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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十九、

    沈延北时隔五年重新遇到罗歆是在一次商业酒会上,觥筹交错,杯光盏影,而她美到让人于富丽堂皇之间一眼就能看到她,高贵,妖媚,以及无懈可击的自信。

    罗歆从小到大在他们的圈子里就像大众趋之若鹜的Birkin包包,你可能并不是那么喜欢她,但你一定会希望得到她,因为她是出了名的难追以及出了名的奢侈傲慢,如果你的女人是罗歆,那么你大可以不用炫耀就被人刮目相看。

    沈延北年少的时候是喜欢过罗歆的,彼时他极其看不惯她,有事没事就喜欢挖苦她,而那丫头伶牙俐齿总能给他奚落回来,一来二去,两人便熟络起来,若同为男人,怕是早就成了说一不二的铁哥们,偏偏罗歆又是千娇百媚的女人,这里面的关系就暧昧不清起来。可喜欢归喜欢,沈延北虽然平日里泡妞很有一套,却也对卑躬屈膝地追女人没什么兴趣,所以得不到就算了。

    沈延北本来没当回事儿,直到他再次碰到罗歆。

    她似乎并不知道自己已经怀孕了,居然跑去泡温泉,结果晕在里面被人救出来,而她又是独自出行连个照应都没有,当时他恰好在场,索性就当做好事把她抱回了住处。

    可这一抱,他的心就稳不住了。怀里的女人温润如玉,香气袭人,周身氤氲的水汽还透着炙热的温度,剥壳鸡蛋一样细腻的皮肤白里透红,是那种天生丽质外加昂贵的保养品促成的奢华美,而她那一双饱-满-挺-翘-呼-之-欲-出的娇-嫩-酥-胸几乎紧紧贴在他的胸膛上。

    沈延北挑选女人的思路其实跟他那帮朝秦暮楚的狐朋狗友没什么两样,只要女人有脸蛋有身材基本就能玩一阵,而像罗歆这种不仅有脸蛋有身材还有品位有身价的女人,则让他非常有娶回家天天对着的冲动,就算是撬人墙脚也无所谓。

    那个时候沈延北是没想到谭佳兮的,对他而言谭佳兮让他怦然心动的那些感觉无非就是想睡她,这总有一天也会睡腻了的,谭佳兮和罗歆的份量对于他来说,就如同一个用着很顺手款式很喜欢的帆布包和限量版有钱难求的奢侈品包包的差别,你可能更喜欢前者,但如果让你选择的话,无疑会选后者,因为前者总有用旧了丢掉的时候,而后者大可以当收藏品摆在家里。

    罗歆有个宝贝女儿,叫阮向暖,由于从小被宠翻天了,任性程度比罗歆小时候有过之而无不及,整人的头脑更是罗歆当年的加强版,沈延北一路被那小妮子闹腾的头疼,直到回去之后还不停被她嚷着吃冰淇淋,他当着罗歆的面儿不好跟阮向暖一般见识,索性十分慷慨地把她往车上一扔,带她吃冰淇淋。

    沈延北以为自己已经够大度足以让那丫头感恩戴德一阵儿,结果那丫头还蹬鼻子上脸,毫不客气指挥着他开车,硬要去接她“宝贝”。

    沈延北以为她口中的“宝贝”估计也是个小丫头,这年头小孩子之间的称呼不都是宝贝来宝贝去的么,结果开车在胡同口等了半天才看到阮向暖拽出来一个高瘦的少年,远远看去模样甚为别致,仅仅在模糊昏暗的路灯下都能隐隐约约看出轮廓精美的侧脸。

    沈延北嘴角微微抽了一下,顿时同情起这个少年来,看那不情不愿的模样肯定是被那磨人的小丫头给强拉出来的。

    两人上了车,少年一脸无奈地坐下,很礼貌地朝他笑了笑:“叔叔好。”

    沈延北被小丫头欺压了好几天,突然就听到如此彬彬有礼的声音,一时不由得泪目感叹,你看看人家的孩子,多懂事儿,罗歆到底养了个什么闺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