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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0章 这位雌,请留步!(21)

    宋颖开始教瑞斯弓箭的使用方法。

    “首先是站姿,双脚与肩同宽。”宋颖给他做起了示范。

    “随后,握弓、搭箭、把弓拉满,目光与箭矢齐平,射!”

    随着宋颖松手,箭矢飞驰而去,精准地射中了五十米外的一只兔子。

    “我来试试。”瑞斯跃跃欲试。

    他学着宋颖的动作,轻松将弓弦拉满,在左顾右盼了一下后,选定了正在空中盘旋的鸟儿。

    瑞斯一松手,箭矢离弦而出,快速飞向了空中。

    宋颖看到这一幕,提醒道:“第一次不可能射得中天上的猎物…的…”

    结果,话刚说完,鸟儿便从空中快速坠落。

    定睛看去,它的身上插着一支箭矢。

    宋颖有些讶然。

    这小子,天赋不错啊…

    第一次就能射中天上的猎物,这天赋,简直了。

    “感觉射骗了。”瑞斯轻皱眉头,有些不满意。

    宋颖冷笑两声,“你知道你这种行为叫什么吗?”

    “什么?”

    “叫得了便宜还卖乖!”

    “把弓箭还我!”宋颖毫不犹豫地夺回弓箭。

    瑞斯满脸问号,不明白自己究竟说错了什么,整得宋颖如此生气。

    宋颖把兔子捡了回来,放进自己的背篓,至于瑞斯的鸟,她拿回箭矢,把鸟儿丢了。

    瑞斯委屈巴巴地捡起自己的第一份战利品,来到了宋颖面前。

    “对不起。”

    虽然不知道自己究竟做错了什么,但是落羽教他,宋颖生气,第一时间是道歉。

    只要道了歉,对方很快会消气。

    “那你说,你错在哪里了?”

    “呃…”

    瑞斯眼神躲闪,这个落羽没教他啊,这该怎么回答。

    “你连你自己错在哪里都不知道,为何要道歉?”

    这下宋颖非但没消气,反而更生气了。

    “对不起。”瑞斯再次道歉。

    他还想多用一下弓箭,刚才那一次,他还有点意犹未尽呢。

    “道歉也没用。”宋颖直接翻身上鹿,毫不犹豫地离开了。

    天赋这么好,还说这种不自觉的话,实在是太欺负她这个辛辛苦苦练了这么久的人了。

    “米娜,对不起,再把弓箭借我用一用好吗?”瑞斯追过去请求道。

    “不好。”

    “我给你带珍珠,你给我用一下好吗?”

    他知道,陆地的雌性兽人最喜欢珍珠了,相信宋颖也会喜欢吧。

    珍珠?

    宋颖眯了眯眼睛,只有人鱼才有珍珠,这瑞斯,莫非是…

    “行啊,只要你可以给我带来一串珍珠,我就给你做一把属于你自己的弓箭。”

    瑞斯眼睛嗖的一下就亮了起来,“好!”

    想到可以拥有珍珠,宋颖的心情也变得好了一些。

    “走吧,去找向日葵。”

    之前的地方并没有多的向日葵,想来可能是鸟儿把种子带到了这边,然后再次生根发芽了下来。

    不过,向日葵一般生长在有充足阳光照射的地方。

    而在落日森林中,唯一有充足阳光照射的地方,那便是烈火部落的西南边,一片小山坡中。

    当然,她没去过那个地方。

    要问她是怎么知道的,那就是,系统9568粗略扫描了整个森林,然后画出了一幅粗略的地图。

    地图上就显示了那边有一个小山坡。

    “这是什么?”

    看着宋颖往自己身上涂抹黑乎乎的果实汁液,瑞斯好奇地问道。

    “这叫黑熏果,可以隔绝其他兽人灵敏的嗅觉,一些野猪会将这些黑熏果蹭在身上,躲避天敌。”

    “的确能隔绝。”瑞斯捏着鼻子,嫌弃地退后了两步。

    这么臭的东西,哪个兽人闻了,不马上离得远远的?

    “你也来涂上一点。”宋颖将黑熏果递给了瑞斯。

    没破皮的黑熏果,闻起来是没有任何味道的。

    但瑞斯还是嫌恶地躲得远远的,“我不想涂。”

    “不涂不行。”

    宋颖非常强硬地说道。

    “不,它太臭了,你闻不到吗?”

    “闻得到。”

    看着宋颖浑身涂满这个东西,还面不改色的样子,瑞斯由衷佩服起了她。

    他还是第一次遇到,鼻子是摆设的雌性。

    “快点!”宋颖拿着果子一步一步地靠近瑞斯。

    “我不要!”瑞斯拼命摇头拒绝。

    这个东西要是涂在他身上,他会臭死的!

    “那可由不得你!”

    宋颖抛出数颗黑熏果,将它们通通砸向瑞斯。

    一颗两颗还能躲避,果子多了起来,难免会出现差错。

    再加上那些已经砸在地上,发出阵阵臭味的黑熏果的加持下,瑞斯中招了。

    而且这一招,刚好中在脸上。

    “啊!好臭!”瑞斯蚌埠住了,死命扒拉脸上的果子。

    但此举只会让自己的身上变得更臭。

    在瑞斯自己的操作下,他成功掩盖了身上的气味,变成一个臭屁虫。

    “呕~”

    瑞斯一闻到自己身上的气味,就忍不住干呕。

    那种臭鸡蛋、臭屁虫还有腐烂尸体的味道混合在一起,实在是太臭了。

    宋颖看到这一幕,差点笑翻。

    一个蓝发大帅哥,毫无形象地蹲在地上呕吐着,吐完刚感觉好了一些,又被自己的呕吐物恶心到,然后继续吐。

    停下,吐,再停,再吐。

    循环反复,周而复始。

    这场面,别提有多好笑了。

    在瑞斯终于适应了这个味道后,宋颖才带着他,前往烈火部落的西南边。

    在踏入烈火部落前,宋颖叮嘱道:“见到其他兽人,要避开,绝对不能让他们看到你,若是被发现,跑,只需要跑,不要做其他多余的事情,知道了吗?”

    “知道了。”瑞斯也不是傻子,烈火部落可是一个大部落,他要是与烈火部落的兽人起了冲突,那么,完蛋的人只会是宋颖。

    至于他?

    他这么厉害,跑得还很快,是绝对不可能会被对方抓住的。

    至于宋颖…

    瑞斯瞥了眼她那一米六的身高,心里暗道:这小短腿,怕是跑不了多快吧?

    若是到时候起了冲突,他觉得自己可不能这么冷酷无情。

    起码要带上宋颖一起跑才行,如果实在跑不掉,再将宋颖扔下充当诱饵,吸引他们的注意力,这样他就能安然无恙地逃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