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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六章 人在青楼,飘到失联

    张春明抹了一把眼泪,深情的看着秦墨,说道。

    “有你这个师弟,师兄我上辈子多少也是个杀猪的!真是作孽了,老子做道士就是为了活的轻松一些。”

    “现在倒好了,天天刀口舔血!*********(省略八百字电报小作文)”

    马车一骑绝尘,消失在了视线之中。

    秦墨嘴角噙着笑,看着张春明乘坐是马车疾驰而去。钦天监正畏言逃走,荧惑守心星象即将降世。各地的造反大军将如烟般撅起,地方积压的矛盾都将爆发出来。

    土地,土地!没有土地,不能吃饭。

    为了吃饭,北上!

    那些不成气候的造反军很快就会被朝廷镇压,但同样会给太监刘瑾压力。世道一旦乱起来,秦墨倒是想看看小皇帝还能不能稳坐后宫。

    河北道的刘六刘七两兄弟此时还是一群打家劫舍的马贼,秦墨也知道,那群在京城路上劫掠姜家商队的就是刘六刘七的队伍。

    普通的马贼并不会有如此强悍的战斗力,或许是得到了某些力量的帮助。秦墨思量着,看看荧惑守心能不能把这群祸害人的东西给引出来。

    造反军每个朝代都有,王侯将相宁有种乎这句话实在太具有扇动力了。

    但在正德年间,造反程度之深,影响之广泛,危害之巨大。可以说,放在明朝各个时期都是前所未见的,也是极其荒诞的。

    刘六刘七起义席卷了半个大明朝,开局一条狗,装备全靠捡。先是打下河北道,再入山东,辗转各道。

    而在大明外的漠北,阴山之外,鞑靼的军队厉兵秣马。秦墨带着王氏三百子弟在漠北的老巢里搅了来回,怎能让他们不恨。

    达延汗失去了黄金血脉,他的儿子,未来的济农死了。死在了秦墨的手里,这是血仇,必定要以血来偿还。

    而大明朝在鞑靼退兵之后有吸取教训加固城墙,花钱备战吗?

    并没有,就连大同的兵马也是秦墨想办法。花了五年的时间,用了不知道多少手段,甚至利用了刘瑾才得以肃清大同军中风气。

    但这也仅仅是大同的兵马,其余八个藩镇仍就是该吃空饷吃空饷,该养老养老。全然不顾家国安全,武将一心想着给刘瑾送礼。

    就算是现在秦墨节制大同,但实际上,他没办法直接掌控军权。所以秦墨不得不换个手段,在军中提拔了众多王氏子弟与麻氏、李氏的部曲。

    可即便如此,秦墨还是无法大规模的生产火器。他需要培养一个信仰,让部下死心塌地追随的信仰,才放心将火器交给他们。

    乱世将倾,独木难支的道理,秦墨还是懂的。只顾一方安隅,而不去看天下的局势,最终只能被吞噬殆尽。

    在大同,秦墨已经有了盘踞的基础。对外,谢迁承了他的人情,京中他也有人马。在太原,山西,南直隶,都有他的生意。

    那枚印章暂且不知有和作用,但起码知道和那些世家有关系。张春明知道的不多,与之唯一的瓜葛就是救起了张小棉。

    秦墨也没有在这件事上纠结,他暂时不太需要和这些世家大族扯上关系。领兵扩势,最重要的是忠诚而不是数量。

    荧惑守心,想要让小皇帝感到寝食难安,就必须要有一个有足够分量的人告诉小皇帝。可现在朝廷上下都是刘瑾的人,就算有不怕死的能力也不行。

    别说在皇帝面前进谏了,就算是能见到皇帝也算是顶天的牛人了。狠人倒是也有,三边总督杨一清算一个。

    是继王越秦肱之后又一位能打仗治人的文臣,最后刘瑾也是死在了他的手里,时人号称出将入相,文德武功,有姚崇之名。

    但此时杨一清还在屯田修防御工事,没有心思回京。

    如此一来,局势就有些尴尬。

    好在秦墨也没考虑过找士大夫,他将目光放在了敌人的阵营之中。从刘瑾的手下挑选了一个合适的对象,焦芳。

    在正德皇帝称帝的时候,文武百官上谏要杀掉八虎。正当一切顺利的时候,文官的队伍中出了一个叛徒。

    叛徒将文官们所有的计划都泄露了出去,文官一方直接明牌。这还怎么玩,最终也是输的连底裤都不剩了。

    文官大势已去,内阁下野,六部去空,刘瑾坐大称霸朝堂。

    这个叛徒,就是时任吏部尚书的焦芳,现任阁老。

    刘瑾能够权倾朝野,除了小皇帝默认的纵容态度之外。还有一部分是他结党速度快,迅速的团结了心腹开始排除异己。

    其心腹有银两开道的刘宇,现在已经成为了弃子,被秦墨圈禁在了大同一点点折磨。其后就是心术不正学术不端的焦芳。

    以及长得帅独好人妻的吏部主事张彩,爱讲笑话的兵部主事曹元,听话的锦衣卫千户张玉,石达义等人。

    而焦芳在这人里属实是心最黑的一个人,几乎历史上所有反派的影子都能从焦芳的身上找到,几乎是人嫌狗憎。

    如果大明朝有贴吧的话,焦吧一定是公厕级别的存在。

    他贪婪、自私,脾气爆。没本事,心狠手辣。出来混只靠三件事情,不讲义气,吃里扒外,拍领导桌!

    焦芳是一个正儿八经的读书人,和首辅李东阳同时在天顺八年考上进士。那年李东阳十八,焦芳已经三十了。

    按理来说一个而立之年的进士,就算不谨小慎微,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做官机会。但至少也会察言观色,通晓一些人情世故。

    但谁让大明朝不缺奇葩呢?焦芳有三好,钱、女人、权利。

    进士初,为了巴结大学士李贤,让他的妻子去给李贤侍寝。好家伙,自绿是明明白白的,家中无草原,头顶能跑马。

    在即将晋升学士的时候,彭华在焦芳的上司万安面前说了他的坏话。眼看着等了九年就要白费,焦芳气急败坏放出话去。

    要是老子当不成学士了,一定提着刀宰了彭华那王八蛋!

    后来一看这老小子来真的,彭华也怕了,毕竟人怕鬼,鬼也怕横的。

    而且焦芳这个人本事不大,嫉妒心却很强。只要是比自己优秀的都看不惯,比自己好看的也看不惯,以至于后来直接被孤立了。

    不合群的焦芳还有一个毛病,爱挑领导的刺。只要是领导,直接怼。谁当他领导谁挨骂,弘治朝内阁三元老哪个没被焦芳骂过。

    刘健当他领导,骂刘健。刘瑾上书,焦芳直接拿红笔把刘健的折子打个x。到后来转到兵部,顶头上司是谢迁,焦芳又开始骂谢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