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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五章 收网

    每个城市不管它有多么的繁华,都会有一处不为世人所知道的阴暗角落,更何况是在民国初期这个混乱的时代。在靠近八大胡同处的一个院落里,一群男子正赤身裸体地被绑在柱子上,从地上的衣服上可以看出,这些人是军人。没错,被绑住的这几个人就是白天枪杀吴克己的那群军人,至于为什么一个营的兵力只剩下这么点?那是因为抓他们的人嫌麻烦,将那些无关紧要的小兵给直接突突了。

    “老大,模范团来了个参谋,说是奉命协助抓捕,您看这些人是不是”

    正在摆弄刑具思考着待会用那一个为好的头领听见属下禀报后,哐啷一声将手上的火钳往地上一丢“真是扫兴的很,好不容易待到一群肥羊正准备练练手艺呢!啧啧,来的是模范团啊!这可有点不好办,嗯,你这样,我桌上有一张写满名字的纸,你拿着交给模范团的人就好,至于这几个我还有大用。”

    “属下这就去。”

    一听见有办法后,属下就迫不及待的离开。他对于自己的上司可是了解的很,典型的属于又菜又爱玩的那种,只要是抓到的人送到他这里就没有见过能够活着出来的,这还就算了,哪怕躺着出来的不是少了这个部件就是多了那个部件,你见过身上长三只手的尸体吗?他就见过,说是自己是前清刑部行刑师傅的传人,但这手艺确实有点潮.为了自己的身心健康,还是躲着点为妙!

    待属下走开以后,领头的继续摆弄着火钳,眼中看着火钳越烧越红,嘴上也开始自言自语这俗话说的好,学得文武艺卖与帝王家,我不像那些读书人满腹经纶,但是咱有咱的用处。我自小就跟着师傅学手艺,师傅可以将一个活生生的人割上千刀而不死,我只能割上百刀。这大清亡了,我这学来的手艺也没有了用武之地,好在叫袁大人看得起,给了我碗饭吃,不然啊,只怕坟头草都有三尺高咯!

    自打进了这情报处后,咱就发过誓,谁与袁大人过不去就是与我过不去。现在给你们两个选择:一,就是这样死扛着,我会在你们身上连连手艺,最后就是将你们喂狗吃。二,在这张纸上签字画押,我答应给你们一个痛快,死后还是喂狗!就这两条,你们选一条吧!

    都不说话是吧!好!都是硬汉子!我就喜欢你们这样的人!那就让你们尝尝当年刑部的家法,算你们有福气,这套家法据我师傅说还必须是当朝三品以上的大员才有资格享受!\"

    如果能将这群被绑住的人嘴里将抹布拿开的话,保准都会选择第二条,但是很遗憾,他们的嘴巴被堵住了,所以他们没得选,只能够用呜呜声来表达自己的情绪!

    领头人所说的手艺其实就是凌迟,凌迟“俨然是为中国刑罚系统中最典型的惩罚。

    虽然\"凌迟\"一词最早出现在第十世纪,但直至十三或十四世纪才正式编入刑律。此外,1905年法学史家沈家本奏请删除凌迟等极刑获准,也是以此作为论据之一。毕竟\"凌迟\"不合乎中国的法学精神、刑罚特性以及应用方法,看起来比较类似\"特殊法”

    的惩戒类型。当然,这项特殊法是隶属于帝王的司法系统,《元律》有记载执行。不过,经过仔细观察之后,建立非刑之正的处罚,毕竟违反正常的法学精神,从建立到废除为止,文人始终称之为残酷、不人道的处罚。

    凌迟,是一种肢解的惩罚,支解后的尸体残骸放入篓子里,头颅则公开示众,期限不定。这是清朝末年的做法,一般俗称为“十六刀\"、“三十二刀”、“三百六十刀”

    不过我们不清楚是否真有这些数目,或只是虚构的数目。明朝时期的\"刀,有切伤和\"多\"之意,数目累加,行刑时间延长。

    清朝初年,凌迟之刑曾广泛推行,行刑的刀数、延续时间等均作了改变。需要注意的是,凌迟行刑并没有固定的手法,各朝各代以及不同时期方式不同,轻者仅“分裂四肢\",重者则“千刀万剐\"。清朝初由于“圈地\"投充逃人剃发易服\"等一系列野蛮的统治政策,激起了汉民的强烈反抗,此时加大凌迟的行刑残酷程度,目的便是要起到震慑作用。此外,凌迟还往往与其他刑并用,施行极为频繁,以至于文字狱严重的康乾时期,文人仅因一句诗词而被定“大逆“之罪,并处以凌迟,其子孙则发配为奴,甚至还未出世的子子孙孙也要世袭奴籍!

    戊戌变法后,清廷受内外各种矛盾的冲击,不得不顺应潮流对传统的弊政作些改革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修订法律大臣沈家本奏请删除凌迟等重刑,清廷准奏,下令将凌迟和枭首、戮尸等法“永远删除,俱改斩决。从此,凌迟非人的酷刑才从法典中消失,被斩首代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