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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没错,我就是贪官!

    异地寄籍、附籍?!!

    异地寄籍和附籍都是一种改变户籍的手段,专门为处理流民、商籍、无籍者等问题。

    (元明之间,明代的户籍制度承袭了元代的诸色户计和合户制度,形成了比较复杂的户籍管理体系。

    明初时期,对元代的户籍进行了裁汰和改革,将儒、医、站等户的民籍化,并逐渐将诸色户计演变为军、民、匠、灶四籍的户籍体制。

    明代中央政府在附籍寄籍政策上存在反复性。附籍寄籍政策的推行和反悔背离了明代中央政府的整体政策思路。这种反复性的原因主要有社会、经济环境的变迁,以及中央政府内部分歧。

    附籍寄籍政策的实施存在地区差异性,有的地区不可以附籍,而一些地区甚至出现了强制附籍的现象。

    从流民、商籍的角度出发,流民、商籍附籍夹杂着个人的主观诉求,附籍当地成为国家的编户之民,才能保障已获得的经济利益不受侵犯,也只有成为编民,获得户籍,才能参加科举考试,最终实现社会阶层的流动。)

    “另外我记得不错的话,《大明律》也只规定‘娼、优、隶、卒’及其子孙,概不准入考、捐监,并未说商人子孙不得参加科举,可见这是前朝陋习,我只不过是拨乱反正,给商人子弟中那些有才有志之士提供一個机会而已!!”

    欧阳伦淡定自若道。

    霍!

    感情你做的还是正确且正义的事情喏。

    朕是不是还得谢谢你、赏赐你!!

    朱元璋气得不行,很想要反驳,他讨厌商人,商人给他的印象都是极差,但欧阳伦句句在理,让他很难借口发作。

    只能再次压制住体内的怒意。

    “可你收了赵姓商人那么多钱,那便是贪污受贿,就算你做的事情不违背大明律,那你还是个贪官!!”

    朱元璋无比厌恶道。

    说得再多、再合理有什么用?你还是贪钱了,而且还不止一点点。

    “没错,我就是贪官!”

    欧阳伦很干脆的点点头。

    嗯!?

    这一番操作,直接把朱元璋一家人给整不会了。

    现在贪官都这么理直气壮、光明正大、毫无遮掩的么?

    过去,朱元璋说别人是贪官,那这贪官肯定是惶恐跪在地上,大呼“臣冤枉,臣不是贪官,请皇帝明察”。

    到了欧阳伦这里,直接轻飘飘一句“没错,我就是贪官”。

    忍不了,真的忍不了!

    就在朱元璋即将爆发的时候,欧阳伦再次开口:“马大叔,其实贪官也分很多种的。”

    “贪官不都是一丘之貉么?怎么还有区分?”朱标有些疑惑问道。

    “难不成贪官里面还有好人?”朱棣好奇道。

    “贪官里面当然有好人、能人,在下不才正是其中之一。”欧阳伦笑着道。

    额....

    自恋。

    朱元璋一家都被这话给惊到。

    欧阳伦并没有理会这一家人的表情,而是继续说道:“贪...是人的根本欲望之一,想要剔除,就和把人阉割了差不多,当今皇帝陛下更狠,连命都将其割掉,这样做的确是起到抑制贪官腐败,但扪心自问,贪官清除掉了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