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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诗才高绝?

    “梅雪争春未肯降,骚人阁笔费评章。梅须逊雪三分白,雪却输梅一段香。”

    许贯中低吟了一遍,忍不住赞道,“好诗啊,好诗!不知这首好诗名叫什么,作者是谁啊?”

    “名叫梅雪,作者是……”王嗣心中咯噔一下,他好像不记得这首诗的作者,甚至都没有一点印象。

    ‘大意了,光想着背诗了,没记住作者!’

    王嗣倒也光棍,端起一杯酒一饮而尽,“不记得作者了!”

    许贯中转头问其他两人,“你们听过这首诗吗?”

    映雪和李珙皆摇头。

    许贯中看向王嗣道:“我也没听过,如此好诗不可能不流传,我们三人都没听过,那只有只一种可能,这首诗是新进之作,王兄你说对不对?”

    ‘都没听过?难道这首诗还没出世?那岂不是说……我就可以用这首诗泡妞了,比如……’

    王嗣偷偷瞥了一眼大美女映雪姑娘。

    ‘真特么漂亮啊!’

    此时的映雪姑娘喘息有些急促,声音发颤地问道:“这首诗莫非是公子所作?”

    也难道映雪姑娘会沉不住气。

    人生在世,追求的不就是名和利吗。

    对于不差钱的人来说,名还在利的前面。

    而和一首好诗词挂钩就是得名的捷径,甚至还能名垂青史。

    比如汪伦,就因为一首《赠汪伦》,这货就出现在了千年后的语文课本上,那可真是名垂千古了。

    而王嗣的这首《梅雪》,也是一篇可以传世的佳作,如果这首诗加入“赠映雪”几个字,不但可以使她身价倍增,还有很大的可能跟随这首诗名传百世。

    简直是名利双收!

    美女的询问让王嗣的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瞬间忘记了他不善诗词,要保持低调的做人原则,略微得意地点点头。

    “刚才无意间看到厅外的梅花,想到映雪姑娘肌白如雪,胡乱写了一首,让各位见笑了!”

    人都想名传千古,妓女和读书人尤甚。

    听到这首诗真的是王嗣所作,许贯中和李珙都激动了。

    ‘虽然很佩服他的学识,但他这一脸臭屁的样子,很想揍他啊!’李珙如是想到。

    而许贯中却是站了起来,顾不得讥讽王嗣臭屁的样子,激动地说道:“王兄,我不日将离开京城,以后难有相见之时,这首诗送给我如何?”

    不是说给映雪姑娘写诗吗,怎么你却要了起来……

    王嗣看了看李珙与映雪姑娘,这二人也是一脸不解,甚至映雪姑娘脸上还有一丝怨念。

    王嗣不明白许贯中什么意思,但毕竟是他花了三十两银子带着自己见世面的,王嗣虽有不舍,但也不好驳许贯中的面子。

    “许兄喜欢,拿去就是!”

    许贯中欣喜若狂地吩咐婢女拿来纸笔,轻蘸点墨,一挥而就!

    三人探头去看,只见“梅雪”的标题下,有一行小字,“王嗣赠许贯中”,再下才是整首诗。

    太不要脸了,可是……我怎么就没想到这招呢……李珙有些顿首垂足。

    原以为许郎是个有情郎,没想到这么的不要脸,竟然跟一个歌女争名……映雪姑娘心中有些泛酸,本来诗中的“许贯中”三字应该是“于映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