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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吃人

    摧枯拉朽。

    这是我对流浪汉的头的评价。

    ……删了四百多个字,大概内容是大吃特吃……

    啊,我闻到了足以让人死而无憾的香气,或许人活这一世就是为了这一口啊。

    香气比起前面的顶峰更顶,而且还是这一次的香气还是从内部逸散,省去了吸的过程,像是自己也变成了香气的来源,变成了躺在地上缺了一块脑子但还是睡得很香的流浪汉。

    这股香气在鼻腔中逗留一会后,继续往上飘去了,飘到了大脑里,萦绕在大脑皮层的沟壑中……

    顿时,流浪汉从我眼前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条笔直的大街。

    街上的行人走来走去,而我则看着这些人在我面前走来走去,以一种仰视的角度看着他们,他们行色匆匆,不曾低下头看我一眼。

    为什么都是我看着他们,他们一点都不看向我?我的心中冒出这样的疑惑,接着我就想让他们也看向我。

    就在这时,天上下起了雨,红色的雨,这场雨来得猝不及防,像是说下就下了,这也让行人们一下变得慌乱了,但紧接着他们的慌乱就变成了欣喜,他们停下脚步,眼睛不再是只看向前方,而是四处乱瞟,同时这些四处乱瞟的眼睛也和我看向他们的视线对上了。

    天上不知为何飘下了许多钱,而他们就在疯狂地捡钱,他们弯下了腰,两只手不断地在地上摸着,他们的视线终于和我平行了。

    然后我站起来,朝着这条大街的尽头笔直地往前走,现在的场景和刚刚的差不多,只不过街上只有我一个人在往前走,而且我的视线是以俯视的角度看向刚刚还在站着,现在全都趴在地上的人。

    走着走着,我逐渐远离了“局部下雨”的地方,走到了街边的一家小饭馆门口,接着我就推门进去了,打算吃点东西。

    这家饭馆很神奇,居然有像是在酒吧里驻唱的歌手在里面唱歌。

    在我进来时,台上的歌手已经唱了一半,唱的什么歌我并不知道,只知道他唱得很一般,没有什么技巧也没有很深的感情,不过这都无所谓,我不是来听唱歌的,我只是来吃饭的。

    我坐到了一个角落,还是背对着唱歌的舞台,因为不是来听歌的,对台上唱歌的人也没什么兴趣。

    在我刚坐下时,服务员就来到我面前问我要吃什么,我跟他说我要一份手撕鸡和两碗米饭,但因为台上那人的歌还没唱完,歌声也很大,服务员并没有听到我要吃什么,所以我就指着菜单上的手撕鸡,然后伸出一根手指,接着指向米饭,比出两根手指。

    服务员点点头,然后就走了,希望他准确地明白我点了什么吧。

    过了一会儿,台上的人唱完了这一首歌,然后安静了一会儿,也只是安静了一会儿,紧接着又响起了歌声,不过从唱歌的人的音色来看,唱歌的人换了。

    这个人唱的歌我还是没听过,唱得也很一般,和上一个人一样,基本上是听完过一天就会忘,甚至还可能吃完饭走出这家饭馆后就忘了。

    唱着唱着,一碟手撕鸡和两碗饭端上来了,看来服务员准确地理解了我说的话,然后我就开吃了。

    吃着吃着,歌声慢慢停了,饭馆又归于平静,其实也不算安静,毕竟饭馆里不只只有我在吃饭,还有许多人在边吃边说话,不过比起唱歌的时候,这已经算安静了。

    为什么这家饭馆的歌手老是唱我没听过的歌,要是唱点我听过的就最好了,比如《双节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