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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卡尔与罗森

    卡尔教授独自走在通往大学的林间小道上,脑海中回忆起一年半前的那场偶遇。

    一年半前卡尔做为日内瓦大学去安南选拔留学生的领队。按照惯例是不需要去对方学校考察的,可是这个国家穷的只剩下钱了,权当实报实销的一次公款旅游了。

    从安南首府大学选拔了一名留学生准备第二天回国,可由于同事们要求见识下安南南方的着名国际夜市。卡尔便带队赶到二百里以外着名的安南国际夜市,卡尔在逛夜市途中为了让同事们逛的尽兴,便让同事们自便,自己想吃点夜宵便进了一家小餐听,可由于语言上的障碍,与店家沟通起来相当麻烦。

    就在双方连猜带蒙的情况下,老板及时从后厨找来了一个清秀少年。

    “罗森,你来和他说。”

    当罗森利用流利的英语与卡尔沟通时,卡尔就微微吃了一惊,因为罗森的英语太标准了。

    “小伙子,英语这么标准,如果不看你长相,我只听声音,绝对会认为你是地道的伦敦人。”

    “老先生过奖了,请问老先生,想吃点什么呢?”

    “小伙子,你给我推荐几份食品吧,我一个人不需要多,最好是本地特色食品。”

    “那就上一份炸项鱼,炸项鱼是本地一特色,经过油炸之后的项鱼口感更加酥脆,外酥内嫩的鱼肉,味道鲜美。再要一份越南春卷,两者搭配一起吃,味正超赞的。”

    “好呀,就按你说的,各来一份,再加一瓶矿泉水。”

    “0K,老先生稍坐,我立刻通知厨房为你准备。\\\"

    卡尔吃的十分尽兴,这味道真不错,当用完饭后去帐台付账时,也不贵,真的是味美价廉。可就在这时,卡尔无意之中发现柜台一角放有一书包,书包中有几本砖头一样的厚书,卡尔轻轻一瞄,不由目光一亮。

    居然全是英文与法文的《权利法案》《民法典》还有《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国际贸易》法典书本。

    此时罗森走过来,向卡尔礼貌点头,拿起书包,正欲离开。

    “少年,这些书全部都是你的?”

    罗森点头;“是我的,老先生还有事吗?我要回学校了,否则超过十点是要受处份的。”

    “我想请问一下,针对《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是?”

    “所有国家,不论为沿海国或内陆国,其船舶均享有无害通过领海的权利。”

    卡尔眼睛一亮,“《法国民法典》的主要原则是?”

    “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1,全体公民民事权利平等的原则。2,个人私有财产权无限制和不可侵犯的原则。3,契约自由的原则。4。过失责任原则。”

    “你熟悉法文?”

    “法国做为曾经统治安南人的国家,会法语不是什么难事,这样,老先生我不能再逗留了,先告辞了。”

    卡尔做为一个瑞国的法学院博士生导师,他心里很明白,自己有可能碰到了一个百年不遇的法学奇才。

    这一刻,他不顾年迈的紧紧追赶前面那位快速行走的少年,当卡尔体力几乎已完全透支,大汗淋漓大口气喘时,终于看到那少年进了一所大学校门。

    卡尔望着这所大学心情不由得十分忐忑,难道自己错了吗?卡尔知道这是一所普通的省办大学。可卡尔坚信自己的眼光与直觉。卡尔晚上回去就宣布推迟了回国的计划。没有想到这一号令,竟然是迎来了同事们高度热烈拥护。

    第二天一早,卡尔便赶到这所学校,见到了阮校长,一亮身份。立即就受到了校长的热情款待。

    校长心想,那可是世界名校呀,如果我能和日内瓦学校搭上桥,那么自己的学校必会再抬高一个档次。

    “阮校长,我想找一位法学院的学生,这个学生长的很秀气,而且熟悉英法两国语言。”

    校长忙道;“那就是罗森了,你稍等,我立刻让人去找他。”

    “校长,你确定是罗森?”

    “确定,太确定了,我们这懂英法两种语言的不多,长的秀气的更不多。”

    “噢,校长先不急,可以和我说说罗森的情况吗?”

    “他呀,这次超出首都大学录取线三十多分,听说他的志愿是国家医科大学,可是不知道为何就进了我们这个外省大学,还报了国际法学系。”

    “噢,我可以见见他吗?如果有可能,我想将他带到我国去上学。”

    “哎呀,这敢情好,可我听说剑桥大学法学院已与罗森联系过了。”

    “这样呀,罗森如何回复的?”

    “罗森还没答复呢。”

    “行,我先见见罗森吧。”

    当二人见面时,卡尔直接开门见山提出,以邀请留学生的身份让罗森去瑞士读书,并答应卡尔可以修完学位保研。

    罗森犹豫了下,拒绝了保研这一优惠,却提出一个条件,那就是必须要提供一份工作来维持自己的食宿问题。

    卡尔问:“奖学金助学金我都可以给你,为什么非要找份工作呢?这样是有可能耽误你的学业的?在瑞士打工,必须持有工作许可证方可,而在校的学生是不可能得到社会此类工作许可证的,如若违反此项规定,该学生将被取消留学签证并被遣送回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