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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4)

林父认为小孩子是应严加管教,这样才能学好的,他对子女是一视同仁的,孩子不听话时、做错事时,都是责打,这是教,是关心,而不是责罚,用心是为孩子好。

与林过云之祖父对林父相比,林父已大为仁慈了。

不过,林母则觉得林父在文打孩子时,对待林过云特别“手重”,她见到自己骨肉受这样直罚,有点太过份,有时想帮着儿子,比如有人插嘴也会被打,奈何自身难保,只有默不作声,把眼泪往肚里吞。

林父也不满林母“宠坏”及“偏袒”林过云,虽然他感到“慈母多败儿”,为免家嘈屋闭,也没有太反对林母对儿子的管教态度。

林过云就是在这种典型的严父慈母家庭中生活着,即使到他长大成人,他都少与父亲交谈,对母亲就特别好。

林母在婆罗乃一共住了五年长,于一九五九年,她又再诞下另一女孩,母子四人仍住在一间房,舆林父的第二妻子除了在五七年生下第一个孩子外,又分别在五九年和六零年产下另两个孩子。

在此期间,林过云是在婆罗乃读幼稚园和小学,成绩算是普通,他曾尝试过跟邻居孩童隔着致丝网谈话,但后来林父不准他兴邻童来往,因为林父恐怕他学坏。

林父说∶“我们家中已有那么多儿女,他大可以跟弟妹一齐玩。”

林过云就这样失去了第一个可能带他走出孤独的内心世界的朋友。

一九六二年,林父离开那石油公司,带着两妻及儿女,一笔花红及积蓄返港。

一九六四年,他在观塘买了一个单位,与两个妻子和小孩共八人同住,期间曾在中电工作了一段时间,然后出海行船,他以前亦当过海员,那时,林过云只有七岁,在官立小学读书,在校内曾有一个同学仔不时上林家玩,但当林父航海回来后,林过云就象忆起婆罗乃的情景,为了害怕父亲责骂,就叫同学仔不要再到家中来。

自此以后,就再没有人见过林过云有朋友找过他,无论是男或女。

十一岁半(一九六六年)林过云升读中一,在深水(土步)利玛吏中学念上午班,他升上中学后,功课算过得去,中一、二时成绩总在十名以内,最差也不过十五名,但在校内沉默寡言,老师在其品行上给的评语也是“为人沉静”四字,而他就连老师的名字也记不起。

少年时的他,已有梦游习惯,有时睡到午夜就会开门外出独行。

在中二那年,约十二、三岁,林过云曾偷窥同父异母所生的两个妹妹沐浴,被林父第二妻子撞破,告知林父。

林父将他捉入房间,关起门来,擘擘拍拍地痛打他一顿,且将他的头撞向墙不下数十下,不过林过云没有因此而哭泣,他只“眼红红”的从父亲房中走出来。

至十三、四岁(六八、六九年),可能“望子成龙”关系,林父除要林过云返上午班外,还要他利用晚间时间(晚上七时半至九时半),到理工学院念一些课程。

在一九七零年,林父不再当海员,开始经营现时在观塘的电单车,林父要林过云除返上午校外,更要他在每日下午二时至六时到头帮手,晚上读理工回家晚饭才做功课,因此,他的成绩就开始退步。

由于睡眠不足,在中又常常打瞌睡,这自然又遭到打骂。

自此年起,林父间断地没有回家,不久林母发觉林父在外间有了第三个女子,双方在电话中大吵一顿,林父叫林母不要理他那么多,于是林母只有“垒埋心水”,自己外出工作,维持家计。