跳上脚踏车后座,他立刻埋头用力地踩踩踩!

但是,他得附带说明一点,这是脚踏车,不是一般电影英雄救美的场景中必定会出现的拉风机车,有一飞千里的能耐,而且他也未满十八岁,没有驾照,所以……

呃,那不是重点啦,总之,后座的丁群英实在看不下去了,一把搂住他的腰——

“啊!”他惊叫一声。

“鬼叫什么?又没要强bào你!”不搂住他的腰,身体怎么平衡?怎么找到施力点?

丁群英白他一眼,长腿往前伸,占去一半脚踏板的空间,助他一“脚”之力。要真想靠他这龟速逃命,她还不如跳下来和后面那群穷追不舍的家伙决一死战痛快些!

“可是、可是——”这样不算强“抱”吗?而且,她搂得会不会太紧了些?从没和亲人以外的异性如此亲密,他面颊微微泛起红潮。

“闭嘴!你再啰嗉我扁你!”没见过男人像他这样龟龟毛毛的!

世上怎么有这种事?救人还要被骂、被扁,言洛宇在心中频频叹气。

“左转。”她冷不防命令。

“噢。”谨遵懿旨。

在社区附近绕了几圈,甩掉后头紧追不舍的人后,他依着她的指示将她送到家门前,这才发现她住的地方和他家居然只隔两条巷子。

丁群英跳下后座,双手抱胸,斜睇着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