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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举石

    “墨哥,我先去试试。”马财神色轻松自信,三百斤的石轮他肯定举不起,可两百斤绝对没问题。

    他说完兴冲冲的走向石轮前开始排队,在皮鞭的震慑下,大多数兵卒倒都很老实。

    “墨哥,你说我该不该去试试?”丁宝略显迟疑。

    他家中没有关系,他力气确实不比马财差多少,可也只能举起两百斤石头。有一个去选拔的机会,但不敢说一定能成亲兵。

    而喂马是个好活,在军营中好歹能吃饱饭,卖马粪自己还能分些钱。

    这对于大多数大头兵来说,已经是颇为难得的待遇。

    且喂马也是门手艺,真要是能学会,安身立命绝不是难事。

    若是去另一处军营训练,自己现在好不容易得来的待遇,就算是烟消云散。

    “这看你自己,无论怎么选,自己别后悔就成。”陈墨拍了拍他的肩膀。

    这件事情他没法给出建议,选哪一个都不敢说是正确,只能看自己。

    丁宝低下头,内心陷入无止境的纠结。

    “我还是不去了,我爹身体不好,我妹也老大不小了,我这個做大哥的得给她存点嫁妆钱。”

    丁宝长长叹了口气,最终下了决定。

    马财家中有关系,而陈墨一人吃饱全家不饿,所以他们两人都敢去博,而自己不行。

    自己现在每天偷卖马粪,一个月能弄两钱多银子,军营中还管吃住,这些钱几乎都可以存下来。

    单单这份待遇,已经超越不知多少人。

    更不用提他家中离此处军营不远,隔三差五他还能顺些马粮回家,看看家中情况。

    当下若走了,这些可都没了。

    陈墨没再说什么,人各有志,这事强求不得。

    如果自己没有蜕凡珠在身,对自身气力有足够信心,那他的选择估计和丁宝相差不大。

    陈墨迈步走到三百斤的石轮前,众多兵卒中少有人尝试这个重量,所以倒不必排队。

    他先前就决定既然要展示气体,那么直接从三百斤开始。

    与其浪费时间进行其他训练,不如一步到位,直接被提拔为亲兵。

    这样自身所得的待遇肯定会更好,能更好积攒气血,提升自身实力。

    自从先前遇见血猴子,陈墨就明白,这个世界远没有自己想象中那么简单。

    固然自己现在比较安全,但以后万一再陷入迷雾中怎么办。

    对此他没有什么好的解决方法,只有一点,那就是尽量提升自身气力。

    只要自己够强,哪怕再遇见几只血猴子,也能从容将其制服,不会如先前那般狼狈。

    所以适当展露自身就很有必要,如此能为自身迎来更多资源投入。

    他现在每天要想吃肉吃饱,那一天少说得二三钱银子,一个月就是近十两。

    别说普通百姓,就是地主老财也禁不住这么吃。

    尽量展露自身,能得来些多吃肉的机会,这样蜕凡珠才能更快积累气血。

    此外自身气力也远不止三百斤,现在展露出来,就算回头爆发出四五百斤的气力,也可以说是天生神力,只是今日没有完全展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