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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看着像毛毛虫


    尤其是府外的那些官家夫人及小姐,她们的日子本就孤寂无聊,想到这里,她整个人都要激动地飞起来了,她们爱听,方言言又会写,这不就是作家和读者的关系么?

    听着还很靠谱,很文艺,只要关系有了定位,那么凡事处理起来就简单多了,以后参加宴会时,多和她们聊聊书籍,而不是八卦那些东家长西家短。

    方言言顿时感到轻松,她为自己曾经爱读书而感到庆幸。

    她读的书多且杂,有些可都是经久不衰的经典。

    在这个世界,如果靠写书维生,她不但能写到老,还预感会有一番成就,况且也不会有失业危机,哈哈……想到这里,方言言激动的又笑又跳。

    方言言就这样成了将军府的名人。

    她已经写了一半了,说实话,她的字很难看,这一点她也有自知之明。

    所以她在将军府里找了几个字写的相对好的人,然后让他们照着抄写,等以后她参加联谊会的时候,这些抄本都会派上用场。

    机会马上就来了,临近过年,京城里的一些达官贵人们,都会举行一次联欢会,类似于现代的才艺展示会。

    一般都是各家夫人携带自家那些未出阁的姑娘们去参加,也可以说是未来婆婆选媳妇的宴会,小姐们展示才艺,夫人们则是唠家常。

    这段时间,下人们加班加点,已经抄了很多本。

    方言言让春红找了一些五颜六色的纸,她用鹅黄色的纸把自己写的那一本包好。

    然后在上面用一根红色的绸带系了一个蝴蝶结,最后她还不忘在包装纸的下半部分写上一句话,“愿你的世界充满阳光,明媚又明亮。”

    就这样,一份包装精美的礼物诞生了。

    随后她让春红照着包装就行,只是方言言看了看自己题的字,有点难为情,她的字本来就难看,用毛笔写的更是不忍直视,这要是送出去,简直会贻笑大方。

    “春红,你去打听打听,将军府里谁写的字最好?”

    毕竟封面上的字是脸,来不得半点马虎,方言言打算搬救兵。

    “小姐,不用打听,一定是二公子。他是将军府里读书最多的人,奴婢还是去请二公子题字吧!小姐的字,是不太好看。”

    春红看着方言言,说出了心里话。

    “好吧,三人行必有我师。”

    方言言看着这行字,也有些哭笑不得。

    春红把那些包装好的书放在箱子里,随后让厨房伙计帮忙搬到慕容康的院子。

    “二公子,我家小姐有事请二公子帮忙。”春红在院子里喊道。

    “进来吧!”慕容康感到很诧异。

    春红让人把箱子搬到了慕容康的房间,随后她打开箱子,拿出刚才方言言题字的那本书。

    “二公子,小姐的字写的不太好看,所以请公子帮忙题字。

    “她还说,这些书,是她和各位官家夫人们联络感情的纽带,所以还请二公子不要拒绝。”

    春红恭恭敬敬的重复着方言言的话。

    说着,春红把方言言题好字的那本书摆在了慕容康的面前。

    “小姐说,公子只需要把这行字写在书的封面上就行。”春红偷偷地观察着慕容康的反应。

    慕容康看到那一行字,嘴角抽了抽。

    “这是你家小姐写的?”

    春红点了点头。

    “嗯,看着像毛毛虫。”慕容康点评道。

    春红佩服的五体投地,二公子的比喻简直太恰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