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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他离去的第三个立春,万物又开始复苏。

破冰,河流涨潮;鸣空,飞鸟抖擞;新绿,野草又生……似乎一切苏醒都是有迹可循的。

惟独死亡,无踪可寻。

哦,立春,堵车,人们也苏醒了。

这可是她第一天正式去杂志社报道,拜托拜托,千万不要迟到。

沈青默哀,早知道就去挤地铁了。

她按价表找钱给出租车司机,脱掉高跟鞋,深呼吸,打开车门,在冰凉的高架桥上飞奔。

微风在耳边轻呼,还夹杂着一些嗤笑和叫喊:

“小姐,要不要这么生猛?”

“你管呢?小姑娘投胎事大。”

“唉,年轻就是好。”

“要是再往后倒退十年,换我我也跑,可谁能跑得过物价呢?”

……

一辆黑色商务轿车里,副驾驶上的Sammy转过头,对后座正在看报纸的人说:“程总,刚刚有个人在跑,好像是……是沈小姐。”

报纸微不可察地颤了一下,然后放下来,程游扫了一眼透明的车前窗,只有一辆一辆的车子紧挨在一起,没有……没有他想看到的那个人。

他轻“嗯”一声,继续看报纸。

Sammy用食指擦了一下鼻子,应该不会看错的,虽然那个女孩的穿衣风格变了,但是模样还是没变啊,小小巧巧,清清秀秀的。

她和Boss怎么就突然没再联系呢?有联系多好啊,Boss就还会和以前一样对他笑,让他准时下班,呃,不像现在,不分昼夜,让全公司的人陪着他自虐。

资本主义家世界的构造,不是压榨无产的精力,就是压榨自己的血肉。

阿弥陀佛,只迟到了三分钟。而规定上迟到不超过五分钟,所以她还在安全区域内。

杂志社她以前来过一次,所以很快找到许云慧的办公室。

“许姐,谢谢你没有和我计较,”沈青和许云慧对接入职手续后,满含感激地说道,“也谢谢你,愿意再给我一个机会。”

两年前,她没有履行和许云慧的约定,而是把自己关在学校里,浑浑噩噩地读到毕业。她在网上盲投简历,竟没想会接到杂志社的面试通知。面试后,许云慧问她:“现在相信自己了吗?”她从容且果断:“相信。”许云慧拍拍她的肩,从她身边走过。

当晚,她接到杂志社的录取通知。

“真想谢谢我,就好好为我工作,”许云慧笑道,“但你要记住,机会不是别人给的,是你自己找的。”

许云慧是有私心的,她一开始确实是认可沈青是个有点能力的年轻人,她听说了一点关于沈青的故事,当年沈青拒绝她的邀请,她除了同情之外是失望,但如今见到她,她却从沈青身上看到了自己当年的影像:一个踉跄爬行的矛盾体,倔强而脆弱,果敢而怯懦。许云慧愿意去相信一个明明自知陷在沼泽里,却仍旧说相信自己的人。因为那也是曾经的自己。

“是,”沈青颔首,“我现在就去工作。”

带她熟悉业务的,是同事齐秋,一个微胖界的美女,笑起来时,脸颊上的苹果肌饱满透亮,亲切感十足。她的办公位正好和沈青相邻。

“我们这一期的财经版面是要在最新的福布斯排行榜里,找出一个最能让女性荷尔蒙飙升的青年才俊,”齐秋冲她俏皮地眨眼,“当然,最重要的是未婚。”

“为什么,我们不是财经访谈吗?”沈青疑惑,“难道不应该找在经济上最具权威的领袖型人物?”

“这你就初出茅庐了吧,现在杂志卖什么?”

“卖……钱?”

幸好齐秋没有正在喝咖啡,不然铁定喷出来。她翻个白眼,耐心地为沈青讲解,“现在不管什么杂志,首先卖的是封面,特别是我们这种在消费者眼里本应该最枯燥,最高大上的财经杂志。”

沈青似懂非懂,齐秋继续苦口婆心:“这样说吧,我们既要接地气,又要保持以往的逼格,那么,就只能找福布斯上的单身黄金汉,懂了吗?”

“嗯,懂了。”

其实这个原理,沈青是懂的,毕竟这么……这么肤浅,就是不太认同。或许是她读书读得太死板了,思维还保持在本着严肃和专业的框架里。

齐秋一脸欣慰,如释重负,接着丢了一份名单给沈青,说:“许总给了我们两个人选,你选吧,你是新人,我礼让一下,意思意思。”

沈青翻开,第一张简历,嗯,长得虽然过于“一帆风顺”了一点,但是履历很有逼格,全是海外的金光。

翻开第二张,沈青瞳孔放大,照片上,他看似是在一个演讲台上,嘴角轻扬,自信而饱满地进行一场演说。他最终还是成为了一名成功的商人,放弃了曾经的音乐梦想吗?

她依稀记得,他说过:“这只是暂时的。”

她心下划过一丝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有点酸涩,也有点怅然。她本想快速翻过这一页,但齐秋已经一锤定音:“就是他了。”

什么?不可以!沈青心虚道,“你不是要我选吗?”

“你的眼睛应该不近视吧?”说着,齐秋凑近沈青的脸,“挺有味道的一双眼睛,审美应该不会有问题吧?”

“他有未婚妻!”

“对,未~婚!妻。只要不是法定,就还有巨大的性幻想空间。”

“可是他的履历太简陋了,”沈青咯噔了一下,补充道:“呃,相较来说。”

“看来你还是不懂我刚才说的那些市场规则,”齐秋摇摇头,“慢慢跟着学吧。”

沈青泄气,思绪乱飞,耳边匆忙划过齐秋的嘱咐,实际只听清了最后一句:“你是采访记者,我是摄影师,祝我们第一次合作成功,哦不,但求顺利就好。”

第一天上班,状态就不佳。下班后,沈青先一步来到和陈雅丽约好的餐厅。

她先点了一杯黑咖啡,热热的苦涩淌过肠道,才感觉又活了过来。陈雅丽发来短信,叫沈青先点餐,她有事耽搁了,要晚个半小时。

陈雅丽踩着最后一道菜上来时,一屁股跺在椅子上,猛灌一口水,说:“你猜我姐告诉我什么?”

“什么?”沈青从包里拿出纸巾,递给陈雅丽,示意她擦干嘴角。她永远都是这样,连喝水都这么粗线条。

“她说程游要订婚了!”陈雅丽没有察觉对面的人僵滞,边吃边说:“未婚妻叫什么,叫……哦……叫李霜什么的好像。”

“李爽。”

“对!”陈雅丽问:“原来你知道了?你认识?”

“现在知道了,”沈青点头,呐呐道:“认识。”

“好吧,”陈雅丽又说了些她求职时遇到的奇葩怪事,但是沈青一个字也塞不进心里,只能应答一些万能金词:“是吗?……哦,这样……那倒是……我也觉得……好吧……”

褪掉白昼的铅尘后,夜晚躺在在床上本该是一天中最轻松享受的时光,可沈青碾转反侧,难以入眠。

她在想,时隔两年,如果再一次见到他,她应该如何问好?又该如何保持良好的职业素质,面对陌生又熟悉的他呢?

两年前,她决绝得那么果断匆忙,大概是这个世界上最刻薄无情的人了吧。

对秦久如此,对他亦是。

可是,她那时真的没有气力再去爱一个人。秦久突如其来的死亡,给她带来的打击太沉重,仿佛心脏处被剜走了一块。她对自己产生怀疑,怎么能够有能力再去全心全意地爱一个人,并对一份感情负责任呢?

何况,程游那么好,好到她不敢爱他。

现在,李爽这个天真烂漫的女孩,终于得偿所愿,不用牺牲自己的爱情去家族联姻,而是得她所爱。不久,就会忠于所爱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