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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丰三娘

    “方岳,你在干什么?”

    耿大叔推开院门,看见方岳正趴在院子的草丛里,津津有味地看着什么,不禁奇道。

    原来他头一天又打了一头野猪,今早要到城里卖掉,想起方岳被方家放了好几天假,却一直没有露面,心里惦念着,便扛着已经扒皮净肚的两片野猪肉找来看看。

    “两只蚂蚁打架,没想到还挺有趣。”方岳笑嘻嘻的抬起了头。

    看着方岳蓬头垢面,似乎好久没有梳洗过的面孔,耿大叔一愣,走上前道:“发生了什么事?怎么我觉得你和前些日子有些不一样了,具体的却又说不上来。”

    方岳看到他肩扛着两片猪肉,一拍头道:“嗨,耿大叔,你这要去哪?”

    “去趟麦叶城。”

    “我和你一起去,这几天闷得我够呛。”

    话是这么说,方岳可一点没有闷的感觉。

    他在家呆了整整七天。这七天里他除了每天去姑姑的坟地呆上一个下午,其余时间皆回到院子里修练从羊皮卷上得来的莫名武技,甚至连去山上找黑子都略了去,风雨不缀。

    现在,连他都不晓得自己究竟进境到了何种程度,昨晚又练了一个通宵,当天亮之时,不但不觉犯困,竟觉精神从未有过的震硕。

    按照当地的习俗,守灵七天恰好是一个周期,他原本打算今天就回方家上工,耿大叔的到来让他改变了主意。他还有两张兔皮没卖出去呢。

    耿大叔上下打量着方岳,微皱眉头道:“方岳,你身上怎么有股子怪味,掉臭水沟里了吧?”

    方岳似乎刚刚发现自己有些狼狈的模样,有些窘迫地笑笑,到深井打上一桶水,也不避讳,就在院子里洗了脸和身子,换了一身寻常的衣服,又找出一根布绳,系在额头之上,束住披散的长发。

    一切准备停当,临出门前,又把自制的长弓背上,挂上箭壶。他当然也没忘记那两张雪兔皮,随意地束在腰带上。

    “方岳,你这是干嘛?又是弓又是箭,咱们这是进城,又不是去打猎。”耿大叔笑道。

    “如果回来得早,我还要再去猎两只。”方岳拍拍身上的雪兔皮。

    两人出了村口踏上一条向东的小道走去。

    这座村子也没有几户人家,加上居住的零零散散,这一路上到倒碰上几个人。

    耿大叔瞥了一眼雪兔皮道:“方岳,你的箭术是我教的,所以我清楚得很。以雪兔的速度,你想射它对眼穿还力有未逮,这兔皮上面也没有箭孔,你到底是怎么抓的?”

    不知为什么,方岳不愿说出黑子的事,即便对姑姑和耿大叔也不行。

    “耿大叔,咱们做个交换?”

    “交换?什么交换?”

    “你告诉我巨乞部落的事,我就告诉你我抓雪兔的秘密。”

    耿大叔叹口气,不再言声。

    方岳心里暗笑,伸手接过耿大叔挂在肩上的两片野猪肉道:“让我来吧。”

    两人不再说话,闷头赶路。

    耿大叔四十出头的年纪,体型粗壮,但其走起路来所展现的矫捷和灵巧,丝毫不逊于大多数二十出头的年轻人。

    方岳亦步亦趋紧随其后。

    以前他们也曾一起进过城,方岳勉强能跟上耿大叔的步速,但今天他却发觉,耿大叔走路似乎比以往快了一线。当他感觉吃力之时,下意识地将心神沉浸在丹田之中。

    此时他的丹田暖暖柔柔的一团,就像隆冬之际在怀里揣了个暖宝。不仅是丹田,身上另外十二处姑且叫做穴位的地方,亦有一团热气。随着他的心神晋入,十三处热气化为热流,缓缓连在一起流淌。

    正因为如此,他的上半身霎时便如无物般轻松异常,双腿还是原来的一双腿,没有重物的负累,速度自然而然加快了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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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在比照着走在前面的耿大叔,耿大叔同样也在暗地里观察着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