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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我先喜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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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个人,两张高铁票,七个小时的车程,到了许今朝的故乡。

    俩人到达目的地已经下午六点了,夕阳沉下,天边像燃烧的火光。街道上穿梭着刚下班的人群,脸上充满了疲惫和幸福。

    许今朝感叹着光阴荏苒,稍纵即逝。曾经生活了十年的地方,现如今竟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南方的山城不似北方那样冷,就连微风也是不一样的,穿一件毛衣便刚刚好。

    俩人牵着手,漫无目的的走在街上,街边都是卖水果的摊位,这时他们看见路边有一个卖杨桃的小贩。

    当年,网络还不是很发达,孟时戚在s市并没有见过杨桃,自然认不出那是什么。

    孟时戚指了指,问:“朝朝,那是什么。”

    “杨桃,我小时候总吃,去了s市就没吃过了。”

    许今朝问:“想尝尝吗?”

    孟时戚点头。

    “婆婆,我要两斤杨桃。”许今朝蹲下,帮卖杨桃的婆婆撑着袋子。

    “小姑娘,从外地来的吧”老婆婆长得慈眉善目,头发花白,笑盈盈的,说着本地的方言。

    许今朝说:“嗯,从s市。”

    “回老家啊还是回家省亲?”

    “回老家。”

    “多久没回来了?”

    “七年了。”

    从十岁开始到了s市,转眼间七年过去了。生活了十年的地方竟有些陌生。

    当初是三个人一起离开,如今回来只剩下她一个人。

    婆婆又说:“哎呦,那是挺久了。最近几年这里变化可大的呦。”

    看着陌生的街景,脑海中深处的的记忆,竟没有一处能与如今的场景重叠。

    婆婆看了看一旁的孟时戚,说:“这小伙子是你对象吧,长得可真是水灵人儿,像什么那个明星,什么来的……”婆婆歪着头,想了一会儿。.

    许今朝礼貌的笑了笑,没说话。然后从衣服兜里拿出钱递给她。

    在他们转身离开后冲着他们的背影喊道:“对,是吴彦祖!我闺女最喜欢他!”

    待二人走远一点,孟时戚低垂着眼眸,疑惑的问:“刚刚那位婆婆跟你说什么?这的方言我有些听不懂。”

    “说啊……”这时许今朝快走几步,然后回头抿着唇冲他大声说:“我们是天作之合!”

    孟时戚快步走上前,一只手拉着行李箱,一只手牵住她,笑着说:“没错,天作之合!”

    俩人乘坐出租车在立山巷子里下了车,许今朝沿途一路看着门牌,找了许久,终于找到了家。

    门口外围墙上,还有着她小时候用丙烯颜料画的画,有她、有爸爸、有妈妈。

    她拿起钥匙,打开了大门。青瓦白墙,跟记忆里的样子所差无几,回忆顿时涌上心头。

    似乎是因为许幸川每年都会找人来打理,所以院子看上去并没有很荒芜。

    “孟时戚,你看那里,以前每年夏天都开六色的花。”她指着如今干涸的花坛说道。

    “还有那个秋千,是爸爸给我做的,漆是我跟妈妈一起刷的。”

    “还有那颗枸骨树,每年冬天都能结出红色的果实。”

    孟时戚揉了揉她的头,说:“如果你喜欢,以后我们可以生活在这里。”

    “夏天六色的花。”

    “一起等着枸骨树冬天结下的果实”

    “一个小院子,有你有我,慢尝人间烟火。”

    这些话他说的很慢,充满了虔诚和认真。

    “好。”许今朝看着他,眼神里充满了坚定。

    这个时间里,巷子里热闹非凡,有人家在外面吃饭聊天的声音,空气里还掺杂着做饭的香气。

    许今朝问:“饿了吗?把行李放下我们去吃饭吧。”

    “好。”

    她带着孟时戚来到了她小时候常吃的胡同小馆。店面不大,是个夫妻小店,屋子里只摆放了四张桌子。

    此时老板娘正在一张桌子前边磕着瓜子边看着电视里当年的热播剧《回家的诱惑》。还时不时冲坐在厨房和面的老板说:“林品如剪完头回来复仇才好看。”

    许今朝看老板娘看得兴高采烈,起身对老板喊道:“老板,两碗三鲜米线。”

    然后转头问孟时戚:“荤豆花吃吗,也不错。”

    孟时戚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